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学院的快速发展

辛亥革命网 2010-11-10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程牧原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根据2008年2月教育部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
  根据2008年2月教育部文件《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它是近10年来我国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创新的重要成果,为发展民办高等教育事业、促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做出了积极贡献。

图一 独立学院数目变化图

  1995年5月发布的《国家教委关于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高等教育的举办者“可以是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也可以是企业、事业、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或公民个人,他们可以单独也可以联合举办”。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市场经济较为发达的东部省区出现了众多私立高校、民办高校,这类机构统称为“民办二级学院”或“新制二级学院”。尤其是1999年高校开始大规模扩招后,江苏、浙江、四川、广东、湖北等省在普通高等院校内设立的民办二级学院异军突起,发展非常迅速。据不完全统计,至2003年底,全国已有此类二级学院300多所。这一时期,二级学院还不具备独立办学的资格和条件,对其办学母体——普通本科高校有很强的依赖性,通常称为“某大学某学院”或“某大学某分校”。母体高校不仅是这些二级学院的申办者,也是它们的管理者和实际拥有者。这一时期,二级学院颁发学历证书的方式极不统一,有的学校以学院的名义颁发,有的学校则以母体高校的名义颁发。

  2003年4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并加强普通高校以新机制和模式试办独立学院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文件明确界定独立学院“是专指由普通本科高校按新机制、新模式申报并创办的本科层次的二级学院”,同时对独立学院的办学本质、特征、属性,举办方和合作方的权利和义务,都作了明确的规定。由此,独立学院最终得到了政策上的认可与支持,进入规模发展的阶段,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开始成为热点。之后,教育部又于同年8月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对各地批准试办的独立学院进行检查清理和重新批报工作的通知》,100多所不符合条件的二级学院被停办。经过整顿,独立学院以“优、民、独”的特征获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同。优,指独立学院不同于普通民办高校,它主要依托母体高校的优质教育资源和管理模式;民,指独立学院的民办机制,其经费来源不是来自国家拨款,而是由学院的举办方通过各种方式筹集到的;独,指独立学院与公办大学本部各直属院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在性质上是一所完全独立的院校,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办学设施,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这一时期,独立学院的发展带有明显的“双轨制”特征,其举办体制的公有性和运行机制的民营性之间存在着深刻的矛盾,弊端逐渐暴露出来。

图2 2010年7月,中国独立学院协作会2010年峰会在江苏无锡隆重召开

  在独立学院大规模发展的同时,达到“三本”分数线且家庭具有支付能力的考生却越来越少。为了争夺生源,不少独立学院发生了“降分录取”、“代理招生”、“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为此,教育部于2005年发布通知,对独立学院招生工作提出了“五个不得”规定,即独立学院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生源或进行录取工作,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外的任何费用,不得违规降低标准录取考生,不得以专科录取、按“专本连读”培养。在专业设置上,独立学院与母体高校雷同率很高。如何打造办学特色,也是独立学院面临的重要课题。

  2008年2月教育部《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发布,理清了独立学院办学中存在的一些争议性问题,独立学院“既不是公办,又不是民办;既独立,又不是独立设置”的模糊状态宣告终结,其发展前景更加清晰。同2003年的《意见》相比,《办法》突出了“举办者”和“经费来源”这两项最基本的办学要件,从而明确了独立学院各办学主体所应担负的责任与义务。《办法》规定,独立学院对学习期满且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并以独立学院名称具印,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新证书上,独立学院的名称前仍冠以参与举办的高校的名称,但不得使用高校内设院系和学科的名称。《办法》不是针对现存独立学院推出的专项政策,而是为今后举办新的独立学院而提出设置标准与管理办法。但在“附则”当中,它依然对已经设立的300多所独立学院提出了一个5年的考察验收期。在此期间,独立学院将面临五种选择:或者以独立学院的形式继续办学,或者“回归”申办普通高校,或者转设为民办普通高校,或者并入其他民办院校,或者被终止办学资格。其中,对于那些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独立学院,教育部将推动其逐步转设为独立建制的民办普通高校。这既是国家宏观政策的价值导向,也是多数独立学院求生存、谋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稿件由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特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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