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蔡锷——与曾业英先生再商榷

辛亥革命网 2022-04-11 08:42 来源:《特立研究》2022年第1期 作者:邓江祁 查看:

在击椎生是谁的问题上,曾业英再次发文,试图对其以前的失误进行辩解,以证明击椎生是唐璆。但经查考,曾业英的辩解大多建立在对史料误读的基础之上,因而其所有的结论全部不能成立。

  2016年6月,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曾业英在《历史研究》第3期上发表《击椎生不是蔡锷,那又是谁》(以下简称“曾文”)一文,否定笔者在2012年《蔡锷的击椎生笔名考论——兼与殷英同志商榷》一文中提出的击椎生是蔡锷的笔名的观点,并通过一系列“论证”,认为1907—1908 年在《云南》杂志发表诗文的击椎生不是当时远在国内广西的蔡锷,“八九不离十”是当时在日本倡议创设筹滇协会的唐璆。笔者认真研读曾文后,即在《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蔡锷——与曾业英先生商榷》一文指出,曾文的一系列“论证”存在多达20余处的严重失误和大量漏洞,其所有结论全部不符合历史事实,击椎生绝非唐璆,而是蔡锷。2018年7月,曾业英又在《河北学刊》第4期上发表《再论击椎生不是蔡锷而是唐璆》(以下简称“曾又文”)一文,根据笔者的指正和批评,对曾文的若干严重失误和重大漏洞进行辩解和补证,但仍声称击椎生是唐璆。笔者认真研读曾又文后发现,其所作的辩解和补证,大都是建立在对史料严重误读的基础之上,因此,其所有的结论也全部不能成立。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曾又文大量的错误中选取十个严重误读的问题进行论述,以与曾业英商榷,并就教于方家。

  一、“尝论”并非“试论”

  关于击椎生是蔡锷的自号,云南护国军机关报《义声报》记者南舟在1916年8 月11 日“时评”《蔡总司令功成不居》一文的第一句中就说得再明白不过了:“记者尝论,蔡总司令当青年日自号击椎生”。但曾文却说:“所谓蔡锷‘青年即自号击椎生’不过是‘崇拜英雄’的记者南舟看到蔡锷的讨袁壮举和功成不居的‘风概’恰似张良后的一种推测,并不能证明‘击椎生’是蔡锷自取的‘号’。”(本文下引此文,均不另加注)曾又文又说:“记者南舟所说‘蔡总司令当青年日自号击椎生’,仅仅是他基于蔡锷在反袁护国战争中的表现的一种联想。”并指称:“南舟所说的‘尝论’,显然是‘试论’的意思。将其前后两个半句联成一句完整的话,南舟的意思的确‘清楚明白’,说的是他要尝试论述一下蔡锷应当‘青年日自号击椎生’,像古代的张良一样。” (本文下引此文,均不另加注)由此可见,曾文和曾又文之所以不承认南舟所说击椎生是蔡锷自号的史实,是因为在他们看来,南舟只是在“尝论”也即“试论”,因此其所说“蔡总司令当青年日自号击椎生”既是“一种推测”,也是“一种联想”,都不能当真。

  曾又文将南舟所说的“尝论”解读成“试论”,能站住脚吗?当然不能。

  首先,从字意上看,众所周知,作为副词,“尝”字的古意为“曾经”。《说文•旨部》云:尝,口味之也。《广韵》云:尝,曾也。《说文•段注》云:《说文》本义之引伸,凡经过者为尝,未经过者为未尝。如,《论语•卫灵公》有云:“卫灵公问陈于孔子,孔子对曰:俎豆之事,则尝闻之矣;军旅之事,未之学也。”柳宗元《游黄溪记》有谓:“莽尝曰:‘余,黄、虞之后也。’”范仲淹《岳阳楼记》有谓:“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由上引各句可见,“尝”在文中均为“曾经”之意,并未有过“试”之意。

  再者,从史实上看,南舟在1916年8 月11日发表“时评”《蔡总司令功成不居》之前的确曾经说过蔡锷自号击椎生之事。据笔者查考,在1916 年3月4日,南舟在《义声报》发表《书护国第一军蔡总司令〈告滇中父老文〉后》一文,其首句即云:“蔡公松波少年日自号击椎生,曾著论载诸《清议报》者也。”还值得指出的是,该文以“社说”形式发表,显然是代表蔡锷曾为之题词的《义声报》的观点。这说明,击椎生是蔡锷别号(笔名)的观点得到了广泛的认同。

