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间岛问题》版本考论(3)

辛亥革命网 2022-03-21 13:41 来源:《武陵学刊》 作者:邓江祁 查看:

《间岛问题》是宋教仁重要著作之一。但由于各种原因,此书存在不同的版本。已出版的宋教仁文集,均选用了1914年的版本。但经多方考辨,1908年的版本才是原始且最佳的版本。

  例如,文中所引“朝鲜钟城等四郡民上其府使李正来之书”中,1908年版前有“前略”,后有“下略”等字样,而1914年版均无。

  又如,文中所引“光绪十六年吉林将军长顺奏折”中,1908年版有“中略”和“下略”等字样,而1914年版均无。

  再如,文中所引“光绪十六年总理衙门议复奏折”中,1908年版有“上略”和“下略”等字样,而1914年版均无。

  旧时节录成文,“前略”表示上面节去一段或数段,“中略”表示中间节去一段或数段,“下略”表示下面节去一段或数段,将这些记号置于引文之中,读者就会明白哪里被节去了。若不用或删去这些记号,读者就会不知道哪里被节去了,甚至误以为这些引文是一段完整的文字。所以,两相比较,在对于引文的处理方面,笔者认为,1908年版比1914年版规范、严谨得多。

  第三,遗漏出处。在第二章《间岛问题之争议》中,宋教仁列举争议双方的观点或主张时,均在其后列出日期或出处,1914年版多有遗漏的现象。试举三例说明之:

  例如,文中“韩光武二年(光绪二十四年,日本明治三十一年),北咸镜道观察使赵存禹提出五条意见书曰”之后,1908年版有“见《大韩疆域考》”之语,表明所举意见书的出处,而1914年版则没有。

  又如,文中“日本人稻叶君山东京《报知新闻》之论文”之后,1908年版有“见日本明治四十年十月十四日该报”之语,表明《报知新闻》刊登该论文的日期,而1914年版则没有。

  再如,文中“东三省总督徐世昌等复外务部书”之后,1908年版有“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三十日”之语,表明徐世昌等复外务部的日期,而1914年版则没有。

  第四,内容错误。经比较不难发现,在文字上,1914年版与1908年版不同之处可谓成千上万,而其中可确定为明显错误者也是比比皆是。仅举以下三例说明之:

  例一,《间岛问题》第三章(1914年版第三章的标题为《间岛之国际法的观察》,而1908年版第三章的标题为《间岛从来在国际法上的性质》)中,提到国际法中关于国家版图传来取得方式时,1914年版的表述为:“交换(如日俄两国以桦太岛[库页岛]、千岛交换是也)、赠与(如意大利赠尼斯予法国是也)、买卖(如美国买俄之阿拉斯加是也)、割让(如日本割取台湾于中国是也)、合并(如美国合檀香山于菲律滨是也)五者,为传来取得”。

  而1908年版此处的表述为:“交换(如日俄两国以桦太岛、千岛交换是)、赠与(如意大利赠尼斯予法国是)、买卖(如美国买俄之阿拉斯加是)、割让(战胜面夺取土地于他国,如日本割取台湾于中国是)、合并(此国合于彼国,如美国合檀香山、[西班牙合]菲律滨是)、租借(如德国租借胶州湾于中国是)六者,为传来取得”。

  两相比较,1914年版比1908年版少了“租借”一项。同为同盟会会员的刘建封于1908年所撰《长白山江岗志略》中说:“按国际公法论之,国家之版图,其本来取得者有三:曰增殖、曰时效、曰先占。其传来取得者有六:曰交换、曰赠与、曰买卖、曰割让、曰合并、曰租借。”由此可见,当时国际公法中所谓“传来取得者”还有“租借”一项。

  例二,《间岛问题》第四章《间岛问题学理的评释》中提及“自崇德四年以来,朝鲜六镇人民,尝有越豆满江盗物伐木之事,被中国官吏捕获交还治罪,并六镇官吏,亦坐罪者,共计二十余次”。1908年版中具体列举了21次,而1914年版中则漏掉了其中的“三十七年一次,三十八年一次,纯宗十七年一次,二十七年一次,三十二年一次,宪宗七年一次”等6次,是为明显的失误。

  例三, 1914年版第六章中关于关于间岛面积及可容人口的表述是:“间岛以七万方里之面积,而人口不及十万。以中国本部每方里能容四十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四百万,以日本每方里能容五十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五百万。其中,关于间岛面积的表述,与其前文“面积约十万余方里,较日本四国稍大,较台湾稍小”之语中的“十万余方里”自相矛盾,而且文中两个“可容人口”的计算结果均为错误的。“以中国本部每方里能容四十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四百万”,其正确的计算结果应为二百七十万,即二百八十万减去已有的十万。又“以日本每方里能容五十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五百万”,其正确的计算结果应为三百四十万,即三百五十万减去已有的十万。

  而1908年版中这段话的表述是:“间岛以十五万方里之面积,而人口不及十万,以中国本部每方里能容三十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四百四十万,以日本每方里能容二十五人之率例之,尚可容人口三百六十五万。”其中,关于间岛面积的表述,与其前文“面积约一十五万余方里,较日本四国稍大,较台湾稍小”是一致的。况且,宋教仁1908年6月先后两致清政府驻日公使李家驹的书中也明确地称述“间岛”的面积为“土地十余万方里”和“十数万方里之地”,这就证明1908年版中关于间岛面积的表述是正确的。此外,1908年版中两个“可容人口”的计算结果也是正确的。

  第五,称谓变化。宋教仁发表《间岛问题》之际,是为1908年,其时中国尚在清朝皇帝统治之下,其年号尚为光绪,因此其中均称“光绪某年”。这也是辛亥革命前宋教仁的行文习惯。例如,宋教仁在1911年2月在《民立报》上发表《二百年来之俄患篇》中直称“光绪七年”“光绪二十二年”“光绪二十四年”等。但1914年版却在1908年版的“光绪某年”之前均添加了“清”字,改为“清光绪某年”,如第二章中的“清光绪八年”“清光绪九年”“清光绪十一年”,等等。众有周知,封建社会中,在本朝存续期间,其年号前是不会加朝代名称的,而对前朝则加朝代名,如“明洪武十年”“元太祖十年”等等。所以,宋教仁1908年写《间岛问题》时是不会在“康熙某年”或“光绪某年”之前加“清”的。同样,对于清朝皇帝及其政府的称谓也发生了变化,1908年版中的“大清太祖”“大清之户部”“大清统一中国”等均改为“清太祖”“清之户部”“清人统一中国”,并将1908年版中的“中国”改称为“清廷”或“清”,“大清初起”亦改为“清廷初起”。以上称谓的改变,不仅证明了1914年版《间岛问题》已远非1908年版的原汁原味,而且使读者在阅读和研究宋教仁文集中标为“1908年”的《间岛问题》之时产生明显的时代隔膜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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