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之道统自觉(6)
辛亥革命网 2015-10-22 09:07 来源:《现代哲学》 作者:姚中秋 查看:
总之,中山先生晚年阐述三民主义,道统已涵濡其中,而构成其魂气。中山先生本乎尧舜禹汤文武周孔相传之道,与孔孟宋明儒之思想,设定三民主义之取向,构想中国之根本制度、政策。
这是一种独特的主义。现代世界各种主义,也即各种现代意识形态,如沃格林所说,多有“灵知主义”倾向。它相信,各种意识形态构建者相信自己的理论是真理,透过这些真理,可终极性地解决所有问题,历史将被终结。中山先生批评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普遍接受灵知主义。他们都相信,自己已经掌握了真理,那就是从西方传入的观念和制度。只要全盘引入欧美制度,中国历史将会终结。在终结历史之真理、也即各种先进观念面前,在历史终结的前景面前,中国文明是毫无意义的,或者只是需要通过斗争予以克服的障碍。因此,现代中国知识分子充满着道德激情和历史使命感,展开对中国文化的大破坏。
中山先生私人信仰基督教,却没有丝毫现代“灵知主义”气息。中山先生固然倡导一种主义,却没有陷入灵知主义的陷阱。可以说,三民主义是反灵知主义的主义:中山先生旨在以三民主义发动新革命,建立新宪制;然而,这个新宪制却带有浓厚的旧风貌:这个新宪制穿越文明断裂期,接上刚刚被抛弃、余烬未息的中国治理模式。三民主义对于将要确定的宪制之正当性的论证,也是完全中国式的:文明的延续。三民主义驱动的革命不是让中国死而新生,而是让中国“恢复”——这个词在《三民主义》演讲中反复出现。三民主义内含的宪制之所以值得追求,不是因为其为绝对的善,而是因为其中的根本精神和重要制度,中国古已有之,今天以新的形态再现。在中山先生心中,通过三民主义革命,中国宪制将重回正道——而这,正是古典革命之基本性质。
中山先生因此而对中国文明有存亡绝续之功。民国初年各路精英们设计的宪法,在去中国化的道路上狂奔,中国文明已处中绝危机,中山先生以中国之道灌注三民主义体系,这套三民主义体系让中国重新入道,中国之道得以在世间寻机构建其活的制度形态。
这样,三民主义就具有奇异性质:它从似乎正在通往终结的西方化的普遍历史中出走,自觉担当复兴中国文明之责任。中山先生本人有过一次出走,又有一次回归。这不是因为中山先生以为,中国与西方不同;而是因为,中山先生认为,西方的制度其实并不完善。中国现实制度远不能让人满意,但中国之道依然是有效的,与西方相比是卓越的,对中国来说是合适的。于是,中国之道成为中山先生的立足点在这个立足点上,中山先生大胆而自信地展开其宪法设计,历史地形成的种种制度成为其解决问题的活的资源。由此形成的宪法方案,正是中国之道的现代肉身。
结语
历史地看,三民主义确实有“为往圣继绝学”之气象,不过,其历史的展开,似乎未收“为万世开太平”之功。然而,责任不在孙中山先生。
中山先生以中国之道自觉灌注三民主义,焕然一新的三民主义成为中国宪法设计之驱动性力量。经戴季陶《孙文主义之哲学的基础》之阐发,国民党对中山先生之道统自觉有所认知,蒋介石也有传承之自觉。因而,中山先生之后,通过三民主义之激励、引领,国民党凝聚为一个具有足够道德意识的革命团体,作为立宪和治国之主体,依照中山先生宪法设计,推动宪制构建:通过历次《中华民国政府组织法》,五权宪法大体落实;至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五权宪法更趋完善,表示“天下为公”、国民普遍参与之国民大会也开始运作。
然而,光有这样的政治架构,道不足行于天下。三代圣君贤相承续道统;汉武帝复古更化之后,儒家士大夫与皇权共同承续道统。此一历史经验显示,道统之承续有两个条件:首先有道之学,以阐明大道,灌注于整个知识体系中;其次,以道学养成士君子,在政府、社会中担当治理之任。宪法制度需以这两者为数轴,才能有效运转。
中山先生以后的国民党,及其所驱动之政府,却始终没有解决道学维系与士君子养成这两大问题。历史的变化反而是反向的:蔡元培废止学校读经和大学经科,由此导致中国之道学传统断裂,现代中国教育体系丧失文化传承与士君子养成之功能。
由于匮乏维系道统之两要件,考试院在现实运作中并无多大功用,因为,社会上根本没有新式士人,只有接受了专业知识的专业人士,考试院沦为公务员管理机构。而考试院实为中山先生五权宪法之枢纽,考试院孱弱,国家运作必定倒向三权分立。故中山先生苦心孤诣设计之五权宪法,在现实中乃蜕化为三权分立宪制。而一旦堕入此一政制框架,五权宪法就特定容易被视为三权宪法之劣质版本。持有这种看法的宪法学家和立法者很多,故四十年代中期立宪,与台湾解禁之后的历次宪法修订,日益偏离中山先生初衷,从五权宪法潜移向三权分立制度。
检讨这段历史,中山先生宪法设计运作失灵,另一症结是,中山先生的继承者没有处理好主义、党与秩序重建的关系。中山先生毕生以主义相号召,然而,中山的三民主义、尤其是道统自觉以后的三民主义是相当独特的:它自觉地接续中国之道,在一个去中国化的时代,让其信徒回归于中国固有之道。这就决定了,三民主义作为一套现代意识形态,内在具有过渡性质,也即,它只是摆渡之舟,让政治上迷失于种种外来意识形态的中国人,由它回到中国之道。三民主义实有自我取消之倾向,治国者当依其指示,回到道本身,最终淡化三民主义,重建中国之学,重新养成士人,重建考试制度等等,这就是三民主义指示的复于道之路标。国民党却执着于三民主义本身,这就自我放弃了完全回归于中国治道的责任,也就未能按三民主义指示的方向前行,复古更化,创造一套由学到政的中国式社会治理模式。
中山先生宪法设计在历史中不甚成功的教训提醒今人,仅从宪法制度角度思考道统承续是不够的。当然,如同康有为、张之洞那样,仅从学、教的角度思考,同样不够。道是整全的,需要广泛而多样的承载者。制度是至关重要的,学与士君子人是同样重要的。以整全视野完整思考,才能做到学、政一体,以士君子为中心,生成中国式社会治理模式。
那么,今天有没有可能拯救中山先生之宏愿?这取决于人们是否具有这样的意愿。而此意愿之有无,取决于人们是否如中山先生那样具有道统自觉;能否有此自觉,进一步取决于人们对下列问题的回答:四千多年来中国人的政治实践,对于构造今日优良宪制,究竟有无意义?或者更宽泛地说:中国文明对于今日中国人构造美好生活秩序,究竟有无意义?
(姚中秋,笔名秋风,男,西历1966年生,陕西人士。现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理事长,弘道书院山长。著有《华夏治理秩序史》卷一、卷二,《重新发现儒家》,《国史纲目》,《儒家宪政主义传统》,《嵌入文明:中国自由主义之省思》,《为儒家鼓与呼》等,译有《哈耶克传》等,主持编译《奥地利学派译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