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中国近代史研究综述(二)
辛亥革命网 2011-05-08 00:00 来源:《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4期 作者:虞和平 查看:
中外关系史
1.中日关系研究
中日关系是2002年中外关系史中研究最多的一个领域,从清末到战后时期都有涉及。吕顺长以日本明治后期报刊杂志中有关留日学生的报道为中心,对中国人留学日本及日本方面的态度和认识进行了历史考察。文章认为,自1898年以后,日本不仅把留学生的教育作为获得中国人信赖的一种手段,而且还期望通过它培植亲日势力,对中国各领域产生影响。中国留学生的教育被认为是日本的“天职”和“人道”。(注:吕顺长:《近代日本人对中国人留学日本的认识》,《世界历史》2001年第6期。)王建朗考察了日本在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中的态度。1928年6月国民政府统一全国后所发动的以修订不平等条约为中心的“革命外交”,其重心原本不在日本。但日本政府未能意识到数年来国民革命运动给中国带来的巨大变化,不愿意调整政策以顺应中国形势的发展,而且仍然以旧的思维和旧方式对待中国恢复国家主权的要求:拒绝承认中国有宣布旧约终止的权力,并曾想抵制中国实施国定税率。日本的僵硬态度不仅为国民政府和中国民众所反对,也未获得美英等国的支持。在中国争取关税自主权的斗争中,日本陷于孤立境地。(注:王建朗:《日本与国民政府的“革命外交”:对关税自主交涉的考察》,《历史研究》2002年第4期。)
2.中美关系研究
王立新以美国传教士在华活动为例对已有的评价范式提出了商榷,认为对于近代来华传教士的活动,中国学界的“文化侵略”说虽然反映了部分历史真实,但仍是将革命时期的政治口号直接转化为政治话语,是从单一的政治视角审视复杂的社会文化问题,因此无法对传教运动的多方面影响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美国学界的“文化帝国主义”理论从后殖民的视角为传教史的研究提供了更广阔的视野,但同时该理论简单地把分析后现代化和后殖民时期文化关系的范式直接应用于近代中国,忽视了传教运动在现代性传播过程中的作用,低估了中国文化精英自主选择、抵制文化控制以及维护自身文化认同的能力。近代基督教在华传教运动是异常复杂的历史现象,这种复杂性在于传教士活动的广泛性、其社会关系的多重性和影响的多面性,必须根据所研究的特定对象和不同的方面建立不同的理论框架。(注:王立新:《“文化侵略”与“文化帝国主义”:美国传教士在华活动两种评价范式辨析》,《历史研究》2002年第3期。
3.中俄关系研究
刘存宽研究了1895年的中俄四厘贷款问题,认为此次贷款具有对华资本输出的性质,有不同于以往沙俄对华侵略的新特征。文章强调,尽管沙俄对中国的侵略向来是以领土为主要特征,但到19世纪90年代,它的侵华活动主要表现在对华贷款、攫取筑路权和开矿权、夺取中国沿海港口、争夺在华势力范围等,这是沙俄对华政策中的新的因素,即资本帝国主义因素。中俄《四厘借款合同》绝不是俄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帮助”,而恰恰是进入帝国主义阶段沙俄军事封建帝国主义对半殖民地中国的首次资本输出性的侵略,是一种“用经济手段兼并中国的图谋”。(注:刘存宽:《维特与1895年中俄四厘贷款》,《黑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3期。)
4.中葡关系研究
黄庆华研究了中葡有关澳门主权的交涉过程。文章认为,葡萄牙提出澳门主权问题主要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这时的中国虽然处于被动挨打的悲惨处境,但毕竟没有软弱到连葡国都可以任意欺凌和宰割的地步,葡国要想以签订条约的形式“合法”占据澳门,除在利害相关的情况下联合列强发动侵华战争,就只有耐心等待“天赐良机”。中葡1862年签订的条约是葡人居澳以来两国签订的第一个条约,但由于葡萄牙代表采取了欺诈手段,未得到清政府批准。在1864—1887年期间,葡萄牙为以订立条约的形式达到“合法”占居澳门的目的,串通列强及其驻京公使,多次与清政府进行交涉活动。最终,葡萄牙也是利用了中国与西方列强签订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机会,并因为“机缘凑巧”才得以同中国立约。葡萄牙立约的目的不是为了“利益均沾”而是为了攫取澳门的主权。(注:黄庆华:《中葡有关澳门主权交涉内幕》,《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