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的辛亥革命疾风(4)
辛亥革命网 2014-02-27 00:00 来源:宿迁晚报 作者:宿迁晚报 查看: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先生在南京宣布中华民国成立。次日,宿迁各商店、学校张灯结彩,欢欣鼓舞,各界人士召开大会,共同庆祝民国成立。
影响:意义深远
从宿迁的情况看,自从武昌起义到中华民国成立,历时74天,为革命流血牺牲的军民,据不完全统计近300人。其结果是剪辫子、放大脚,将清朝黄龙旗换成五色旗,大大小小的封建官僚的朝靴、朝服、朝帽,换成了兰长袍、黑马褂,由清王朝统治变成封建军阀统治。直到窃国大盗袁世凯称帝,把民国年号改为洪宪年号,从此,辛亥革命成果完全丧失。但由于革命影响深入人心,地方风气大为革新,一时颇为可观。
民主新风
辛亥革命之前,中国人民长期处于封建帝王腐朽专制独裁统治之下,全国人民毫无民主权利。辛亥革命之后,从中央到地方,都选举了议员,成立了议会。宿迁于1911年11月光复,1912年初,由全县各市、乡选举了县参议员,成立了县议会,研究决定县政的重大问题,并初步形成民主的新风气。
辛亥革命之前,县里审理民刑事案件,全由县太爷一手包办,以致人民群众有苦难诉,有冤难伸的困境。辛亥革命之后,宿迁光复,县里设立了检察所、审判厅,初步实行司法独立,摆脱县太爷独揽大权的弊端,贪污枉法之事仍时有发生,但与过去比较起来还是有所改进的。
经济上,则奖励和保护工商业,鼓励人民兴办实业,废除了清朝的苛捐杂税。
男女平等
辛亥革命前,整个封建社会一贯是提倡男尊女卑的,而且,还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辛亥革命后,宿迁新学人士大力提倡男女平等,并鼓励女子进学校读书,从文化上提高女子的社会地位。
此后,男女平等思想逐渐形成一种社会思潮,不少进步家长送自己的女儿上学读书,社会上不仅出现妇女做老师的“新事物”,而且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前后,还出现不少妇女参加党政工作,这是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青体会
辛亥革命之后,宿迁成立了青年会和体育会,当时,宿城和埠子先后成立青年会,共有会员百余人。青年会的成立,不仅对青年一代的进步有促进作用,而且对推动地方各种改革,也起了积极的影响。青年会以研究学术、品行、联络感情为宗旨,不问籍贯或当地学堂学生皆可参加。当时县城及埠子各成一会,县城会员60余人,埠子会员40余人,每年寒暑假集会,暑期较长,县会在老苍后院开运动会,时期2日,有足球篮球等比赛,教会洋人也来参加,在本县为创举,且附演文明戏,令人耳目一新。宿迁体育会成立后,在青年中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使体育运动在宿迁逐步发展起来。
剪发放足
辛亥革命前,男子必须留着长长的辫子,女子则应裹着小脚,这不仅严重地影响人民的卫生,而且极大地损害妇女的健康。不仅如此,还遭到外国人嘲弄,称中国人为“东亚病夫”,这实损于我们国家民族的声誉。
辛亥革命过后,宿迁新学人士不遗余力地提倡剪发和放足,他们不仅身体力行树立榜样,还成立宣传队,扩大宣传剪发和放足的好处。街头巷尾到处有人宣传演说蓄长辫坏处,但仍有些人特别是老人不愿剪发,于是大街上出现剪发队,在长辫人后面突然开剪。有的被剪后痛哭流涕,有的恼羞万状,更有的不敢出门,亦或将辫子盘于帽内。后来就由警察负责形成社会运动。到北伐战争之后,宿迁城乡基本见不到男子留辫子、女子裹小脚的现象了,在男性青壮年中,还出现留东西方各式发型。
移风易俗
辛亥革命前,男女婚姻问题全凭媒婆之言和父母包办,一生幸福寄托在命运的好坏上。另外,男女结婚的陋习是数不胜数。辛亥革命后,宿迁新学人士在群众中大力提倡男女婚姻自主和文明结婚,男女自由恋爱的社会风气在宿迁逐步形成。在举行婚礼的时候,也采取了新的礼仪,形式虽较为简单,实际相当隆重,这就叫文明结婚,在当时深受广大青年欢迎。历代官厅 “大人”、“老爷”等称呼也在此时革除了。
破除迷信
宿迁3次建城,都未建北城门,旧时建筑都讲五行、八卦,说开了北门会引来水患,宿迁人谈水色变,是迷信原因之一。迷信原因之二,是北边城外“煞气”太重,实则山路崎岖,路不畅通,城墙上筑一亭,叫“览秀亭”,属破解避凶之用。1928年,开辟了北城门,取名中山门,由原云贵街改为富贵街,再改为现在的中山路。
民国36年,为纪念孙中山先生,驻防宿迁的国民党第二十五军师长孙良诚下令拆除九华庵、城隍庙等庙宇,以其木料、砖瓦建造规模宏大的“中山堂”。在废除磕头礼节时,向群众提倡行鞠躬礼的礼仪,在群众之中,形成一股文明之风。
辛亥革命,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建立了民国,具有伟大历史意义。但是,新政如昙花一现,此后军阀长期混战,陷宿迁人民于水火之中。辛亥革命失败,再次促进人民的觉醒,提高人民的觉悟。宿迁人民最终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反帝反封建斗争,前仆后继,英勇牺牲,终于完成了民主革命的伟大任务,并进而转入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