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遇刺:逃不掉的悲剧(3)
辛亥革命网 2013-03-22 0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人民网 查看:
立宪与党争——刺杀的幕后驱动力
种种证据,至少证明陈其美对应桂馨的种种举动部署有所知晓,却并未尽力规劝宋氏小心预防并做出相应安全警卫部署,其中原因何在?似乎要归咎到国民党当时内部的矛盾与争端。众所周知,宋案爆发时,宋教仁与孙中山的政见矛盾,已经到了昭然若揭的地步。1913年2月19日,宋氏在上海国民党沪交通部的欢迎会上发表演说,指出:“若关于总统及国务院制度,有主张总统制者,有主张内阁制者,而吾人则主张内阁制,以期造成议院政治者也。盖内阁不善而可以更迭之,总统不善则无术变易之,如必欲变易之,必致摇动国本,此吾人所以不取总统制,而取内阁制也。”这显然是与一直坚持应施行总统制,并致力以激进手段倒袁的孙中山南辕北辙。其实早在武昌起义刚刚成功之时,孙中山与宋教仁就在政体问题上各抒己见,僵持不下,不得不请黄兴从中斡旋。“克强劝钝初取消提议,未决,克强定期赴宁,向代表商定。”于是1911年12月27日,宋教仁和黄兴赶赴南京,将同盟会最高领导干部会议商讨的中央临时政府组织方案,提交各省都督府代表会议议决。结果各省代表以《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已规定总统制为由,否决了内阁制。
1912年12月29日,宋教仁写给自己的秘书兼湖南同乡刘白的信中,直言“闻本党有内讧,前日兄来电警告弟以危像,弟总料未必有如是之甚,纵小有波澜,当不至于成大风潮”。很明显,当时身为国民党代理理事长、坚持在议会宪政体系内为国民党谋求主导地位的宋教仁,已知自己与孙中山、陈其美等同盟会原有的激进领袖分歧极大。根据台湾历史学家吴湘相在《宋教仁——中国民主宪政的先驱》中的记载,宋教仁、黄兴试图推举黎元洪为正式大总统,宋教仁本人则计划引国会第一大党国民党之奥援出任国务总理,将袁氏排斥于民国政府之外。对此,宋教仁的挚友、日本人北一辉在《支那革命外史》中回忆说:“彼(宋教仁)组织国民党自为实权总理,占国会上下两院议员三分之二之多数,其已将正式大总统之人选放于心中……彼不推南孙(中山),亦不想北袁(世凯),而默许第三者——最为愚呆脆弱之黎元洪。”如果黎元洪上任,在宋教仁、黄兴等国民党领导人看来,其功效可谓一举两得。黎元洪为辛亥革命“首义元勋”,在共和党、进步党内深孚人望,如其前往北京赴任,则“去袁而收黎于掌握之中”。宋氏的这一安排,历史佐证颇多,章炳麟在其《自订年谱》中承认,袁世凯因大权在握,日渐恣肆,宋教仁、黄兴等国民党元老曾在国会选举前夕与他商议以黎元洪代袁氏,宋教仁当场表示“已与黎公成言”。与之相对应的就是,4月6日宋案爆发后,黎元洪匆忙发表全国通电,谢绝推戴,提出“深机默运智深勇忱,洪不如袁项城;明测事机襟怀恬广,洪不如孙中山;艰苦卓绝一意,洪不如黄善化(兴)”,所以坚决“率江汉子弟维持南服,拥护中央……倘若少数议员垂爱个人贻误全局,在元洪为损友,在民国为罪人”。
在国民党内,这等路线方针之斗争,已经远超出口诛笔伐的意气之争。沈翔云回忆说,在宋教仁应袁世凯邀请即将前往北京前夕,陈其美等国民党领袖为其举办的欢送宴会上,宋、陈两人就未来组织国民党内阁之方式发生言辞冲突,应氏在旁公开威胁:“你这样简直是叛党,我一定要给你一点颜色看看!”随之从怀中做掏枪势,宋氏则以“死无惧,志不可夺”相对,在其他国民党员劝阻下,双方不欢而散。根据袁克文的说法,在接下来的几天中,陈、应两人一直在密谋对付宋教仁。沈翔云(虬斋)是袁克文的密友,曾告知他,宋教仁很可能遭不测,因为“陈其美、应桂馨这几天整天在商议这件事情,即使像我(沈翔云)这样的亲近之人,也不能够参与机密,偶然听到他们之间的几句对话,也是关于宋教仁的,而且他们说话的神情语气都不好看!”
今日来看,造成悲剧的不仅是宋教仁本人的性格,更是民国肇造,袁世凯北京政府与国民党之间,以及国民党内部对于如何确立新生国家未来政治参与结构、制度的两种尖锐矛盾。南京临时政府的《政府组织大纲》原规定的是总统制,待临时大总统由孙中山让给袁世凯之后,《临时约法》即改为内阁制,以便架空袁世凯,通过国民党在议会中的多数,保证权力掌握在自己手里。当时舆论即批评所谓约法是对人立法。确实,民初的立宪,从《临时约法》到《天坛宪草》,一切围绕着权力轴心展开,不是为建国奠定党派中立的制度性权威,而是一场政治权力的角逐。国民党在民初议会中占据压倒性优势,政治气势如日中天,却被社会舆论讥讽为“革命元勋”,政治实践中表现出十足的排他性,这种“舍我其谁”的狭隘气质在满腔宪政民主热情的宋教仁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1913年1月8日,他在国民党湖南委员会欢迎仪式上发表演讲,公开宣称“为今之计,亟须组织完善政府,欲政府完善,须有政党内阁,今国民党即处此地位,选举事若得势力,自然成一国民党政府,兄弟非小视他党,因恐他党不能胜任,故不得不责之国民党员……”杨度曾批评说:“民国立宪之权操于民党,民党之所谓立宪,亦非立宪也,不过藉立宪之手法,以达革命之目的而已。”国民党自有其达到革命目的、不惜以手枪炸弹发难的传统,而袁氏北京政府也不脱其旧制度官僚习惯非常手段处置的本色,矛盾激突中,双方都难免重拾旧路。
在此大背景下,一心主张立宪政治从而两方树敌之宋氏遭遇刺杀,实则不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