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商会与辛亥革命(2)
辛亥革命网 2010-09-29 00:00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学报 作者:朱英 查看:
清末的上海虽未成立市民公社,但却有比较完善的管理城市建设的市政机构--城厢内外总工程局(后改名为自治公所),上海商会在这个机构中也拥有相当的势力。总工程局的领导权,基本上控制在商会领导人手中。例如历任总工程局总董的李平书,是沪南商务分会会董,担任办事总董的3人,曾铸是1905年第二届商会总理,郁屏翰是1909年第五届会董,朱葆三则是第二届协理和第三、四届会董。工程局改为自治公所后。李平书继任总董,莫锡纶为副总董(莫是商会下属机构商团的主要负责人),被选为董事的还有不少其他商会会员或会董,如王一亭、叶逵、苏本炎、朱得传、顾履桂等(《上海通志馆期刊》第1223、1225页。)。
除了掌握城市的建设与管理权,清末商会在学术教育界也具有一定的影响。当时,诸如商学会、商业研究会和教育会等学术、教育类团体,虽然独立于商会之外,但其领导人同样多为商会的总、协理或会董兼任,相互之间不仅通过人事关系的渗透在组织上建立了血缘联系,而且在行动上多方配合,互为照应,因而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它们当中大多数都是商会的外围组织或姊妹团体。
清末民初,还有许多商会创办了实业学堂和报刊杂志。由于资料掌握尚不完全,目前仅知天津商会创办了中等商业学堂、苏州商会主办了实业学堂、长沙商会主办了唯一学堂、通崇海泰商会主办了银行专科学校及商业学校,上海商会创办了商业学校以及江西商会主办的商徒启智学堂。此外,江苏梅里和川沙商务分会,也曾主办初等商业学堂。报刊杂志有:《天津商报》(天津商会创办)、《广州总商会报》、《重庆商会公报》和《济南商会日报》,1909年上海华商联合会事务处成立后,也编辑出版了联络海外、发行全国的《华商联合会报》。清末商会独自兴办实业学堂,创办报刊杂志,广泛引起了各阶层人士的瞩目,其社会影响也随之进一步扩大。
在经济方面,清末商会的能量与影响尤为显着。它虽未直接控制多少财力和物力,但由于对那些工商巨子和一般资本家具有较大的号召力,因而能在一定程度上从经济上对某一政权的存亡绝续产生影响。从实际情况看,不仅当时的清王朝征收各种捐税要通过商会,后来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中央与地方革命政权为维持财政,也不得不求助于商会,同样,即使是专横跋扈的各派军阀筹集饷糈,也离不开商会。
在军事方面,清末商会也拥有一定的实力。辛亥革命时期,许多商会都先后组织了商团或类似的武装,直接掌握了一支具有一定战斗力的准军事力量。较早成立的是上海商团。到1911年春,上海商团成员人数已达数千人。苏州商会也于1906年成立了"苏商体育会",至1910和1911年之间,由体育会改组而成的商团进一步扩充,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的武装力量。在此前后,武汉、杭州、安徽、重庆、江西等地的商会也相继建立了类似商团的武装。
在政治上集中反映清末商会所具能量及其社会影响的事件是1905年的抵制美货运动。是年5月,为了维护民族尊严,反抗美国政府排斥、迫害华工的政策,上海商会率先而起,通电全国各商会以"伸国权而保商利"号召抵制美货。这一号召,得到各地商会包括许多尚在筹建试办的商会积极响应。一时间,函电纷驰,集会迭起。就是在一些比较偏僻的小城镇,如江苏的盛泽、震泽、武阳等地,由于商务分会的组织号召,工商业者也抱定"涓涓之水,可成江河"之志,以"国民之一分子,人人应尽义务"为职任,积极投入抵制斗争,其高涨声势和普及程度均属前所未见。抵制美货运动虽未完全达到预定的斗争目标,但它表明,年幼的商会尽管初出茅庐,在许多方面未尽成熟,但已初步具有发动和领导大规模政治运动的潜能。
在继抵制美货之后的收回利权运动中,商会所起的作用也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尤其是湘、粤、鄂及江、浙等省的商会,坚决抵制列强的奴役性贷款,组织集资自办铁路,表现出强烈的爱国热情。在商会的努力之下,这些省份均先后成立了商办铁路公司,使斗争取得了一定的胜利。清朝"铁路国有"的卖国政策出笼后,商会又广泛动员资本家或举行集会,或进行罢市,掀起大规模的保路运动。
综上可知,辛亥革命前的商会已初露圭角,不论是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教育乃至军事各方面都具有一定的实力,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产生了相当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