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60年大事记(1981-1993)
辛亥革命网 2010-08-17 00:00 来源:中国教育报 作者:中国教育报 查看:
1981年
1月13日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试行办法的报告》,决定建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
1982年
5月6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
9月1日 中共十二大确立教育在整个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战略地位。
1983年
8月24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引进国外智力以利四化建设的决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引进国外人才,特别是引进现在国外的华侨华裔人才。
10月1日 邓小平同志为景山学校题词:“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
1984年
5月28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在小学进行计算机教育试点工作。
8月8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在22所全国重点高等院校试办研究生院。
1985年
1月21日 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关于教师节的决定》,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
3月28日 教育部发出通知,取消初中招生入学考试,实行小学生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
5月29日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实施,拉开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序幕。
1986年
4月12日 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行基础教育由地方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有步骤地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
4月28日 国务院发布《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90年国务院对此规定进行了修改。
9月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将视导室更名为督导司,标志着中央教育督导机构正式重建。
1987年
2月27日-28日 国家教委和河北省政府联合在河北涿州市召开农村教育改革实验区工作会议,启动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实验。
5月29日 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
6月23日 国务院批转《国家教委关于改革和发展成人教育的决定》。
11月18日-22日 国家教委在湖北沙市召开了11个中等城市办学方向研讨会,启动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1988年
2月5日 国务院发布《扫除文盲工作条例》。1993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扫除文盲工作条例>的决定》。
12月25日 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要求中小学必须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
1989年
5月5日 国家教委下发意见,高校招生开始实行公费生与自费生并存的“双轨制”。1996年高校试行并轨招生。
1990年
8月20日 国家教委发出意见,在普通高中实行毕业会考制度。
1991年
4月15日 国务院发布《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9月4日 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10月17日 国务院发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
1992年
10月12日至18日 中共十四大提出,到20世纪末,全国要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简称“两基”)。到2000年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如期实现“两基”的宏伟目标。
1993年
2月13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
10月31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