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国家力量为主导的早期现代化建设(二)(2)

辛亥革命网 2011-05-08 00:00 来源:《现代化研究》2003年第2辑 作者:虞和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南京国民政府统治的9年多时间中,随着政府权力的强化,中国经济发展的主体状态开始由北洋政府时期的自由经济转向统制经济,并成为这一

  从上表可见,在1930-1936年间,这15家银行的工矿放款余额总数增加了206.24%。具体到每家银行而言,只有中国实业银行和国华银行的放款余额有较大幅度的减少,其余都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有4家银行没有1930年的放款余额数,但据上表所引资料显示,3家银行有1933年的放款余额数,即交通银行为925万元,大陆银行为3820380元,中国通商银行为2697817元,以它们在1936年时的放款余额相比,分别增长了648.32%、10.37%、26.06%。如果以1926-1927年的银行放款数额相比的话,其增加的幅度还要大。如上海商业银行1926年底的放款余额为3607942元,1936年则比之增加了973.52%;金城银行1927年的放款余额为6996253元,1936年比之增加199.99%,到1937年6月放款余额又增至24154216元,增幅也相应提高到245.25%。[67]此外,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就是在这一时期日益受到政府控制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它们的工矿放款数额增长率分别高达223.71%和648.32%,位居第二和第四;而且成为放款数额最多的2家银行,2家合计的放款余额数占15家银行放款余额总数的51.31%,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扶助民营经济的政策。

  此外,金融业为了拓宽资金运营范围,谋求更大的利润,不断扩展对产业的直接投资。1927年以前,这种投资活动大多是以银行资本家个人身份进行的,比较分散,投资额也并不大。1927年以后,对产业企业的投资日益成为银行的一项经营业务。其实行途径,一是将债务转变为投资,即将那些丧失还贷能力的企业接收或代管;二是在企业资金困难之际投资入股;三是自己出资直接开办企业。到1937年时,一些资力雄厚的银行所投资经营的工矿企业已达到相当可观的程度,它们的具体情况是:中国银行投资企业20余家,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交通银行投资企业20余家;金城银行投资企业40余家,投资总额374万余元;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投资企业20多家;浙江兴业银行投资企业10余家;此外,中南银行、大陆银行、盐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中国实业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四明银行、聚兴诚银行等,都有多少不等的企业投资。[68]

  五、资本主义的总体程度和特点

  以上对这一时期国营经济和民营经济的发展趋势作了具体论述,那么中国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如何呢?对此,许涤新、吴承明主编的著作有过系统的统计,但是该书只对包括外国在华资本、国家资本(即官僚资本)和私人资本(即民族资本)在内的资本总额及该三类资本的业别资本的增长状况进行了统计,没有对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合计的本国资本总额及该二类资本的业别资本增长状况进行统计;在本国产业资本的统计中,也没有分别就工矿业和交通业进行统计,因而对本国资本的增长状况及其特点的反映不够全面。[69]因此,笔者利用该书中的有关统计数字,对此进行如下的补充统计。本时期是以1927年划线的,但缺少1927年时经济总体状况的比较完整的统计资料,这里只能以1920年的状况与1936年状况进行比较。这两个年份的本国资本主义经济状况及其发展程度如下表所示:

 

1920-1936年本国资本统计表(单位:万元)

  资料来源: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卷,第723、731页。

  说明:本表所列的国家资本即原资料的官僚资本、私人资本即民族资本,其中1936年之前的数字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即为1936年比1920增长幅度。

  上表反映了1920-1936年间中国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如下几个特点。一是就总体状况而言,由于国家资本与私人资本的并行发展,共同推进了中国资本主义化和工业化的进程,较之前一时期又有较大程度的发展,而且超过了前一时期的发展速度。从上表所示的国家资本和私人资本的各业合计总额来看,1936年比1920年增加了243.6%,年均增长达8.02%,比1912-1920年间(以下简称前一时期)的年均增长率6.11%高出1.91个百分点,发展速度提高了31.26%。二是就各业状况而言,金融业和工矿业发展较快,交通业和商业资本的发展速度有所减缓。其中以金融业资本增长幅度为最大,达563.9%,年均增长12.27%,较之前一时期的年均增长10.54%高出1.73个百分点,发展速度提高了16.41%;工矿业居其次,增幅为336.4%,年均增长9.7%,高于前一时期年均增长率8.7%的1个百分点,发展速度提高了11.49%。三是包括工矿业和交通业的产业资本的增加速度、资本数量及其占资本总额的比重均超过了商业资本。1920年时,产业资本所占的比重为25.81%,而商业资本的比重则高达47.83%;1936年时,产业资本的比重虽只略升至25.86%,但商业资本的比重已降至25.60%而低于产业资本,这表明在金融业资本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商业资本发展速度已大大落后,产业资本则仍然保持着平衡的发展速度;产业资本的这种发展态势,是以工矿业资本的快速发展而得以形成的,其增幅是交通业资本的2.01倍,是商业资本的4.01倍;其在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也相应从1920年时的11.75%提高到1936年时的14.92%,这说明工业化的发展进程有所加快。四是国家资本的增长势头远远超过了私人资本。从各业资本来看,除商业之外,其余各业都是国家资本的增幅远远大于私人资本的增幅;从总计数额来看,国家资本增加了801.6%,私人资本只增加了114.8%;从国家资本对私人资本的比重来看,1920年时为23.09%,1936年时猛然提高到96.90%,几近相等。这说明这一时期本国资本的较快增长主要是由国家资本的快速增长而取得的。五是国家资本的增长以金融资本为最剧。其增幅高达2427.9%,是私人资本增幅的22.32倍;其在金融资本总额中所占的比重已从1920年的18.46%上升到73.27%,这说明国家资本不仅把金融业作为首要的扩展领域而且已经形成为垄断势力。六是私人资本的发展势头有所减弱。这除了在上表已有反映之外,另据吴承明的统计,产业资本、工业资本、交通业资本、金融业资本的年均增长率分别从前一时期的10.54%、11.90%、6.65%、10.21%降至8.21%、9.37%、1.31%、4.57%,[1][70]尤以交通业和金融业的降幅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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