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被孙中山先生聘用的德人单维廉
辛亥革命网 2011-11-03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一)单维廉一生充满传奇色彩。于1897年12月1日单维廉来到青岛,在青岛的11年生活,应该是单维廉一生中最为辉煌的时期。我国最早的《土地法》就是由德国人单维廉兼任海军顾问,即埋首于起草的《青岛土地法》,这也是世界上第一部土地法。
单维廉曾开先草拟《青岛土地法》,因此,单维廉长于城市土地管理而著称于时。1912年孙中山先生青岛之行,因慕名单维廉这位土地专家曾向人提问过,当时恰巧单维廉回国离开青岛,以未得一见为憾;后来单维廉曾为孙中山所求贤而被聘任。
单维廉氏由青岛回国,瞬已十余年,年已64,健康情形欠佳。忽于1924年初接获中华民国孙中山电,征询能否接受邀请担任广州市顾问。单氏精神为之一振,复电接受,并于5月乘西伯利亚火车经莫斯科、哈尔滨、沈阳等地。临行并与《柏林日报》约定,允为写稿,见1924年至1925年该报。世间常有不少矛盾之事,同一《柏林日报》,当初不断有人肆意攻讦单氏者,今日则改由单氏投稿。单氏到北平后,寄寓前办公之使馆附近之旅社,徒步至使馆,馆前石狮依然存在,惟地位已移动并加座,睹物思情,不禁感慨万千。在北平曾拜访青岛旧交尉礼贤,尉氏已于1922年担任使馆科学顾问。其后单氏取道津浦路先到济南,然后转赴青岛,访问一别15年之青岛。由青岛乘船赴上海,费时不过一日。广州亦单氏旧游地,曾在1889年至1894年间担任翻译官及代理领事,寄居东山区东清路20号。
而最大之哀荣则为孙科于1926年11月所拟建纪念碑,碑文为中文,刻于石上。由于孙科当时因政治及军事关系,已离广州,以故直至1931年始将该碑树立。《东亚政论》刊登报道:“纪念碑出自孙科计划,中德文并列(按:仅中文),于1931年8月2日树立。当时盛况空前,除省主席孙科兼广州市长及警察厅厅长(译者按:西报对中国官员职称不清楚)亲自主持外,参加者尚有若干次长级官员,单氏友人及德总领事馆总务长。碑文甚长,详叙单氏生平,文末则为:
1924年应前孙大元帅之召前来广州,筹划实现三民主义与中兴土地有关之政策,并兼广州市顾问。因单氏对于土地税之立法,极有经验,期能为广州建立土地税法。单氏本其职责,依照三民主义精神,完成土地税法之准则。正当吾人希望这些准则可以实施时,不料单氏于完成法规草案10日后,竟遭不幸,遽尔去世。国人闻之,无不同声悲悼。下葬之日,同来追吊,参加丧礼,其为人所景仰,由此可见。单氏为人谦恭和蔼,精通古籍诗书。墓设南市岛。余与单君共事数年,为怀念其功绩,立碑铭曰:
云山常青 珠水长流 单君仙逝 吊者永久
一九二六年十一月 广州 国民政府委员孙科敬撰并书
(二)德国以《中德胶澳租借条约》强租胶州湾,开发青岛,作为殖民政府土地官员的单维廉,主持制订了青岛的土地政策,这是单维廉多年来对中国近代城市土地问题研究的宝贵成果。它不仅对青岛城市建设起到了关键的作用,而且对孙中山土地思想的形成、欧洲土地政策的发展都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早在1905年孙中山游历欧洲、造访柏林时,就多次提到青岛,尤其对由单维廉所拟定的青岛土地制度,极为欣赏。尽管单维廉早在1909年已离开青岛回国,而他的近代城市土地问题研究的成果却仍留在青岛,因此1912年访问青岛乃是孙中山的夙愿。所见青岛的城市建设让孙中山大开眼界,对单维廉的功绩赞不绝口。孙中山提倡平均地权,1921年5 月,孙中山在广州就任非常大总统后,曾经设立土地局,着手整理田土,并约请德国土地问题专家单维廉博士,研讨地价税问题,但因陈炯明叛乱而中止。1923 年2月,孙中山在广州重建大元帅府,曾经设立广东全省经界总局,着手土地改革。进行屋宇田土清丈登记,制定土地税条例,并再次聘请单维廉为顾问,辅助孙中山先生之子孙科在广州规划土地改革,拟仿照青岛之制。单氏曾与孙中山在1924年10月之间晤谈数次,开展了切实的政策研究,拟订了许多实施办法。当时拟定的《土地登记测量及征税条例草案》规定土地增值税当为100%,即土地所有之增价当征其全数,归诸公家,并且强调要有相应的经济制裁措施,而断无调和迁就之余地。时任广州市市长孙科本已奉命实施,惜因时局多变,单维廉于1925年底遇车祸,于1926年元月5日在广州辞世,其所制定的土地法规也因战乱而停止。后来,民国政府终于1930年制定《土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