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孙中山之道统自觉(4)

辛亥革命网 2015-10-22 09:07 来源:《现代哲学》 作者:姚中秋 查看:

本文尝试从孙中山革命-建国-立宪者的特殊身份,索解中山先生道统自觉之机缘,略述此一自觉之文化、政治后果,并探讨此一道统成就其现代肉身之可能方向。

  因为这一点,康有为始终缺乏政治主体意识,缺乏自我创制立法之抱负,而一直在寻找有可能制度化自己构想之王者:清末,他把希望寄托于光绪帝,成为坚定的保皇派;入民国,他把建立孔教为国教的希望寄托于每一个依靠实力上台的当权者,袁世凯、乃至于张勋等。这让康有为成在政治上不断出丑,孔教也因此反复蒙羞。

  就在中山产生道统自觉之时,受第一次世界大战西方文明遭受之破坏所刺激,不少贤达都在反思新文化运动之全盘性反传统主义情绪,重新认识中国文明之世界意义。尤其重要的是,以梁漱溟先生掀起的东西方文化大论战和张君劢先生作为论战一方的科学与玄学大论战为标志,现代新儒学诞生,拓展出一个广阔的知识领域。

  但是,上述这些贤达之思考、论说,基本集中于学与教层面,也即中国哲学之创造,儒学思想之创发,文化主体性之确立等,较少进入社会治理领域,没有在学、教与宪法、政治之间,建立起有效地练习。惟独中山产生道统自觉,他注意到了道德、文化问题,但更有政之创制。

  为什么是中山先生?也许是因为中山先生之独特身份:中山先生终究是自觉的革命家,自觉的建国者,自觉的立宪者。这是中山先生独特的身份,哪怕在野,中山也有坚定的自我肯认。这一点是其他任何人都不具有的,不论是成长于传统秩序中的康有为、张之洞,还是发展现代新儒学的梁漱溟、熊十力。正是这一独一无二的身份和身份的自我肯定,让中山先生产生了道统意识。

  道统不限于学统、教统,道统是整全的。除了学、教,道统还呈现于礼乐制度中,支配社会领导阶层的心智,塑造其行为模式。康有为以士人自居,故集中于孔教;中山先生的视野却更为开阔,故中山先生所述道统之传为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在这里,重心在圣王:尧舜是创制立法者,禹是建国创制者,汤、武是革命、建国、创制者。中山先生的身份或者说身份自我认识,与汤、武相近,而大不同于孔子。

  中山先生之行事,颇有类于上古圣王者:其一心投身革命,固不必论,中山先生明确地自比于汤武革命。中山先生作于1917年-1919年的《建国方略》,更可见圣王之建国规模:《孙文学说——行易知难(心理建设)》发明“行易知难”之说,类似周文王之演《易》;《实业计划(物质建设)》构建一个宏大的国家物质建设计划,类似禹之平治水土;《民权初步(社会建设)》引入西人会议制度以形塑公共生活,类似周公之制礼作乐。如此完整、细致的建国构想,在现代中国是独一无二的。或许可以说,晚近中国一百多年,中山先生是真正的建国者。

  正因为有完整的革命、建国、创制意识,中山先生才能越过孔子,直追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在援引儒学资源之外,更明确标举道统。中山先生之抟聚中华民族之努力、民生主义之经济建设计划、五权宪法之政制设计、以及其道德建设规划,只能统合于整全的道统,是儒学所无法完全涵摄的。或许其深度不足,但中山先生思想之广度远超现代史上所有思想和政治人物。

  以主义承载道统

  中山先生行事不同于当时诸贤者在于,在大转型时代,力倡“主义”,以三民主义承载道统。而以主义凝聚力量,诚为建国时期之有效工具。纵观甲午战争以来的中国历史,以“主义”指导政党、驱动革命、引领建国、立宪、创制,中山先生得风气之先。

  康有为、张之洞等人是没有“主义”的,中山先生是革命者,而他们是保守主义者。他们触及到现代国家构建的所有问题,人心,政制,法律等,但其思考方式仍然是士人式的,现代元素被嵌入德、礼、政、刑的儒家秩序结构中,并各得其所,因而根本不需另外提出“主义”。他们期望中国社会实现一次平顺的转进。

  然而,帝制终结,学统断裂,以致政统断裂,延续两千余年之整全的文化、社会、政治秩序彻底崩解,中国面临一场全面而深刻的秩序重建。这就需要一个能向国民展示希望之纲领,以凝聚、塑造秩序重建的主体,并鼓舞他们积极行动。秦汉以来的革命者都曾构建过这样的纲领,通常新兴宗教,在现代,则只能借助“主义”。

  面临同样的情势,北洋系军政实力派没有“主义”,因为他们不是革命者,甚至缺乏政治意识。梁启超评价李鸿章“不学有术”,这一评价更适合袁世凯。梁启超也曾断定袁世凯不是政治家,对现代政治运作缺乏理解,“绝对的不肯信世界事物有所谓原理原则者”。北洋实力派痛切地认识到,当时新建立的政治秩序缺乏根基,而难以运作。但限于知识匮乏,他们无从构建具有历史纵深感和道德感召力的“主义”,构想解决问题的整体方案,而只能从技术上修修补补。因此,他们没有能力塑造、凝聚文化政治主体,也就只能听任秩序继续崩塌。

  当民国初年秩序真空之际,新兴的现代知识分子倒是热衷于引入西方各种主义,一时间,主义纷呈。不过,这些知识分子只是引入他人之主义,而缺乏思考与转化能力。同时,现代知识分子基本处于社会结构边缘甚至之外,此为现代知识分子与生俱来之基本特征,故其对各种主义,仅限于学理的玄想和茶杯中的辩论,而无力实践之。

  中山先生在现代中国第一个创制了自己的主义:三民主义”,且以此号召国民,建立践行三民主义之政治团体——强有力的主义型政党,以之作为革命、建国、创制之主体。

  中山先生提出民族、民权、民生之三民主义甚早,中国同盟会就以此相号召。不过,此三民主义相当简略,其政策主张也多出自欧美:民族主义纯就国内政治秩序而言,所谓“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民权主义只是建立普通意义上的共和制度,其宪制基本上是外来之三权分立;民生主义仅限于节制资本、平均地权等再分配政策,以避免财富分配严重不均。依靠这一三民主义,中山先生率领革命党人推翻满清,并与其他各派合作,建立民国。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设定之宪制,只是美式宪制之简化版,虽然其中有中山先生不得已而迁就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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