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与三民主义(4)

辛亥革命网 2014-11-17 08:40 来源:《湖南人与辛亥革命》 作者:邓江祁 查看:

黄兴是与孙中山齐名的革命领袖。在长期的革命事业中,黄兴为创立三民主义、宣传三民主义、捍卫三民主义、实践三民主义和丰富、完善、发展三民主义理论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六是在政党政治理论方面,黄兴认为,“政党太多,于政策之进行不无妨碍” [3](P534)。“现在中国尚处危境,不宜多党。党派林立,意见分歧,遇有重大问题发生,各树旗鼓,民国非常危险。就现势而论,国家须有一最大之党将中国弄好,近之数十年,远之数百年,立于不败之地,于国事始有济” [3](P584)。在他看来,“以欧美各法治国言之,必应有两党并立;而以民国现在之时势言之,断不可以两党争持之故,致将国事搁置而不问,而欲消灭此种党见之争持,自非合并为一大政党不可。”[3](P551)因此,他主张将国民党建设成全国第一大党并由国民党一党组阁。黄兴在政党政治理论方面的这些思想对孙中山政党政治思想的完善和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民初,孙中山主张中国的政党政治应仿效英美实行两党制,“一党之精神才力,必有缺乏之时,而世界状态,变迁无常,不能以一种政策永久不变,必须两党在位、在野互相替代,国家之政治方能日有进步。”[14](P35)经过“二次革命”、护国运动和护法运动之后,孙中山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以党治国”主张。1920年5月,他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的演说中说:“我们中华民国算是一棵大树,我们革命党就是这树的根本……诸君须知党事为革命源起事业,革命未成功时要以党为生命,成功后仍然绝对用党来维持。所以办党比无论何事都要重要。”[15](P262-263)这说明,孙中山晚年不仅主张国民党建立一个新国家,而且认为这个国家还是要靠国民党去治理。此外,在加强党的自身建设方面,黄兴关于党员要遵党规、重党德、讲党略的思想也丰富了孙中山的党建思想。

  七是在建立统一战线理论方面,黄兴在创立民国和护国战争过程中,注重为完成革命的中心任务而协调各党派、社会各界,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华兴会成立后,黄兴就主张军学界和会党互相应援、联为一体。同时,他还善于与龙璋、龙湛霖、黄吉亭等开明士绅、清政府官僚、教会人士联络,争取他们同情、支持和掩护革命活动的开展。在护国战争中,在护国战争中,为了最大限度地孤立袁世凯反动分子,壮大反袁革命势力,取得反袁斗争的胜利,黄兴主张广泛联合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共同对敌。他强调指出,“此次讨逆,出于全国人心,理无党派意见,更无南北区域之可言” [3](P796),“不论各党派政见如何不同,不论他们以前与国民党有何种嫌怨,只要他们现在反对帝制,肯出力打倒袁世凯的,都要与他们合作” [4](P108)。除了积极与孙中山和中华革命党联络外,黄兴还主动梁启超、蔡锷等进步党人士、唐继尧、岑春煊和陆荣廷等西南地方实力派以及张謇、汤寿潜、唐绍仪、赵凤昌、伍廷芳、庄蕴宽等社会名流联络,呼吁他们 “同心合力,拥护共和,将袁氏驱除” [3](P725),为护国战争的胜利发挥了极其重要作用。黄兴统一战线思想思想和实践对孙中山统一战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以及孙中山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不无影响。

  八是在民生主义理论方面,黄兴在分析研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历史和中国的现状后,主张实行国家社会主义,即通过国家的手段改良社会经济组织,使财产归公,铲除社会上的贫富不均,达到人人幸福。他认为:“世界不平等之事极多,而其最不平等者莫如贫富阶级。贫者为牛马,而富者为主人翁……民生主义之精义非劫富济贫之谓,乃欲使富者不致垄断,而贫者则有资本” [3](P578),这样才能使“人民贫富不甚悬殊,国家财力日渐充足” [3](P549)。他说:“大凡富贵贫贱不平之等级,皆由政治上所造的恶。(中国)今政治上既已革命,我们当将眼界看宽,化除私心,将富贵贫贱各阶统一律打破,使全国人人得享完全幸福”。他还说:“财产倘为少数人所垄断,则必如欧美之资本家,实足为社会上之恶。必须财产归公,不使少数人垄断。”[3](P501-502)他反对劳资冲突,主张劳资合作,利益均沾。他说:“劳动家与资本家之冲突,为中国隐患。如欲免此隐患,须使其互相联络,劳动家出力,资本家出钱,合谋利益,则结果必良好矣。”[3](P564)他还主张实行社会福利政策、救助社会弱势群体。他说:“将来中国要由政府开办养老院、慈幼院、卫生院、残废院,经费全由国家供给,不收费用。所有大、中、小学校也都由国家设立,免费供给学生膳宿,学生只要考试及格,即可入校读书,使穷苦人家的子弟也能受到教育,不让有钱的子弟占有特权。”[4](P107)为此,他呼吁革命党人“将社会革命包在政治革命之内,抱定国家社会主义,免去欧洲将来社会革命之事”[3](P501)。在宣传国家社会主义思想的同时,黄兴大力主张土地国有。他说:“土地为生财之源,应供一般人民受用”。因此,必须“提倡土地国有,使多数国民皆无乏之虑” [3](P502), 从而“使贫富阶级不甚悬殊” [3](P581)。黄兴还积极主张发展实业。他指出:“今者共和成立,欲苏民困,厚国力,舍实业莫由” [3](P476) 。“实业扩充,则国富;国富,则国强;国既富强,则足以雄视东亚,堪为伟大之民国” [3](P582)。他认为,“民生主义之发展,当借助各种实业” [3](P585),并根据经济发展的规律,结合中国的当时的实际,提出了优先发展交通业和矿产业,同时兼顾农工商三业的主张。黄兴民初对国家社会主义、平均地权、发展实业的宣传和阐释是对民生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和补充。《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指出:“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盖酿成经济组织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故当由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举此二者,则民主主义之进行,可期得良好之基础。于此犹有当为农民告者: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农民之缺乏田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并为之整顿水利,移殖荒徼,以均地力。农民之缺乏资本至于高利借贷以负债终身者,国家为之筹设调剂机关,如农民银行等,供其匮乏,然后农民得享人生应有之乐。又有当为工人告者:中国工人之生活绝无保障,国民党之主张,则以为工人之失业者,国家当为之谋救济之道,尤当为之制定劳工法,以改良工人之生活。此外如养老之制、育儿之制、周恤废疾者之制、普及教育之制,有相辅而行之性质者,皆当努力以求其实现。凡此皆民生主义所有事也。”[1](P120-121)从中,我们不难看出,黄兴对民生主义理论的完善所作出的贡献。

  总之,黄兴在辛亥革命中的思想和实践,为三民主义理论的形成、发展以及孙中山后来将旧三民主义发展为新三民主义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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