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是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光辉篇章(6)

辛亥革命网 2024-10-16 08:15 来源:当代中国史研究 作者:朱佳木 查看: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75年,波澜壮阔,气势恢宏,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壮丽史诗。回顾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新中国史无疑是其中最为光辉的篇章。

  (三)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到文化强国建设的战略高度

  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义和地位、性质和内容、任务和路径给予了越来越清晰的界定。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核心价值观是一个民族赖以维系的精神纽带和文明进步、发展壮大的最持久最深沉的力量,是一个国家共同的思想基础和重要的稳定器,是文化软实力的灵魂和建设重点,决定文化的性质和方向;能否构建具有强大感召力的核心价值观,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国家长治久安;如果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就会魂无定所、行无依归。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战略。此后,它又被列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明确它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在思想和精神层面质的规定性,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价值表达;它的基本内容是进行理想信念、“四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等;主要任务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造就具有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引领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价值追求,使之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实施路径是融入国民教育中,贯穿于精神文明创新活动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从思想道德和社会风气抓起,开展以干部模范行为带领的全民家风建设。

  (四)把社会效益更加突出地放在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首位

  改革开放后形成文化产业以来,一些人为了赚取快钱、迎合市场,搞抄袭模仿、千篇一律、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调侃崇高、扭曲经典、颠覆历史、丑化人民群众和英雄人物;是非不分、善恶不辨、以丑为美,过度渲染社会阴暗面;搜奇猎艳、一味媚俗、低级趣味,把作品当作追逐利益的“摇钱树”,当作感官刺激的“摇头丸”;胡编乱写、粗制滥造、牵强附会,制造文化“垃圾”;追求奢华、过度包装、炫富摆阔,形式大于内容;只写一己悲欢、杯水风波,脱离大众、脱离现实。针对这些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上指出:要“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在2014年召开的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又强调:“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许多文化产品要通过市场实现价值,当然不能完全不考虑经济效益。然而,同社会效益相比,经济效益是第二位的,当两个效益、两种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要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要服从社会价值。文艺不能当市场的奴隶,不要沾满了铜臭气。优秀的文艺作品,最好是既能在思想上、艺术上取得成功,又能在市场上受到欢迎。要坚守文艺的审美理想、保持文艺的独立价值,合理设置反映市场接受程度的发行量、收视率、点击率、票房收入等量化指标,既不能忽视和否定这些指标,又不能把这些指标绝对化,被市场牵着鼻子走。”

  随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中共中央宣传部联合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图书出版、国有文艺团体、国有影视企业的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推动各类文化企业创作生产更多健康向上、品质优良的文化产品。党的十九大、党的二十大也都把有关构建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体制机制的内容,写入了中共中央委员会的报告,促进社会效益占首位的原则在文化各门类各行业逐步得到落实。

  (五)把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作为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基础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长期以来“国际舆论格局是西强我弱,西方主要媒体左右着世界舆论,我们往往有理说不出,或者说了传不开”的局面,我们党强调必须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构建对外话语体系,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增强对外话语权的创造力、感召力、公信力,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尤其要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自信。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我们国家发展成就那么大、发展势头那么好,我们国家在世界上做了那么多好事,这是做好国际舆论引导工作的最大本钱。我们有本事做好中国的事情,还没有本事讲好中国的故事?我们应该有这个信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它还源自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是成功的,理论是科学的,制度是优越的。总之,它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的心理认同。只要有了这种文化自信,新时代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就有了底气,有了灵魂,有了根基,就会使文化软实力得到逐步提高。

  在社会领域,建立了社会主义的社会治理和保障体系并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作为共产主义第一阶段的社会主义的社会,马克思恩格斯生前并未亲身经历过,列宁也只是短暂经历了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的最初几年。因此,他们更多的是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理论,从社会主义将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人剥削人的现象出发,推导和原则性地论述过在那个社会里,人与人、民族与民族的政治关系和人格将是平等的,脑力与体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的差别将是逐渐缩小的,消费品将是按劳分配的,就业将是充分的,资本主义的社会风气、传统习惯将会被逐渐克服,妇女与男子的社会地位将会一样,婚姻将实行一夫一妻制,宗教信仰将是自由的,等等。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一方面按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一般描述,另一方面参照苏联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和自己在革命根据地、抗日根据地、解放区治理社会的经验,对中国社会进行了彻底改造。

  新中国成立后,在对社会主义社会建设和探索过程中,大体有过以下三种情况。

  (一)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一以贯之

  1. 妇女解放和社会地位的提高

  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旧中国的妇女不但受政权、族权、神权的压迫,还要受夫权的支配,集中反映了束缚中国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认为“妇女解放与社会解放是密切地联系着的”。因此,新中国一成立,制定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其中规定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禁止重婚、纳妾、童养媳,以及借婚姻关系索取财物。在1954年《宪法》中进一步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以及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毛泽东同时指出:“妇女解放、男女平等现在还只是开始,真正平等要到社会主义”;“真正的男女平等,只有在整个社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才能实现”。在社会主义改造前后,中国进行了三次扫盲运动,帮助1600万名妇女脱离了文盲。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实行了男女同工同酬,使妇女不仅获得了同男子相同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而且具有了同等的经济权力。新中国成立之初就从法律上规定了男女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这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很晚才做到,男女同工同酬至今仍有很多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未能做到。

  改革开放后,党中央为妇女参政提供了新机遇,拓展了新渠道,使妇女政治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党的历次代表大会都强调要重视发挥妇女政治参与的优势,加大对女干部、女党员的培养与选拔力度,优化妇女参政议政的社会环境。至2008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妇女代表比例已超过20%。在党政机关中的女干部比例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随着关于妇女权益保障立法的完善,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权利的意识不断提高。尤其修订后的婚姻法、新制定的民法典中,都对婚姻关系中的妇女权益做出了有利于维护妇女权益的规定。

  进入新时代,针对妇女事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进一步明确,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当代中国妇女运动的时代主题,强调坚持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让性别平等落到实处,把妇女事业发展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统筹谋划,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以及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至2021年,全国就业人员中的女性占比为43.1%,全国科技工作者中的女性占比超过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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