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辛亥革命后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艰难历程

辛亥革命网 2021-12-14 14:1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查看:

辛亥革命后,鄂革命军政府于1912年6月成立了湖北革命实录馆,由湖北革命实录馆专任调查员徐陶生、王声淇撰写的《湖北警察筹办处记》,记录了武昌首义后成立的警察机构湖北临时警察筹办

  辛亥革命后,鄂革命军政府于1912年6月成立了湖北革命实录馆,负责收集、编纂相关的革命史料,以留存后世、策励后人。由湖北革命实录馆专任调查员徐陶生、王声淇撰写的《湖北警察筹办处记》,记录了武昌首义后成立的警察机构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诞生、发展直至转型的艰辛历程。

  湖北警察史博物馆收藏了《湖北警察筹办处记》复制件,现将《湖北警察筹办处记》的原文记录如下:

  自八月十九日夜鄂军起义,城内外秩序大乱,越日,鄂高等巡警学堂汪禀乾等数十人出,创办湖北全省临时警察,就前清警务公所亲粪扫焉。二十二日,众推高元藩为总理,汪禀乾为帮办,禀准军政府拨银千元开办。一面延接同志,一面组织内部,复推杨澧为总务科长,钱守范副之,胡堃周为行政科长,刘文斌副之,以彭葆仁为司法科长,柯福根副之。编城内外为东西南北中五区。盖仿清制而略变更之也。任顾庆云为东区长,朱希云为西区长,金瑞生为南区长,许炳炎为北区长,柳正麐为中区长,各佐以警员五人,使各暂划区域,相署址,募警士,区各招警士百零八人,不三日,规模粗具。维时,汉奸丛集,而日有破获,武昌未遭毒者,大半皆昼夜循环、露立街衢之警士之力,自总理至巡士,月余焉,日餐饭。武昌警察甫成立筹办诸人更从事调查汉口汉阳警察业,妥商两处自治会、商会,已有进行端倪,乃败于内务局长舒礼鉴,以用人权限,横加干涉而未果。逾两日,汉口遂陷,汉口之陷日,九月八日也。警界中人闻之,莫不愤气填膺,愿为致果杀贼之前敌。呼声未已,应者满百。初九日,众奉汪禀乾为队长,赴汉口助战。值停战无所获,众至汉阳,见大别山军备严密,整队而归。汉口既陷,武昌滨于危险,筹办者咸虑警备稍疏,贻害大局,乃更分五区为十五区,直隶于武昌警署。区各有警官三、警长三、警士三十有九。武昌今日之警察形式仍未改前辙。而以总厅争议之故,致使全省警政立于无基础之地步。此中波坎浪涛,非记者所当言,尤非记者所忍言矣。

  专任调查:徐陶生 王声淇

  中华民国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该《湖北警察筹办处记》文字较为简略,对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作为也只是大致提及,对当时的警政管理和参战御敌的过程交代不够详细。由于调查文字是武昌起义一年多以后形成的,对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事迹和历史功绩并没有客观而详尽地叙述和评价,对此文我们不应加以苛求。我们应以严谨而审慎的态度,以尊重史实的眼光,从更广阔的视角,援引更多的史料,重读该文,研究该文,对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事迹和历史功绩进行深刻的剖析和总结。

  1911年10月10日晚,武昌起义的枪声引爆了武汉革命党人推翻封建专制、建立共和新政的反清壮举,革命的烈火迅急燃遍大江南北。武昌起义中,一大批武汉警察革命党人冲上了创建中华民国警政的烽火前线。

  1911年10月10日武昌城破的当晚,清政府的警察机构——湖北警务公所即被起义军消灭,原存放于警务公所内部的枪械被起义军全部收缴后分发给起义军将士。各警所乱作一团,警棚被拆毁殆尽,旧警察纷纷脱下自己的警帽、制服,弃之于道旁,四处逃散。“科员等皆已逃散,警察道王履康已微服出城,众搜寻不得”①。由于旧警察机构解体,旧警察已作鸟兽散。

