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国”与“教人”(3)
辛亥革命网 2011-03-19 00:00 来源: 作者:汤奇学 陈宝云 查看:
梁启超在《新民说》“绪论”中有一生动的比喻:“国也者,积民而成。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瘵、筋脉已伤、血轮已涸,而身犹能存者,则未有其民愚陋怯弱涣散混浊,而国犹能立者。故欲其身之长生久视,则摄生之术不可不明。欲其国之安富尊荣,则新民之道不可不讲”。可见,在梁启超那里,正是从救亡这个时代主题中派生出改造国民性这一历史副题。而陈、胡等人则将救亡与启蒙视为一体,认为启蒙更是关系”国家民族根本存亡的政治根本问题”。“此根本问题倘无彻底的觉悟,急谋改革,则其他政治问题,必至求远纷扰,国亡种灭而后已)因此,从一开始,他们就把启蒙作为自己的主要使命,认定只有国民的彻底觉悟,才会有国家的“根本之救亡”,社会这个“大我”的不朽。他们以一种更厚实的历史感和文化感发展了此前的改造国民性思想,将改造国民性进行民众的思想启蒙提到了新的高度。
二、造就现代国民与造就现代人
两个时期的思想家的改造国民性的具体内容也有很大的不同:同是以西方近代国民形象为标准来塑造本国国民,前一时期注重培养“国民意识”,即现代国民的素质。必须指出梁启超等使用“国民”这一概念时,是把“国”与“民”紧联系在一起的。后一时期注重培养个人本位意识,即现代人的素质;这里自然有着各自取法对象是处于资本主义发展不同时期的人民特点之差异,更展现了二者立脚点的不同以及后者对前者历史的深化与超越。 “国民”最早是由梁启超明确其概念的:“国民者,以国为民之公产公物也…..似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守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谓而亡,是之为国民”。后又提出:“有国家思想者,能自布政治者,谓之国民”。梁启超从国家、民族角度定义国民,呼吁变奴隶为国民,正体现了辛亥时期“救亡”的主题与资产阶级各派思想家的“救国”的追求。化们的“新民之道”也就是突出如何去培养人们的“国民意识”,以达“救亡”之目的。
塑造新型国民,首先要“新民德”。梁启超说,“吾辈生于此群,生于此群之今日,宜纵观宇内之大势,静察吾族之所宜,而发明一种新道德,以求所以固吾群善吾群进吾群之道”。新道德的核心是公德。“知有公德,而新道德出焉矣,而新民出焉矣”。他说,“道德之本体一而已,但其发表于外,则公私之名立焉。人人独善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二者皆人生所不可缺之具也。无私德则不能立,合无量数卑污虚伪残忍愚懦之人,无以为国也;无公德则不能团,虽有无量数束身自好、廉谨良愿之人,仍无以为国也”。然而,“吾中国道德之发达,不可谓不早”,但“偏于私德,而公德殆阙如”。试观《论语》《孟子》诸书,其中所教“私德者十九,而公德不及一焉”。他认为,利己是人的本性,但个人利益是与群体利益紧密联系的,个人不能脱离群体而存在,因此人们应当“为公”、“利他”,提倡“合群”、“利群”、“爱群”之德。公德是国家和社会的凝聚力,是“诸国之原”。具有良好的公德乃是“新民”的主要标志,以公德为核心酌新道德的建立,有助于人们正确处理好群己、公私、人我关系,有益于挽救中国危亡之大业。
促成社会公德的普遍养成,必须打破数千年的家族观念,建设“国家思想”。“国家思想者何?对于一身而知有国家,对于朝廷而知有国家,对于外族而知有国家,对于世界而知有国家”。梁启超认为中国人无国家思想。“其下焉者,惟一身一家之荣瘁是问,其上焉者,则高谈哲理以乖实用也。其不肖者且以他族为虎,而自为其伥。其贤者亦仅以尧跖为主,而自为其狗也”。其原因就在于“知有天下而不知有国家”,“知有一己而不知有国家”。他积极呼吁培养国民的民族主义和国家思想。
培养国民的公德意识与国家思想又与培养其自由、权利、平等等政治观念与政治能力以及进取昌险尚武等精神是相联系的。梁启超说,“自由者,精神界之生命也”,“今日欲救精神界之中国,舍自由美德外,其道莫由”。梁启超把自由分为团体自由和个体自由二种。他认为团体自由高于个体自由,团体自由是获取个人自由的前提和手段。’对于权利,梁启超说,人类“以保生命保权利两相倚” “权利思想之丰富,权利感情之敏锐即英人立国乏原也。”’他批评中国人无权利思想。“吾中国先哲之教,日宽柔以教,日犯而不校,日以德报怨,以直抱怨”,以致于以“百忍成金”、“唾面自干”为佳话,“以受人鱼肉为天经地义”,“权利二字之识想断绝于吾人脑质中者固已久矣”。然而,他又明确地将权利当成一种个人对于社会的责任来看待。“权利思想者,非徒我对于我应尽之义务而已,实亦一私人对于一公群应尽之义务也”。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但个人的权利是服务于对团体的义务的。由此,他强调国权。他说,“国民者一私人之所结集也,国权者,一私人之权利所团成也”,民强则国强,民弱则国弱,“民有权者谓之有权国”,所以“欲使吾国之国权与他国之国权平等,必先使吾国中人人固有之权皆平等,必先使吾国民在我国所享之权利与他国民在彼国所享之权利相平等”。对于独立自尊,梁启超说,独立自尊是“不倚赖他力,而常昂然独往独来于世界者也”。“吾中国所以不成独立之国者,以国民缺乏独立之德而已”。所以,要提倡独立自尊,以排除千年的奴性,抗拒外来侵略,使中国成为独立自主的国家.他认为中国的专制政休、家庭制度、生计问题以及丧乱频繁等造成中国人政治能力低,“能力与思想不相应为中国前途最可忧危之事”,“今日谈救国者宜莫如养成国民能力之为急矣”。他强调国民政治能力的培养,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培养国民的自治能力。他认为中国之弱,就在于不能自治,“己之不能治,则必有他人焉起Ⅶ代治”,而“真能冶者,他人欲干涉焉而不可得”。他主张要有“一身之自治”、也要有“一群之自治”。“国有宪法,国民之自治也,州郡乡邻有议会,地方之自治也。凡善良之政体,未有不从自治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