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亚伯《武昌革命真史》解读(7)

辛亥革命网 2013-04-09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梅氏乡人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武昌革命真史》以亲身经历,耳闻目睹,披露了众多日知会革命党人为那场革命流血牺牲之史实,将日知会领袖刘静庵些许革命事迹穿插书中

  九人下狱后,谣言蜂起,刑讯逼供,时闻有斩决之讯。黄吉亭牧师与孟良佐牧师、吴德施主教急图挽救。不承认刘敬安为刘家运。必出证据证明之,方可任中国政府自由处置。如无证据,则教会自有权衡与清政府交涉也。吴主教每与北京美公使通电,并亲往北京与清政府交涉。(《前编·第七章 武昌日知会之破案》147页)。

  圣公会诸人主张,谓刘静庵既为圣公会信徒,革命乃改良政治不二法门,何得诬为匪首。官场既诬为匪首,则妨害圣公会之名誉。故吴主教等与驻汉美总领事,驻京美公使及美京外交部,邮电往来,一致与清外交部抗议。邮电极多,不克备载。(《前编·第七章 武昌日知会之破案》148页)。

  自圣公会与北京清外交部交涉后,冯启钧罗织要功之狱,捕去刘敬安等九人,刑苦万状。张之洞究不敢以一匪字断去九人之生命,然永不判决释放。故圣公会吴德施主教等更致书冯启钧,为刘敬安伸冤。函云:(前部分略)阁下日前谓不能自己定案,如此看来,不若我等趋赴督辕,宫保大人快定,却我等不好意思如此,恐有碍阁下。所以我等请问阁下,看此事能否自己判断。阁下捉刘,是所本分,因其被人供出之故。若自己释放刘,明说已经审问,知其凭据不足。如此,凡百姓及教会,莫不歌功颂德。都觉得阁下公道审判,是讲情讲义之官,阁下声名自然传扬中外······(《前编·第七章 武昌日知会之破案》154页)。

  解读:《真史》用较大篇幅介绍了中外人士,尤其是美国圣公会教会人士首救刘静庵情况,从侧面反映刘静庵在那场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及得到众人拥戴之实情。在教会人士极力营救的同时,狱外革命党人也曾密谋武装劫狱,因清廷对刘静庵尤其戒备森严,未果。清廷之所以不放刘静庵,重要原因是明知憾清易,憾革命党人难的奸人从中作梗。曹君书中所载,吴主教致冯启钧书所言,若冯释放刘静庵,则“凡百姓及教会,莫不歌功颂德。都觉得阁下公道审判,是讲情讲义之官,阁下声名自然传扬中外”意味深长。吴德施博士,美国人,英文名鲁兹。先后毕业于美国哈佛大学和英国剑桥圣公会神学院。1896年11月到武昌,担任高家巷圣约瑟堂会长,开始在汉长达42年传教生涯。1904年11月,提升为圣公会湘鄂赣教区主教。吴德施不仅保护过刘静庵领导的日知会,千方百计营救刘静庵,而且保护过周恩来等中共高层领导人。日寇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吴德施极力支持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是令周恩来、朱德、彭德怀、董必武等中共高层领导人敬重的中国人民的美国朋友。

  刘静庵狱中所受苦痛非笔墨能形容

  原文:午后八时,始将予等提审,惟刘敬安受刑极重,死而复活者数次。盖官场急求保案,刑逼刘敬安为匪首,直供刘家运,以求其所大欲。故以人命为草菅也。鞭背见骨,扑面青肿,卒无所得。余则按次刑讯,尚无大伤。(《前编·第八章 殷子衡之日记》171页)。

  刘敬安在武昌模范监狱之苦痛,有非笔墨所能形容。(《前编·第九章 被难各人略述》186页)。

  原文:刘敬安被酷刑逼出之供词:

  <一>接办日知新会,专为联络军学界中人,以为革命之预备地位。

  <二>由吴昆引见法国洋人,是我请至日知会演说法国皇帝路易十四残虐,国民群起而攻之,谓中国亦当如是。

  <三>友人由东京带回民报二三十份,由我销售出去。

  <四>《训兵谈》一书,由熊芷香带至黄冈秘密印刷所,请殷某刻印,是我所作。

  <五>朱元成(即朱子龙)告诉我已经会见孙文,他回湖北运动军界中人。

  <六>郭尧阶见我谓筹银一万两,可以运动下等社会,以准备革命。

  <七>熊芷香逢人说我是会首。

  <八>会长胡兰亭、刘藩侯,演说人朱作梅、余德沅。(《前编·第七章 武昌日知会之破案》147—14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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