  面对治安状况严重恶化的情况,以高元藩、汪禀乾为代表的数十位湖北高等巡警学堂的学生革命党人向鄂军都督府的黎元洪主动请缨,请求组建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以维护城市治安。高元藩等人的“建警之请”适应了革命形势的需要,“黎公极意嘉纳,命速期兴办”②。黎元洪委任高元藩为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总理(警察首脑),汪禀乾为帮办(副警察首脑),拨给办公经费1000元,以前清湖北警务公所的官署为办公地点,立即筹办。10月13日,鄂军政府迅速批准了高元藩、张开选等人拟呈的《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拟行章程》。该章程共四章二十九条,内容严谨、务实、可操作性强,获得了黎元洪和鄂军政府的首肯,也为建警获得了授权。

  新组建的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分内外两部分:内分总务、行政、司法三大科,分别由杨澧、胡堃周和彭葆仁任科长;外分东西南北中五大警区,分别由顾庆云、朱希云、金瑞生、许炳炎、柳正麐任各警区区长。在警力配置上,临时筹办处规定:各区设警区长一名,副警区长一名,警员十二名,书记员一名,巡士一百零八名,杂役若干名。

  为执行湖北军政府的一系列告示,“警政成立,内科外署,防盗缉奸,不遗余力”③,高元藩等处科长官都是身先士卒,日日带队出巡,亲率部下出警办案。

  在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官警的艰苦努力下,武昌城内治安状况迅速好转。时人均言“武昌秩序已恢复如旧,军威大振”。“以城内外地面如此辽阔,人烟如此繁茂,旦暮安居若素,略无惊扰者,饬警察保护之力居多。”②

  武昌城内治安秩序趋于稳定,武昌城外之战事又趋激烈。

  从1911年10月12日开始,清军进行了疯狂的反扑,大量清军南下,抵达汉口、汉阳,清军水师也到达武汉江面。面对如此危殆之局面,不光武汉,全省乃至全国的民众也组成了多支义勇军、敢死队赶赴武昌踊跃参战,在不到5天的时间里扩建成4协(旅)约2万人的民军。自10月18日始,清军与民军在汉口、汉阳展开激战,初战告捷,形成了南北对峙的局面。

  10月12日后的40多天时间里,清军与民军在汉口与汉阳交战40余天,史称“阳夏战争”。

  1911年10月29日,清军依仗陆续赶到的南下援军向起义军大举反攻,不久,汉口告急,黎元洪发布援汉口令。由于清朝陆海军大军压境,民军被迫退回市区。

  湖北军政府立即决定招募兵力以解汉口之危。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总理高元藩由于日夜操劳,殚精竭虑,终于染上咯血之症,且日渐沉重。然而,当高元藩得知增援汉口的命令,立即令帮办汪禀乾为队长组建义勇队。高元藩、汪禀乾迅速行动,赶往各警署,从各警署的警察中挑选数百人组成警察义勇队,作为民军的预备队,参加保卫汉口的战斗。这支警察义勇队与民军将士一道协同作战。警察义勇队在歆生路一带给清军以重创。

  1911年10月31日开始,清军将领冯国璋军队悍然派出纵火队,在汉口这个千年繁华的大商埠街面肆无忌惮地放火烧城,烧毁一段,攻进一段,在方圆几十平方千米的汉口市区制造了连烧三天三夜的世纪大火。

  由于清廷的陆军、海军的前后夹击、强力反扑,黄兴领导的民军阵地逐渐萎缩,溃败之势渐盛,终难挽回,汉口于1911年11月1日失守,大部分民军将士撤回武昌援守,而警察义勇队员则跟随另一部分民军撤往汉阳坚持作战。

  1911年11月27日,由于敌众我寡,力量悬殊,在清军不顾一切的疯狂进攻下,民军退守武昌,清军占领汉阳,阳夏战争失败。革命军总司令黄兴等人离汉赴沪。

  1911年12月1日,清军占领汉阳后,立即利用漢阳龟山居高临下的优势地理位置,在龟山炮台架起大炮,向扼守武昌城的革命军实施猛烈的打击。鄂军都督府也未能幸免,一时间都督府火光冲天,全城震动,革命军气势低糜。武昌城内顿时谣言四起,秩序大乱,人心惶惶。武昌起义战时总司令黄兴和一批重要人士纷纷因故离去,黎元洪、孙武也悄悄避走。湖北军政府留守人员经过激烈的“守弃之争”,终于排除内讧,决定将战时总司令部由前清谘议局迁往洪山宝通寺,武昌革命军在先后由继任护理总司令蒋诩武和战时总司令吴兆麟等人的指挥下,组织火力向汉阳、汉口还击,坚守武昌。

