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中华革命党活动之回忆(6)

辛亥革命网 2012-06-07 00:00 来源:广州文史 作者:罗翼群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914年7月,中山先生在东京改组国民党为中华革命党,领导讨袁于先,号召护法于后,艰苦奋斗,过程曲折,时逾五载(1919年10月10日始再改组为

   我在荷属各埠活动时间约一个月,当时在各埠中华革命党同志大力协助下,劝认所得总数已达三十万元(以后由于原保皇党——其时变为保袁党及“中华水利促成社”分子之破坏,不少已认募者皆不愿缴款,故实际上汇返东京数目不过十万元左右而已)。12月下旬,我由孟加锡回泗水,在报上获悉云南起义消息,遂决定中止荷属其他地区之行,返回星洲,约同邓子瑜、徐统雄、罗立志等去香港参加“讨龙”。

   回顾南洋各属筹款,虽有一定成绩,但以当时筹款之潜力来加以衡量,实在不算得好。主要原因,当然与“中华水利促成社”一派人之破坏活动有关,且因康、梁等保皇党(时梁已参加讨袁)在海外尚有不少力量,此时亦起掣肘作用。另一方面,由于中华革命党在国内搞军事活动,虽有上海方面之陈其美,广东之居正,广东方面之朱执信、邓仲元,先后取得一些小规模之胜利,但影响华侨心理不大。后之,如当时著名之云南起义,虽有国民党人参加,但实际上并非中山先生所领导,县所用旗帜为“护国军”,而非“中华革命军”。因此,在华侨群众中,中华革命军之威望反为“护国军”所掩盖,对筹募公债亦颇有影响。南洋各埠,其中以泗水一地,工作最为困难。由于保皇党及“中华水利促成社”分子把持当地中华商会,对劝募公债诸多阻挠,不仅唆使一部分已认捐者拒不交款,直到讨袁结束后,仍继续对中山先生横加诬蔑,捏造曾由泗水中华商会共给中华革命党捐款二百二十万元,公开致电段祺瑞北洋政府谓款无须偿还,请段政府拒绝中山先生要求政府负责偿还“革命公债”之建议。中山先生于1917年(民国六年)1月30日曾去电泗水中华商会严加驳斥,指出当时全部债款亦不过二百七十八万元,其中泗水方面只有刘亚泗、古宗尧等经手汇来东京共一万八千元,亦非泗水中华商会经手,责令追查虚构诬蔑责任(详见《总理全集》第三集“为二百二十万元汇款事致泗水中华商会电”)。

   据中山先生原电曾说明该二百七十余万元借款中,有一百万元系日本商人所借,余一百七十余万元全属于华侨募捐。以我所知,日本商人,系指大创、久原及“三井洋行”等而言,至于华侨捐款部分,南洋方面(包括英荷属南洋,法属安南、暹罗、顷甸、印度)由邓泽如总其成,所得不超过一百万元。南北美洲方面(包括檀香山、菲律宾、夏威夷)由林森、陈耀垣等负责,所得不超过五十万元。

   劝募“革命公债”成绩不佳,除上述政治因素外,尚有一层须指正者则为上层华侨(当地富有阶层)除极少数人士外,对中山先生的革命主张持反对态度,中产阶级则一般徘徊瞻顾,时冷时热。一般热心革命,皆为劳动阶级分子(如矿工、树胶工等),他们虽能力有限,但一经宣传,皆愿倾囊相助,爱国热情,令人感动。在中华革命党海外骨干分子中,以霹雳区慎刚、梁荣南二人出钱最多(每人皆捐十万元以上)。又如安南西贡之李卓峰、曾锡周、马培生,安南堤岸之黄景南皆各出资数万,亦当时所罕见。故中山先生自传中,特表而出之。至于邓泽如本人由于本身资力所限,出钱数目不及区、梁,但其奔走各地,应酬党人,耗费亦甚巨,故中山先生一生,对邓泽如皆畀倚有加,主要亦由于不忘其在中华革命党艰苦奋斗时期对筹款之贡献至巨也。

  六、1916年随朱执信、邓仲元“讨龙”

   1916年(民国五年)1月初旬,我偕邓子瑜、徐统雄、罗立志等十余人由南洋抵香港。时中山先生已将广东方面军事交朱执信,名义为中华革命军广东司令长官,邓仲元则从旁协助朱运动龙部粤籍旧军人。仲元见我等回来,嘱即前往澳门见朱执信。是时朱执信已在澳门秘密设立“讨龙”军事指挥机构,由于避免葡政府及龙探之注意,地点分散,因应环境,常作变动。朱左右高级幕僚文有古应芬,武有李朗如,薛岳、张发奎当时亦在朱幕下,从事机关之什务及炊事工作。是时北洋舰、肇和舰奉袁政府命由沪来粤,驻防黄埔港。前往沪参加抢劫肇和舰之中华革命党同志杨虎、马伯麟、孙祥夫等,因愤于抢舰失败,同志牺牲,遂向陈其美请缨跟踪该舰来粤,伺机进行第二次劫夺起义。陈其美嘉其壮志,曾派邵元冲先行来澳与朱执信联络商定,后又遣杨虎、马伯麟、孙祥夫等到澳门,积极策划劫舰事宜。朱执信对二次劫夺该舰之计划深表赞成,并派陈策率一部分人协助杨等工作。此外并决定以华侨同志十余人组成敢死队参与劫舰行动。我即向朱介绍罗立志、张民达、罗清等南洋华侨同志加入该队。是役发动时间约在1月下旬,当时陈策、杨虎、马伯麟、孙祥夫等率队由澳门搭乘小商轮“永固”号直驶黄埔,当接近肇和舰时,即被发觉喝令停止,不听,该舰即开枪射击。由于当时水流太急,小商轮行动困难,在该舰枪炮威胁下,停轮受检,然后放行,但参加是役同志中途登陆者被长洲台兵击死数人,余皆逃散,劫夺计划又告失败。是时由于云南起义影响,广东各方面“讨龙”活动日益活跃,朱执信亦积极在澳门布置全省各属军事起义。我常奉邓仲元命,来往港澳之间,从事联络工作。旋奉朱执信委我为中华革命军第七路司令,负责潮梅各属军事。此外,奉委为各路司令者,尚有杨学绅、林树巍(两人分任高雷各属)、邓子瑜(负责惠州各属)等,其余广肇南韶各属,闻亦先后委出军事负责人,但已回忆不起(因没有公开宣布)。

   我奉委后即回香港在湾仔地区租赁房屋,秘密筹划相机起义。当时预计约需军事活动费三万元(港币),我向邓仲元请示后,邓允先拨一万元,其中五千元为联络费,五千元为购备手枪炸弹之需,仍差二万元一时无法筹措。是时适有同盟会老同志李思辕(五华人,菲律宾党报经理)自菲岛回港,并带有捐款二万元。李获悉我负责潮梅军事,即主动提出请朱执信同志将该项操作款悉数交我应用,但希望给予一军事名义,以便提高其在华侨中的威信,在海外继续进行筹饷。我将李思辕意见向朱执信报告,并建议将第七路司令一职让李担任,我个人改充副职。朱执信初时以李非军人出身,并且无军事经验为虑,后经我说明李只负名义,实际工作由我负责,朱乃同意分别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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