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来教育事业的发展

辛亥革命网 2019-08-29 09:29 来源:团结报 作者:王锦 查看:

70年的新中国教育事业阔步向前,经历从小到大、从有到优的变化,在发展中走向现代化,在现代化进程中迈进新时代。

  一、初步探索期:学校教育在恢复中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教育事业百废待兴,中国人口文盲率达80%左右。小学、初中和高中入学率分别仅为20%、6%和1.5%。普及教育、扫除文盲、破除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旧教育、确立社会主义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人才成为当时教育面临的迫切任务。

  1949年9月底,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针对新中国的教育事业,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人民政府的文化教育工作,应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培养国家建设人才、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思想、发展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为主要任务”,新的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法”。

  1949年底,成立不久的教育部即召开新中国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确立教育工作的基本方针,指出教育发展应以普及为主,重点服务于工农群众,使普及与提高有效的结合。随后,教育部又陆续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全国工农教育会议、全国中等教育会议、全国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会议、全国民族教育会议等一系列会议。讨论制定各级各类教育方针、政策等,形成诸多的规程、方案、办法、决定等,对于改变旧中国教育的性质,指导新中国的教育事业发展方向有重要意义。

  如1950年6月1日至9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明确了新中国高等教育的方针和任务,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培养高文化水平、掌握现代科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并吸收符合条件的工农干部和工农青年加入高等学校。1951年8月27日至9月11日,全国第一次初等教育会议和师范教育会议举行,制定初等教育和师范教育的方针、任务。对于初等教育,争取在1952年至1957年全国平均有80%的学龄儿童入学,争取10年之内基本普及全国初等教育。为加强初等教育,会议提出培养百万小学教师的计划,并变成全套的课本教材。

  1950年,教育部与出版总署共同组建人民教育出版社,负责统一编写、供应全国中小学教材。人民教育出版社成立后,即着手重编和修订中小学各科教材,并于1951年秋季起,开始陆续供应全国各地。

  1951年,教育部拟定新的学制,指出当时我国教育主要分5类,分别为幼儿教育、初等教育(修业年限为5年)、中等教育(修业年限为6年,分初级、高级)、高等教育(大学和专门学院修业年限为3-5年)、各级政治学校和政治训练班。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颁布实施的正式学制,保障了人民,尤其是工农群众受教育的机会,为专业技术教育创造有利条件。

  1952年教育部颁发的《中学暂行规程(草案)》和《小学暂行规程(草案)》,全面规范中小学课程,随后又颁布各科课程大纲,规定各学科的课程任务、目标和内容等。截至1953年,中国小学教育已恢复且远超解放前的规模。

  1952年,全国有私立中等学校1412所,学生数量占全国中等学校学生总数的26%,私立小学8925所,学生占总数的3%。教育部决定自1952年下半年到1954年,将全国私立中小学变成公立,由政府办学。1956年,政府接办私立中小学的工作基本完成。

  1953年1月,《文化教育工作方针和任务》中指出:“今年是计划建设的第一年,文教工作是在这种情况下订出计划、执行计划的。因此,我们的方针必须是整顿巩固、重点发展、提高质量、稳步前进。”该方针的提出有助于巩固和恢复阶段性教育成果,适应当时社会建设发展的需要。11月底,政务院强调:“我们的教育事业的基本任务是大力培养建设人才和逐步提高人民文化水平。”1955年8月27日,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学校教育工作座谈会的报告》中,指示各级党委:“在国家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必须相应地发展和提高学校教育,为国家培养建设人才和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教育是新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建设的必要条件。

  在新的教育方针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阶段教育事业迅速发展。以1952年为参照,1955年全国小学在校生5000余万人,相比增加3.9%,1957年达6428.3万人,相比增加25.9%;1955年学龄儿童入学率达53.8%,相比增长4.6%,1957年入学率为61.7%,相比提高12.5%。中等教育在校人数每年递增,至1955年,在校总数达200余万人。高等师范教育至1957年在校学生为11.5万人,相比1952年增加8.3万人,学校58所,相比增加25所。

