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雪林撰《辛亥革命前后的我》(6)
辛亥革命网 2012-01-3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满清诸帝之杀人,总要说出无数道理,逼迫那被杀者自己承认罪恶之重,已无可容于天地之间,反恳求皇帝将他早日明正典刑,让他死时良心稍获宁贴。每一个被杀的人,总颂扬皇帝至公至平,他只有心悦诚服,甘愿接受任何处置。假如真无大罪,而皇帝要寻他开心,轻轻判他一个死罪,也只有望阙谢恩,引颈就戮,这叫做雨露固属皇仁,雷霆亦是帝德。诸帝杀人,又常诿责于群臣,表示那是公意。他们常叫满朝臣子公议某人之罪。群臣揣摩圣意,故意将那人判决得十分沉重。皇帝则又下旨,减罪一等,譬如凌迟者改为斩首,灭族者改为充军,使人归怨于群臣,转而感激皇帝的宽大。清帝又常压迫人出卖朋友,好像年羹尧之狱,雍正唆使某某督抚告年谋逆,并暗示你们想自己免罪,只有出此一途。许多人怵于杀身破家的惨祸,只有昧着良心,做这种伤天理的勾当了。
我国士大夫最讲究气节,读书人又死爱颜面。满清诸帝瞧透了这一点,对此每极力摧残,简直不留余地。你自以是堂堂的一个人吗?我偏要剥夺你的衣冠,叫你匍匐泥涂,自认是至卑至贱的虫豸。你说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偏教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要你自己痛打嘴巴,直打到我认为满意了,才让你死去。这里有个显例:乾隆朝有一臣不知得了什么罪,皇帝并不杀他,只教他缴上印绶回家,却叫满朝大小臣工,每人做一首诗给他饯行,那些诗嘻笑怒骂,轻蔑侮辱,洋洋焉极天下之大观;皇帝又钦赐一个“名教罪人”的匾额,要他悬挂家中大门上,仍命地方官监视着他的行动,时常呈报。直到一日地方申报某人已痰湧而终,皇帝才停止他残酷的戏弄。这里又有一个显例,某臣常以道学自命,偶受某案株连下狱。皇帝叫人审问他,每每举些与本案无涉,而与其人行止有关的话来问他。譬如某某事你居然干了,是不是“廉耻丧尽”?你自负理学,某件事合乎“天理”之正呢?还是“人欲”之私呢?这样问案,你认为奇怪吧。不算奇怪。奇怪的是问官怎样问一句,犯人鹦鹉学舌般照样回答一句:“是呀,我干某事,果然廉耻丧尽,尚有何话可说?”“是呀,我所作某事,纯乎是人欲之私,没有半毫天理,哪里算得道学?”一般犯人总设法替自己解辩,或东闪西诿,企图拖延定案的时间,而这个犯人,倒像想堂上早日判决他的罪名,让他早些受死完事。我开始也不解其故,后来才悟出道理。大凡猫儿捉住老鼠,总爱七擒七纵,舞弄半天,直到那只可怜鼠儿鳞伤遍体,奄奄一息了,才肯加以大嚼。聪明点的老鼠便索性僵卧不动,瞑目装死,让猫儿提早将它吃掉,免受零碎罪,我想这个犯人是从猫鼠之间,得到对付清帝恶毒手段的妙法吧?
满清诸帝自知本属腥羶之族,文化水准太低,最怕中国文学之士。有一个文臣大概是因名气太大,皇帝有点忌他。他已辞官回乡,某次皇帝南巡,他不敢不来接驾,皇帝一见他的名字便对左右说“某人还没有死吗?”那个臣子当晚果然死了,不知是做皇帝的人果然是金口玉言,说某人死,某人便真的死了,还是那文臣听出皇帝说话的苗头不对,赶紧自杀,趁了皇帝的心愿,图免一家之罪,我想理由是属于后者。又有某文臣以健啖著,患伤寒大症,尚未全愈,皇帝派人问他还能吃肉吗?他回答道“能”,赏了他一大盘半生不熟的红烧猪肉,那文臣吃罢,立刻旧症复发,呜呼尚飨!这位臣子即说饕餮,也未必肯以性命赌胜,他之甘愿吃那盘猪肉,理由当然也不问可知。要说党狱的株连,明朝比满清更厉害,清朝文字狱每次所杀不过数十人或数百人,明太祖胡惟庸之狱滥杀至三万人之众,为了奏章里“体乾法坤”,“为民作则”诸语,怀疑笑他为僧,骂他作贼;也杀了若干拟稿的教官;明成祖于方孝孺一杀便是十族。明朝对待大臣,动辄加以“廷杖”、“立枷”之辱,清朝则尚无此。不过明朝诸帝仅属横暴无知,不像满清之故作精神上的虐杀,明朝诸帝仅加人以形体上的摧残,不像满清有意的侮弄,我以为后者所给人的痛苦,是远胜于前者的。何况明朝皇室是汉人,是我们同种,受同种的迫害,比受异族的凌辱,在感觉上总有些不同吧。
以后十余年,我又读了金源,蒙古侵略我们时所作种种罪行每使我愤恨填膺,郁郁者数日。抗战中期,我受中央宣传部的请托,写了部《南明忠烈传》,又以明末抗清志士的故事为题材,写了若干篇短篇小说,编成了一个《蝉蜕集》,我民族思想的水银柱,那时可算已上涨到了最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