  武昌城再次陷入混乱之中,因为都督府被炸,人心惶惶,坚守者只有军务部与临时警察,武昌非常危险,如果临时警察此时的警备、治安稍有疏漏,必将贻害大局。于是,高元藩等临时警察首脑为配合革命军的军事行动,积极深入警队进行动员,鼓舞警察士气,誓与武昌共存亡,并将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办公地点移至洪山,同时命令警察加强巡逻,力保武昌治安秩序的稳定。高元藩还对警力布置进行了适当调整,“为防止警备稍疏,贻害大局,乃更分五区为十五区,直隶于武昌警署。区各有警官三、警长三、警士三十有九”,划小警区,利于控制。一方面,临时警察们夜以继日地巡逻街面,维持秩序,加强治安;另一方面,派警察会同民间人士对已经暂时逃离的普通民众的房屋进行造册加封,以保护人民房屋财产的安全。

  1911年12月初,高元藩因病离职,奉调军政府财政司,警察总理一职由东警区区长顾庆云接任。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更名为“武昌警察厅”,顾庆云任警察厅长。关于筹办警察教育机构之事,高元藩于1911年11月25日就曾经向湖北军政府提出筹办申请,但一直未获批准。1912年2月12日清帝退位后,“武汉战事稍平”,时机难得,顾庆云再次呈请军政府筹办警察学校,1912年2月中旬,几经周折,武昌警察学校终于获得军政府批准成立,隶属武昌警察厅直接管辖,成立后即招选合格生百名,首开民国警察教育之先河。

  派警全省、统一全省的警政管理一直是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大力推动的工作之一。武昌首义后,鄂省各州府县纷纷宣布脱离清政府,鄂军政府在向各地派遣军政人员进行管理的同时,也严令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派遣人员接管当地警政,维护当地治安。接管全省警政实属不易,波折不断,然而统一全省警政工作仍在高元藩等几任警察首脑的顽强推动下逐步完成,全省警政统一也促进了全省军政的统一。

  随着全省各州府县警察机构的建立,高素质警察的缺乏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1912年3月21日,湖北军政府在武昌举办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招录考试,以遴选警务人才。这次招录考试,“计取最优等吴德熏等19名,优等生徐励锋等36名,中等鲁暄等80名,备取周倬等185名。当即注册以次任用”①。通过此次考试录取的一大批优秀警官、警士,经过短暂培训后,陆续奔赴各地警察机构上任,为在全省建立共和警政体系、稳定革命形势、安定社会秩序提供了优质的警务人才保障。

  1912年2月中旬,武昌警察厅厅长顾庆云被黎元洪去职,黄陂人夏炎甲接任。1912年7月24日,民国政府国务院向湖北军政府送达袁世凯的临时大总统令:“任命夏炎甲为湖北警察厅厅长。”7月25日又奉黎元洪副总统令:“改武昌警察厅为湖北警视总厅,所有全省警务,均归该厅管辖;并任用该厅厅长夏炎甲为警视总监;其内务司所属之警政科即行取消,所有警察案卷,一概移交该总厅管理。”夏炎甲上任后,立即改变警政隶属关系,脱离原内务司管辖,直接隶属湖北省政府民政长(省长)管辖,此即民国警政史上的“总厅之争”。

  由于湖北省政府官员主流意见多认为“总厅争议之故,致使全省警政立于无基础之地步”,坚决反对警察离开内务司而独立,乃于1913年4月撤销湖北省全省警视总厅,成立湖北省警察厅,免去夏炎甲厅长职务,由蓝寿鼎接任,仍属湖北省政府内务部管辖。“武昌今日之警察形式仍未改前辙”,“总厅之争”结束。

  总之,诞生于一百多年前的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在其筹办、运转、转型前的一年多时间内,殚精竭虑,力挺危局,除暴安良,革故鼎新,为迅速稳定首义发源地武昌乃至武汉三镇的治安秩序,有力配合革命军的反清作战,探索社会转型时期的警政建设、警务管理、警察教育、警用法制等诸多方面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尤其在中国近代警察史上占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作者简介】陈工,讲师,就职于湖北警官学院湖北警察史博物馆,研究方向:中国警察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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