  1952年,为加强高等院校建设,改变高等院校工科少、地区分布不均等情况。高等院校进行了院系调整,以“培养工业建设人才和师资为重点,发展专门学院,整顿和加强综合性大学”为方针。院系调整重点发展工业院校,许多高校的科系被拆分,以集中力量发展工、农、医等专业。原先的65所私立高等院校也一律改为公立。经过调整,至1957年,全国绝大部分省份都设置有一所综合性大学和师范、工、农、医等专门学校。全国高等院校共计229所,专业设置323种,逐渐形成了包含综合性大学、工业院校、师范院校、农林院校、政法院校、体育院校、艺术院校等一整套高校教育体系。

  经过一系列的措施,新中国的教育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为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奠定了有利基础,各级各类教育事业都有了蓬勃发展。

  1958年以后大跃进运动的发生,教育事业亦受影响。1958年至1960年,教育领域掀起一场“教育大革命”,形成了“教育大跃进”。其表现主要有几个方面,如以生产劳动代替上课学习,在大炼钢铁期间,全国高等、中等院校、小学高年级学生及教职工普遍停课,投入到大炼钢铁运动中。据1958年9月20个省市的统计,全国共有22100所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小的炼钢、炼铁炉86000多座。1959年下半年至1960年上半年,全国还掀起了大办教育的高潮。据统计,高等学校增加到1289所,中等专业学校增加至6225所,普通中等学校达21805所。大办教育脱离中国的实际情况,许多学校不过徒有其名。

  1960年,中央开始调整教育事业,要求其贯彻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如对高等院校实行“四定”,定规模、定任务、定方向、定专业。经过调整,至1963年,高等院校裁并为407所,在校学生由96万人降至75万人。中等专业学校调整为1355所,学生由221.6万人降至45.2万人。

  随后,全国教育事业稳定发展,到1965年,全国高等院校共有434所,中等院校12416所,教育结构和体系逐渐完善。

  “文革”期间,教育事业遭受挫折,正常的教学秩序遭到破坏,中等学校实行“停课闹革命”,高等院校则“停止招生”。教师受到冲击,教育质量下降,教育事业损失惨重。各地学校、学生数量大量减少,“文革”前期,全国各地共撤掉百余所高等院校,至1971年全国高等院校数量为328所。职业教育受到冲击,许多职业院校停办。

  1970年6月,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部分高等院校开始重新招生,此后教育事业有所恢复和发展。高等院校恢复招生,实行群众推荐、领导批准和学校复审相结合的方式从工农兵中选拨学生,此种方式招生的学生被称为“工农兵大学生”。一些被撤掉的高等院校得以恢复,至1976年,全国高等院校数量增加到392所,在校生56.4万人。职业教育因与发展生产密切相关,“文革”后期职业教育基本恢复到“文革”前并有所发展。中小学基础教育也得到恢复和发展。

  二、改革开放:教育事业走向现代化

  “文革”结束之后,教育事业又获得新发展。中共中央、国务院对教育领域的拨乱反正,一系列法律、规程等的制定颁布,以及制定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律、规程等的贯彻落实,使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教育事业有了巨大进步,并逐渐迈向现代化。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强调教育的重要性,在1978年3月的全国科学大会的开幕式上指出“科学技术人才的培养,基础在教育。”4月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再次指出要“提高教育质量,提高科学文化的教学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十一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大力加强实现现代化所必需的科学和教育工作。”

  1982年,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二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要求“必须大力普及初等教育,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发展包括干部教育、职工教育、农民教育、扫除文盲在内的城乡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培养各种专业人才,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1987年,第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强调“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必须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1992年,第十四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指出“我们必须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水平,这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的根本大计”。1997年第十五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科教兴国”战略。2002年,第十六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次强调“教育是发展科学技术和培养人才的基础,在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必须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2007年,第十七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2012年,第十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指出“教育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2017年,第十九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强调“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