居正与辛亥革命(10)

辛亥革命网 2012-07-04 00:00 来源:湖北文史 作者:刘作忠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百年前的辛亥革命时期,由于新思想、新文化的影响,一大批有别于封建士人、具有相当民主思想和科学文化素养的知识分子群体脱颖而出,这个先

  第二,保障人权。内务部认真宣传孙中山关于禁止买卖人口、废除贱民和禁止私施刑罚等方面的命令,树立人权观念,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

  第三,编印新历书,完成建元改历任务。采纳孙中山建议,废除同盟会所用的天运年号,改用民国纪年,与公历同步。编印新历书,这种新历书新旧历并存,还采录民间风俗,很受欢迎。

  第四,督令各省劝禁缠足。内务部强硬规定:“已缠者令其必放,未缠者毋许再缠,倘乡僻愚民,仍执迷不悟,则编为零户,以激其羞恶之心,或削其公权,以生其向隅之感。”通饬各省遵照执行。

  第五,废除不平等称呼,改变封建尊卑观念。内务部通令说:“官厅为治事之机关,职员乃人民之公仆,本非特殊之阶级,何取非分之名称。查前清官厅视官等之高下,有大人老爷等名称,受之者增惭,施之者失体,义无取焉。光复以后,闻中央各地方官厅,漫不加察,仍沿旧称,殊为共和政体之玷。嗣后各官厅人员相称,咸以官职。民间普通称呼,则曰先生,曰君,不得再沿前清官厅恶称。”

  第六,拟写文官试验章程,提出新的用人标准和选用官吏程序。居正领导的内务部属员在很短时间里完成了文官试验章程,废除封建时代的科举制度,提出了新的用人标准和选用官吏程序。

  第七,推行禁烟运动。设立专门禁烟机构,制定具体措施,推行禁烟运动。

  第八,颁布禁止赌博令。通电各省“无论何项赌博,一体禁除”,“凡人民宴会游饮集合各场所,一概不准重蹈赌博旧习。其店铺中有售卖各种赌具者,即着自行销毁,嗣后永远不准出售。责令各该地方巡警严密稽查,倘有违犯,各按现行律科罪,以绝赌风而肃民纪”。

  第九,改革警政,安定社会。通电各省,迅速整顿和改革警政,保证社会安定,促进社会进步。同时开办警察教练所和巡警学校,培养警政人才,为建立近代警政系统打下基础。

  第十,提倡国货,鼓励民族工商业。通电全国,要求国民发挥爱国精神,购用国贷,破除清末社会醉心洋货的病态心理。

  当时南京临时政府财政压力极大,为解决军饷和国用的急需,孙中山先生决定以招商局资产抵借日债。从1912年1月20日到2月21日,内务部代表临时政府与有关方面交涉1个月,招商局终于答应以其资产抵借日债。

  根据《临时政府公报》所刊,从1912年1月29日至4月1日,临时政府9部所共发布公文(含令、函、批)409件,其中内务部为83件,居各部之首。公文发布数量多寡,与该部的重要与否没有绝对关系,但以上数字亦可略知内务部工作的方向和重点所在。

  居正主持内务部正值百废待兴之际,且为时短暂,加上临时政府本身体制亦不完备,其实际效果难以衡量。然居正恪尽职守,革故鼎新,对于民初社会风气的改变起了极大引导作用。  

  “报倒”“报律”风波  

  居正任事能勇,办事谨慎周到,但也有“闯祸”的时候。

  一天,居正阅报,看到一些文章言论庞杂,有为革命立论者,有类于中立者,有攻击临时政府者,有谩骂革命党人者,亦有清朝余孽为反革命宣传者。因出版事业归内务部职掌,居正乃集参事商议,拟订报例,将其纳于正轨。后决定由参事林长民组织人员拟定“报例”,借以指导舆论。

  不久,居正出差到上海。福建人林长民将居正所讲的广济方言“报例”误听为“报律”,赶制出“报律”。草定后,交秘书长张大义审定颁发。张未予详究,即以内务部名义通告全国。“报律”规定,新闻杂志必须向政府注册,“流言煽惑,对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除停止其出版后,其发行人、编辑人并坐以应得之罪”。

  “报律”公布后,舆论大哗,上海报界首先群起反对,有人愤怒地要对居正饱以老拳。《申报》、《新闻报》、《时报》、《神州报》、《时事新报》、《民立报》、《天铎报》、《启民爱国报》、《民报》、《大共和报》、《民声报》等沪上大报联名致电孙中山先生说:“今统一政府未立,民选国会未开,内务部擅定报律,侵夺立法之权。且云煽惑关于共和国体有破坏弊害者,坐以应得之罪。政府丧权失利,报纸监督,并非破坏共和,今杀人行劫之律尚未订,而先订报律,是欲袭满清专制之故智,钳制舆论,报界全体,万难承认。”  

  居正在上海看到电文,知道闯祸,星夜赶回南京直奔总统府,找到秘书长胡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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