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学人“封建观”论析(5)
辛亥革命网 2011-04-26 00:00 来源:江汉论坛 作者:冯天瑜 查看:
三、严复以“封建”译feudalism
严复等从事中—英翻译的中国学者,将feudalism与“封建”在“封土建国”义上加以对接,这虽在日本以“封建”翻译feudalism之后约20年,但并非转用日本译名,而是直接从西语译来,故仍可视作中国富于中西文化通识的翻译家的独立制作。
经严复的翻译与诠释,“封建”从原指一种政制举措(封爵建藩)的旧名,演变为指一种社会形态、历史时段的新名,其内涵略指贵族政治、领主经济。而严译“封建”在向新名转化的过程中,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作合理引申。这种引申义又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贵族制、领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从而达成古义与今义的因革互见、中义与西义的交融涵化。
严复总括中国历史说:
乃还观吾中国之历史,本诸可信之载籍,由唐虞以迄于周,中国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谓宗法,亦于此时最备……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地,燔诗书,坑儒士,其为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虽霸朝之事,侵夺民权,而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欤?17
严氏注意到郡县制与封建制土地制度上的标志性差异:“阡陌土地”,即重新规画土地,裂旧阡陌(田界)为新阡陌,变井田制为土地私有制。严氏特意点明:尧舜至周两千载为“封建时代”,而商鞅变法、秦始皇统一天下,行郡县,开阡陌,成一新的时代。
在严复看来,中国的封建时代,起于唐虞(尧舜时代)下迄于周代,不包含秦以后,与西欧封建制在时段上相错甚远。至于秦汉以后,严复称为“法专于国主”的“霸朝”(即专制帝制),并将秦以后的社会用设问句名之———“以为军国社会者欤?”而“军国民社会”是清末从日本引入的一个政制术语(清末留日学生曾成立“军国民教育会”),约指强化尚武精神及国民组织的社会,严复以之借指秦以后宗法制消解后的专制一统社会。
关于严复创制译词“封建”,有学者给予高度评价:
我国上古时代的封建,形式上是政治权力的封建,而实质上是对于劳动力和土地的分配,……最终的着眼点在于对于劳动群众的控制,……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关系的理论,生产资料的所有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结合的方式,是为生产关系的核心内容,周代的封建之制恰恰在这方面做出了系统的规定,从这个角度说,严复在本世纪初就采用了“封建”一词进行译作,实为天才创造。“封建”一词长期行用不废,与此应当是有关系的。18
笔者赞同此一对于严译“封建”的估量,但须补充两点:
其一,以“封建”译feudalism,并非严复首创,严译前30年左右,日本已有多人作此种翻译。当然,严译并非对日人译法的仿效,而是独立进行的,但其时晚于日人数十年则是事实。
其二,严译“封建”包蕴的概念,兼容该词的古汉语义与feudalism的西义。他用此一古今融会、中西通约的新名“封建”,表述中国、西欧历史中不同时段的近似制度,从而指示了“封建”这一新名运用的合理途径,后之译者多沿袭之。例如陈望道1920年翻译《共产党宣言》,多次使用“封建”及由其为基轴形成的词组“封建领主”、“封建社会”、“封建时代”。译文中“封建”始终与“领主”、“农奴”、“家臣”、
“贵族”联系在一起19,从而保持了新名“封建”对古义与西义的兼容。然而,自“五四”时期以后,尤其是中国社会史论战以后,“封建”渐被滥用,与严译的内涵、外延均相去甚远,故在“‘封建’一词长期行用不废”这一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有两种走向,一种是坚持古义与西义的兼容的合理走向,一是滥用概念,将主流已经“非封建”的秦至清称“封建社会”。笔者对于这两种走向有专文论析,此不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