  以上铁的事实证明,南舟所谓“尝论”,绝对不是曾又文所谓“试论”的意思,确系“曾经说过”的意思。这样,曾又文所谓“南舟所说的‘尝论’,显然是‘试论’的意思”,纯属对“尝论”的误读和对南舟本意的歪曲,其相关结论当然不能成立。

  二、李文汉编《蔡公松坡年谱》并非全面可信

  为了否定击椎生是蔡锷别号的史实,曾又文还指称:“1940 年代,李文汉就否定过惠我春、郭燮熙(挽蔡锷联‘少年别号击椎生’)的说法”。其理由非常简单:李文汉《蔡公松坡年谱》中“没有蔡锷有‘击椎生’这个别号或自号的记载,仅仅记其‘讳锷,原名艮寅,字松坡’”,并断言:“李文汉何以不在蔡锷年谱中记载他有‘击椎生’这么个别号或自号? 是他孤陋寡闻,未下功夫搜集史料,或没有看到史料中有惠我春、郭燮熙这幅挽蔡锷联?我敢说,肯定不是。”

  笔者认为,曾又文以李文汉所《蔡公松坡年谱》中没有关于击椎生是蔡锷别号的记载,就断言李文汉否定了击椎生是蔡锷别号,显然过于草率和武断,明显是对史料的重大误读。

  第一,从逻辑上讲,李文汉的《蔡公松坡年谱》中没有记载蔡锷有击椎生的别号,并不等于李文汉就否定了击椎生是蔡锷的别号。众所周知,没有说某件事和否定某件事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二者之间绝对不能简单地划等号,混为一谈。据笔者查考,李文汉在《蔡公松坡年谱》中并未提及“劫火仙”是蔡锷的别号或笔名。按照曾又文的逻辑,这岂不就证明李文汉否定了劫火仙是蔡锷笔名?既然如此,曾业英为何公然在《蔡锷集》的前言中说:蔡锷“从梁启超的安排,先至《清议报》任编辑。他为该报新辟《瀛海纵谈》《译书附录》两个专栏,并亲任主笔,以劫火仙为笔名,先后发表了40余篇时评、政论文章,和长达6万余字的译著《支那现势论》”?!又为何公然将劫火仙发表的40余篇时评、政论文章和长达6万余字的译著《支那现势论》收入《蔡锷集》呢?!这岂不都是出尔反尔?!再如,曾业英于1984年所编《蔡松坡集》和2008年所编《蔡锷集》,先后征引书目多达112种,共收集蔡锷遗著1000余篇,而笔者正在编辑的五卷本《蔡锷全集》中收录曾业英编《蔡锷集》之外新发现的蔡锷佚文1000余篇(其中400余篇已收入《蔡锷集外集》于2015年由岳麓书社出版)。对于这些蔡锷佚文,李文汉见过吗?说过吗?曾业英见过吗?说过吗?既然李文汉和曾业英都没见过,更没说过,能以此得出李文汉和曾业英否定过这些新发现的蔡锷佚文的结论吗?

  第二,从研究思维和研究方法上讲,曾又文简单地以李文汉所编《蔡公松坡年谱》为根据来断定事物的是非曲直,本身就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和观点,更不是科学的研究思维和研究方法。这种错误的、不科学的研究思维和方法还导致“曾又文”自相矛盾,难圆自说。例如,曾又文说:李文汉“花了‘十数年’的功夫”编的《蔡邵阳全集》第四卷的细目中“所列的‘诗’只有‘二首’”,既然如此,曾业英编《蔡锷集》中所收的蔡诗为何却有十数首?再者,《蔡邵阳全集》第四卷诗文杂著的细目中有《军国民篇》吗?有《〈东西洋教育史〉总论》吗?有《五省军事联合计划草案》吗?不可辩驳的事实是,统统没有!既然都没有,按照曾又文的逻辑,这些蔡锷遗著都被李文汉否定了,都不能将其列入蔡锷文集。这样一来,曾业英所编《蔡锷集》中有这些文章岂不要统统删除?!

