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伟大的爱国主义者和民主主义者(2)
辛亥革命网 2010-11-10 00:00 来源:民族魂 作者:刘明 查看:
第一,区别国家的不同性质,指出中国人只应当爱独立的、与清政权相对立的“中华国”。
国家同一定的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处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更替了,国家的阶级内容也就改变了。讲爱国,首先就碰到一个问题:爱谁的国?不管明确与含糊,人们对这个问题总要作出回答。康有为、唐才常、梁启超等,先后从事“勤王”、“保皇”、“立宪”活动,坚持破坏革命,都是在炽热的爱国宣传下进行的。爱谁的国,爱哪个阶级的国,明白回答这个问题,就尤其成为必要。
孙中山观察敏锐。一九○三年,他写《驳保皇报》一文说:“彼(《保皇报》)开口便曰爱国,试问其所爱之国,为大清国乎?抑中华国乎?若所爱之国为大清国,则不当有‘今则驱除异族,谓之光复’之一语,自其口出;若彼所爱之国为中华国,则不当以保皇为爱国之政策,盖保异种而奴中华,非爱国也,实害国也”。①[黄季陆编《总理全集》(四卷本),第四卷(杂著),第176页。]同一年发表的《支那保全分割合论》里说:“支那人民,自外人观之,似甚涣散之群,似无爱国之性,因其临阵则末战先逃,办事则互相推避,以为无可振作也。不知其处于清政府之下则然耳。吾有一言断之日:若非利禄之所使,势力之所迫,汉人断无有为清朝出死力者。非止此也,特达之士,多有清廷兵败而喜者。……夫支那人爱国之心,忠义之气,固别有所在也”。①[《总理全集》(三卷本),下卷(论著),第110页。]孙中山在这里明白宣告,中国人不应该爱那个“大清国”,而需要爱“中华国”。在孙中山看来,前者为“异种”“异族”,后者为汉种汉族,这点很重要。但还有一点,显然他认为也极关重要。那就是“大清国”离开割让土地,出卖主权,求媚于外国人,已经不能生存下去。“不特签押约款,以割我卖我也,且为外人平靖地方,然后送之。广东之新安县、广州湾已然之事也。倘无满清之政府为之助桀为虐,吾民犹得便宜行事。可以拼一死以殉吾之桑梓。……今有满洲政府为之鹰犬,则被外国者,欲取我土地,有予取予携之便矣”②[同上书(三卷本),下卷(论著),第177页。]。这实际上指出清政权是外国资产阶级与中国地主阶级联合统治中国人民的工具,或者说,它是“洋人的朝廷”。那么“中华国”的阶级内容怎样呢?孙中山并没有、也不可能用阶级分析的观点明确指出它属于哪些社会阶级;而且前期和后期有很大的不同。就在前期,他对这个问题是间接地有明白无讹的解释的。美国总统林肯提过一个口号,叫做“民有、民治、民享”。林肯所说的“民”,主体自然是资产阶级,而非其他。孙中山多次引用林肯提出的这个资产阶级口号,来阐述他的“三民主义”,说明他所主张建立的“民国”,正是“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因此,爱“中华国”,其实就是要爱独立的、以民族资产阶级为主体的中国。那时只有后面这样的中国,才是与洋人的朝廷相对立的。至于到了后期,孙中山把旧三民主义发展为联俄、联共、扶助农工的新三民主义,他所认为要爱的国,客观上是民主主义的国,人民大众的国,性质就更鲜明了。
资产阶级改良派、革命派,在辛亥革命以前,都以爱国自相期许和以此号召群众。孙中山而外,却没有人对爱谁的国、哪个阶级的国这个问题,从革命立场加以阐述。《新湖南》的作者杨笃生认为国家不同于天下,也不同于政府。“以天下为国家,故爱国之公心泛而不切;以政府为国家,故爱国之热力屈而不伸”。但他也只到“民族建国主义”①为止[①《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一卷,下册,第631页。]。章炳麟著《国家论》,摭拾无政府主义,杂以佛家虚无思想,认为“凡育爱国者悉是迷妄”。最扼要的话,也只是说“爱国之念,强国之民不可有,弱国之民不可无”②[《章太炎文录初编》,(别录),卷三。]。讳言国家的阶级实质,毫无战斗性。孙中山的论述撕下保皇派、改良派的伪装,使人们在这个问题上头脑更加清醒。它在思想上起的革命作用是很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