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期间康有为“虚君共和”观念再辨析(5)

辛亥革命网 2015-06-30 09:13 来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 作者:李爱军 查看:

辛亥革命时期,康有为的著述不限于《救亡论》与《共和政体论》。依据他这一阶段的著述,康有为提出的“虚君共和”主张内容较为复杂,存在很强的张力。

  作为一种方法,笔者更倾向于使用国体与政体的理论框架去解析“共和”。就国体而言,强调主权的归属,主权在全体国民即“共和”。就政体而言,强调主权的行使,主要体现为中央权力以及中央与地方权力配置的分立与均衡。实际上,前述公、共、和的原则多据“共和”的国体内涵演绎而来,而混合均衡的制度建构则秉承自“共和”的政体内涵。

  在西方古典时期,尚无国体与政体的划分。是时,“共和”常被解读为“寡头政体与平民政体的一种混合”[43](P132),或为“国家乃人民之事业”[44](P39),这意味着主权的公有,即主权在全体国民。而古罗马的执政官、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则代表中央权力的分立和一定程度上的均衡。降至近代,随着民权主义的发展,主权在民已经变得毋庸置疑,而三权分立、复合共和制也日益成为人们的共识。总而言之,从古至今,“共和”都蕴含国体和政体两方面的涵义,都致力于少数人和多数人、中央各部门以及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制约与均衡。

  在清末一些翻译的著述中,“共和”主要是一种国体。在国体分类中,共和国体常与君主国体相对,然而二者的区分标准并不唯一,或依据主权的归属,或自二者表面的特征着眼。自主权归属言之,则又可细分为主权主客体说与统治权总揽者说;自二者的特征言之,则或依据单一特征,或依据多个特征。根据笔者关于“共和”的认知,国体方面的内涵强调主权在民。这一政治原则的体现,除了宪法上的规定外,具体表现在公民选举权上。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学者认为:“投票与共和,无优劣,无上下,不在外部,不在侧面,投票即共和,共和即投票,一体也,非二物也。”[45](P8)作为政府的代表,君主之位出于世袭;而代表政府的总统与议会,则常出于选举。不难看出,作为“共和”的特征之一,国家元首出于选举源于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

  在清末,“共和”虽也曾被视为一种政体[46](P28),然而政体的分类主要取“立宪”与“专制”二分的框架。在国人的应用中,以康、梁为代表,常将“立宪”用作“君主立宪”的简称,兼有国体与政体的双重含义。其后,随着政治学知识的普及与争论的深入,“立宪”于政体方面的涵义渐明。所谓“立宪政体”,包含宪法与宪政两方面的内涵,前者强调宪法的存在性与最高性以及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后者则强调宪法对国家或政府权力的限制。不难看出,上述“立宪”与“共和”于政体方面的涵义不尽相同,然而这一区别于当时并无实质意义,因为武昌起义爆发前夕“立宪”已成为各方共识,故而即便“共和”政体方面的释义被了解,在革命即将成功时也没有太多讨论的价值。

  综上所述,在当时国人看来,国家元首出于选举的确是“共和”的特征之一,虽然它并不能概括“共和”国体的全部内涵。此外,若考虑到“共和”政体方面的内涵,则辛亥革命期间,南北所争者实不过“共和”内涵的一部分而已。从中不难看出,人们于历史中择取的往往并非某一事物的全部,而是其中最能在那个时点发挥作用的部分,这并不是说其他部分已经达成共识或者已然实现,只不过它们在那个时点被人为搁置了而已。事实上,在民国初年,议会制与总统制、单一制与联邦制的选择仍旧未决,且是各方讨论的焦点;更为重要的是,讨论是在“共和”的名义下展开的。在笔者看来,正是因为不同时期的人们所面对的社会问题不同,虽然他们可能向历史求助时所选取的思想传统是同一的,但自其中捞取出来的部分却不尽相同。在南北议和时,国家元首产生方式应景般成为“共和”的标志,所以尽管康有为随着时势变化,不断修正其“虚君共和”的理念,然而“国人心目中不复容有君主二字”[47](P1),即便此君为“虚君”、且与“共和”相伴。

  注释:

  ①就晚清所传播的法政知识而言,确有以主权归属定国体者,而在受到国家人格说的批判后,转为以国家最高机关或国权总揽者为标准确定国体。张琴所用“大权”二字,在笔者看来,更倾向于国权总揽者。依据陈武所编《国法学》,则“以议会总揽国权者,谓之共和制国;以君主总揽国权者,谓之君主制国”(第95页),对照张琴等所言,则其意思大致相当。不同之处在于,张琴等加入了“立宪”二字,使得原本清晰的逻辑又变得模糊,因为以国权总揽者为标准所确定者为国体,而“立宪”则为政体之一种,与“专制”相对,换言之,君主国体既可立宪,也可专制,共和国体亦然,以国权总揽者为标准只及于国体,与政体无涉。而依据国权总揽者的标准,“以议会总揽国权者,谓之共和制”,其间并未明确君主之有无。换言之,即便有君主存留,只要权力集中于议会,未尝不能称之为共和制。事实上,正是上述定义的模糊性,才给清末民初国体与政体的论争留下空间。

  ②据笔者所见,有关辛亥革命期间康有为“虚君共和”观念的专论主要有:林辉峰的《康、梁之“虚君共和”方案浅析——兼论武昌起义后康、梁的应变策略》(《中山大学研究生学刊(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3期)和朱忆天的《康有为“虚君共和”论浅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1年第2期)等。此外,一些以康有为思想为研究对象的学位论文对此也有所涉及,如罗怡明的《康有为君主思想研究》(重庆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6年)等。

  ③相关著作参见《康有为诗文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345页;陈永正编:《康有为诗文选》,广东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631页;宋青蓝著:《康有为》,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98-99页;章开沅:《辛亥革命与近代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6页;中华民国建国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中华民国建国文献:民初时期文献》(第2辑史著二)2001年版,第1179页;张艳国等著:《思想文化与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变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39页;董士伟著:《康有为评传》,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0年版,第125页,等等。相关论文参见杨恒:《康有为、孙中山和近代中国历史潮流》,载《中国近代爱国主义论文集》,上海市历史学会,1984年,第285-286页;高放:《清末立宪的当代总结——纪念辛亥革命一百周年》,《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第6期,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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