  第三,从相关的史料看,与李文汉《蔡公松坡年谱》同年面世的,还有由蔡锷的生前好友和老乡石陶钧、岳森等人编纂出版的《蔡松坡先生遗集》共12卷,是为民国时期搜集蔡锷遗著最多、最全面、最权威的蔡锷遗作结集,也是后来众多学者(包括曾业英)编纂蔡锷文集的重要来源,以及研究蔡锷生平事迹的重要史料。《蔡松坡先生遗集》所附《蔡松坡先生年谱》中对蔡锷的笔名就有清清楚楚的记载:蔡锷“署名奋翮生,一署击椎生”。既然同为史料,且后者比前者规模更大、影响更广、史料更丰富,曾又文又为何视而不见,取前者而舍后者呢?!

  由上可证,曾又文以李文汉《蔡公松坡年谱》中“没有蔡锷有‘击椎生’这个别号或自号的记载”,就得出“1940 年代,李文汉就否定过惠我春、郭燮熙的说法”的结论和以李文汉《蔡公松坡年谱》作为判断和取舍的唯一标准,不仅是对史料的重大误读,而且也是其历史研究方法论上的严重失误,因此其所有相关结论当然全部不能成立。

  三、“景阅”并非“蔡阅”

  曾又文不仅以李文汉《蔡公松坡年谱》中没有蔡锷有“击椎生”这个别号或自号的记载,就得出李文汉否定击椎生是蔡锷别号或自号的结论,而且还抛出更为“重磅”的结论:“由蔡锷授意并亲自审阅过的《蔡松坡先生事略》(应为《蔡松波先生事略》,以下简称《事略》)一文,未以任何方式记述他还有8 万多字的诗文曾署名‘击椎生’,则可视为实际被蔡锷本人否定了。”

  经查,曾又文所谓由赵式铭、郭燮熙、刘润畴执笔、“由蔡锷授意并亲自审阅过的”《事略》,确实“未以任何方式记述”蔡锷有击椎生这个别号或自号,但笔者认为,这并不能得出其“蔡锷本人否定了”的结论。理由有二:

  第一,早在2012年,笔者尝论,《事略》一文存在一系列明显的重大错误和重要遗漏。例如,从1900年到1911年之间,蔡锷10多年经历的时间节点全部不对,《支那现势论》的发表时间,蔡锷入成城学校和从成城学校毕业、与黄兴等人创办《游学译编》、考入陆军士官学校和从陆军士官学校毕业以及回国、入湘、入桂等重要时间节点统统弄错了,还缺蔡锷1908年(戊申)在南宁的情况。并说蔡锷“乙未十三岁应试入泮,随师樊山肄业长沙”,不仅事属乌有,而且连蔡锷老师樊锥的名字都写错了。因此,存在诸多重大错误和重要遗漏的《事略》,并不能用作考证蔡锷生平事迹的依据。

  第二,史实不可辩驳地证明,曾又文所声称《事略》“由蔡锷授意并亲自审阅过”,纯属子虚乌有,纯系其臆造。笔者尝论,曾业英在其所编《蔡松坡集》和《蔡锷集》中收录的此文下所加注“原稿本封面上批有以下六字:‘蔡阅,交刘编修。’”存在四个方面的重大失误,而原稿本封面上的六字其实是:“交刘编修,景阅。”但曾业英不仅将批文的文字顺序弄错了,还将“景(即张景中)阅”误读成“蔡阅”,并进一步发挥说《事略》“由蔡锷授意并亲自审阅过”,从而30多年来对蔡锷研究和广大读者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由上可证,由于曾又文将“景阅”误读为“蔡阅”,是为重大失误,故其相关结论全部不能成立。

  四、“惠我春与南舟”并非“就是一个人”

  对于惠我春和郭燮熙所说击椎生是蔡锷的“别号”的史实和笔者论证的击椎生是蔡锷“笔名”的结论,曾文以“别号与笔名是涵义不同的两码事”为由予以否认,并说:“惠、郭挽蔡锷联中的击椎生明明说的是‘别号’,而邓江祁将它与清末民初报刊上作为‘笔名’的击椎生等同起来,其实是不妥的。”

  对此,笔者尝论:“‘笔名’只是现代汉语中的词汇,在古代汉语中并无‘笔名’一说,而以‘别号’‘自号’或‘别署’‘自署’之类的词语称之。”并以此论证了惠我春、郭燮熙合写挽联中所称“少年别号击椎生”,也即击椎生就是蔡锷年青时笔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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