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革命时期的武汉店员工会(5)

辛亥革命网 2011-05-01 00:00 来源:江汉论坛 2010.2 作者:朱英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国民革命时期武汉店员人数众多,店员总工会的组织系统也较为严密,并积极组织广大店员开展经济斗争,导致店员与店主之间的冲突日益激烈

  不仅如此,“武汉工商两界,以我军第二次北伐以来,一般反动分子,蓄意捣乱,造谣挑拨,无所不用其极。若不急于联合战线,不足以巩固后方。因于日前工商两会全体执委会议中,议决于五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在血花世界大剧场举行工商联合代表大会,通过宣言及决议案,藉志工商联合之成功。”[29]1927年5月28日,武汉工商联合代表大会隆重召开,到会代表二千余人,中央党部、国民政府及省市机关要员均出席,汪精卫、徐谦等党政领导人还在会上发表了演说(徐谦演说辞由其代表代为宣读)。总工会委员向忠发致开幕词,汉口市党部詹大悲、汉口商协刘一华、总工会刘少奇、许白昊,以及中央工人部蓝辛堂等人,先后登台演讲。会议通过了工商联合宣言与“介绍失业工人工作”、“组织工商俱乐部”两项提案,最后还表演了新剧。大会“情形异常热烈,上午十时开幕,至下午五时散会,无一先退席者,且宣读宣言议案,每于来宾演讲时,其鼓掌声喊口号声,震动屋瓦,表示诚意,接受其团结精神,如此可概见。”[30]

  两日后,汉口商民协会和总工会代表为落实和执行工商联席会议通过的议决案,尤其是组织工商俱乐部事宜,再次召开会议,确定了工商俱乐部委员名单,于6月1日举行第一次工商俱乐部委员会会议,以阴历五月初八日为执行工商联席会议议决案之日期,另还决定将工商联合宣言及议决案分寄全国各报馆、各团体、各机关、各军师政治部、各党部,以广宣传。[31]在此期间,工商联合宣言相继在各报章发表。

  由湖北省总工会、汉口商民协会、武昌商民协会、汉阳商民协会共同署名的这份宣言,并不忌讳工商两界之间先前确实产生过一些摩擦和矛盾,公开承认“不久以前,我们工商相互之间,发现一个小小裂痕,这个裂痕之所以发生,是因为工商间的小纠纷,不能得一正当解决办法。”但是,宣言也特别强调:我们工商两界的共同敌人“以为有隙可乘,极尽挑拨离间、阴谋破坏的伎俩,制造谣言,扇动风潮,以冀根本推翻革命政府,置我们工商两界于万劫不复之地位。我们工商两界深知反动派对我们的阴谋诡计,我们不得不更坚固的联合起来。对于过去一切的纠纷,已经双方考虑,议定各种很好方法解决,双方遵守置于政治的宾东关系之下,从此我们中间裂痕已消除,反动派无机可乘,再来破坏我们在革命中的联合战线。”宣言还阐明工商两界的痛苦,究其根源在于帝国主义和军阀的压迫。因此,“我们工人和一般中小商业者应该联合起来,进行国民革命,打倒共同敌人,求得双方解放。”[32]

  随后不久,工商俱乐部正式成立,在调解商事纠纷和维护工商联合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据报纸报道,“工商俱乐部自组织成立以来,解决工商纠纷案件甚多。”仅1927年6月20日至26日一周之内,受理相关案件即达38件之多,其中“逐日谈判有结果者共16件”,包括烟业工会纠纷案、谦益祥药店店员纠纷案、裕生袜厂纠纷案、永明日记电池厂华中电池厂歇业案、润和祥疋号拒绝补充店员案、大生祥店员纠纷案、李恒祥袜厂歇业案、汉华公司与工友纠纷案、广生行摧残工友案等,具体涉及工会纠纷、店员纠纷、工友纠纷、歇业纠纷、补充店员纠纷以及其他方面的许多内容。尽管工商俱乐部“召集谈判无结果,或一方未到,延迟不能谈判者,共有二十二件”,但能够及时解决将近一半的纠纷案,在当时也称得上是成绩可观。对于那些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很快调解的纠纷案,工商俱乐部一般也不会简单地予以放弃不再受理,而是坚持积极地进行调解。[33]

  需要说明的是,工商联席会议的召开与宣言的发表,以及工商俱乐部的成立,并不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店员与店主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武昌商民协会就曾对此作过较详细的说明:

  对于工商联席议决案,认为较前改良,惟店员尚有额外添补情事,殊难得适当解决。如乡人黎明入城买物,平常六点即可回家,现在因油盐米店开门较晚,必须久待方能购物。尤以药店遇有急病需购药,以往可随时扣门,现在以时间限制,致买主不能如意。又经济权、行政权归之店员,而经理不能问事,但与之往来交易之商店,又时时表示不信任店员,对于店员主事之商店,拒绝赊借,于是店员认为经理之怂动,更生恶感矣。至于待遇一节,武汉商店在十数年前店员已可分红,工薪则随生活程度之增涨而增加,不过终有阶级,即以店员之任务与能力,分薪金为三级。现在店员改为一律,于是任务较重、能力较大者,亦遂不复努力。又如同行商店,武汉两地情形迥殊,在汉商务繁盛,譬如每一店员每日可卖六十元,在武昌因商务相差太远,每日店员不过总共卖得六十元,若两地店员薪金一律,在武昌商店实难负担也。[34]

  汉口商民协会也曾经说明,自工商俱乐部成立以后,虽然工商纠纷有所减少,但劳资问题却不减反增。工商联席会议各项决议案执行过程中,工会下层会员仍时有不遵守行为。“少数店员支部管理店员中流水,至于维持门市须由店东自己向外借钱,且店东因本钱渐亏折不能活动,而店员尤不允店东以店中存款对外还债,于是店东至[只]有率性一走了事者矣。”[35]不仅如此,店员工会逮捕商人的现象也仍有发生,以至于市政府不得不再发布告,说明“自兹以后,如有商人发现店员错误者,得随时报告于本政府,立予严办,决不姑宽。店员及童子团之间,须互相告诫,切实遵守联会议决,不得故犯。……所有关于工商一切纠纷,一经武汉工商俱乐部解决,无论团体或个人,不得采取直接行动。”[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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