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章太炎思想学术的现代品格(3)

辛亥革命网 2014-10-30 13:40 来源:团结报 作者:姜义华 查看:

1973年8月,毛泽东指示注释章太炎的《秦献记》、《秦政记》,毛泽东当时还指定要印发章太炎的《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章太炎的这些著作为什么引起了毛泽东浓厚的兴趣?

  在历史问题上,章太炎一直坚持他在《征信论》与《信史》中所阐明的无征不信原则。《征信论》说:“诸学莫不始于期验。转求其原,视听所不能至,以名理刻之。独治史者为异,始卒不逾于期验。今之散儒,曾不谕是也,故微言以致诬,玄秘以成惑。”在治史方法上他和康有为的根本歧义就在这里。

  正是基于对历史“始卒不逾于期验”的严谨学风,章太炎不赞成对秦以来中国政治和法律制度一概加以否定,不赞成对西方宪政、代议制政体全盘照搬。1908年他在《代议然否论》中指出,欧、美、日所实行的代议制只对地主、资本家有利,“民权不藉代议以伸,而反因之扫地。他且弗论,君主之国有代议则贵贱不相齿,民主之国有代议则贫富不相齿。”若照搬到中国,则“横于无阶级中增之阶级,使中国清风素气,因以摧伤”。据此,他主张,中国应创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国家治理制度,其根本宗旨就是一要“抑官吏,伸齐民”,二要 “抑富强,振贫弱”,以使“君权可制”、“民困可息”。为此,他建议,在政治制度方面,要使“总统惟主行政、国防,于外交则为代表,他无得与”,要使“总统与百官行政有过及溺职受赇诸罪,人人得诉于法吏,法吏徵之逮之而治之”;要使“司法不为元首陪属,其长官与总统敌体,官府之处分,吏民之狱讼,皆主之。虽总统有罪,得逮治罢黜”。他还主张,除小学和海陆军校外,“其他学校皆独立,长官与总统智敌体”;不设议会,“凡制法律,不自政府之,不自豪右定之,令明习法律者与通达历史、周知民间利病之士参伍定之”;“法律既定,总统无得改,百官有司毋得自擅”。在施政方面,他主张:“凡经费出入,政府岁下其数于民”;“凡因事加税者,先令地方官各询其民,民可则之,否则止之”;“民有集合、言论、出版诸事,除劝告外叛宣说谣秽者,一切无得解散禁止”。在经济制度方面,他要求必须做到“田不自耕者不得有,牧不自驱策者不得有,山林场圃不自树艺者不得有,盐田池井不自煮暴者不得有,旷土不建筑穿治者不得有。不使枭雄拥地以自殖也。”他尤其强调:“在官者,身及父子皆不得兼营工商,托名于他人者,重其罪,藉其产。身及父子兼营工商者,不得入官,不与其借政治以自利也”。他说这种政体,“谓之共和,斯谛实之共和矣,谓之专制,亦奇觚之专制矣。”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他说:“共和之名不足多,专制之名不足讳,任他人与之称号耳”。这里,他的国家学说的现代性表现得比《秦政记》更清晰。

  章太炎思想与学术的原创性,在形而上诸领域表现得尤其充分。俱分进化论,革命道德说,建立无神的“依自不依他”的普遍宗教或普遍信仰,齐物哲学,这四者的原创意义不仅在当时中国,而且在当时及其后的世界都显现得很清楚。

  章太炎主编同盟会机关报《民报》后发表的第一篇文章就是《俱分进化论》。先前,在《訄书》中,章太炎汲取了达尔文的生物进化思想,指出从无机界到有机界,从低等动物到有鳞之类,再到猿猴以至人类,是一个自然进化发展的历史过程。他还吸收了拉马克的进化学说,把进化动力归结为意志和思想。《原变》中说:“物苟有志,强力以与天地竞,此古今万物之所以变。”但是,随后他发现,无论中国历史的演变,还是当代西方各国的现实,都证明,进化之所以为进化者,非由一方直进,而必是互相矛盾着的双方同时并进,“若以道德言,则善亦进化,恶亦进化;若以生计言,则乐亦进化,苦亦进化。双方并进,如影之随形,如魍魉之逐影,非有他也。”这就是他所提出的“俱分进化”的社会观历史观。

  这时,章太炎还承认人的智慧可能一直在进化。1910年他在《国故论衡·辩性下》中,比较了“文教之国”与“蠕生之岛”,认为文明人具有理性认识,而未开化的蠕生者只有感性认识,“然诸有文教者,则执名以起愚,彼蠕生者犹舍是”,表明“文教国固多智,以其智起愚,又愚于蠕生之人。”其他如神教、学术、法论、位号、礼俗、书契等,文明人其实都反比蠕生者愚蠢。“由是言之,见与痴固相依,其见愈长,故其痴亦愈长。而自以为智者,诚终身不灵哉!”他发现智与愚也一样同时并进。

  在这里,章太炎否定了直线型的进化学说,揭示了进化的每一新的阶段,都会产生新的问题、新的矛盾、新的冲突。因此,他主张,不能盲目地追求进化、崇拜进化,甚至迷信进化,而必须对人为地追求进化所带来的新的挑战有所准备,早谋应对之策。应对之策之一,就是加强道德建设。

  章太炎在发表于《民报》的第二篇文章是《革命之道德》。为了走出“俱分进化”的困境,他提出必须充分重视道德建设。他认为,道德状况直接关系着国家民族存亡和革命能否成功:“道德衰亡,诚亡国灭种之根极也。”“道德堕废者,革命不成之原”。将道德情操建设视为现代国家、现代社会由以成立的必要前提,章太炎在这方面应当是一个最早觉悟者。

  章太炎还首次将人们的道德水准与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也就是他们的经济活动方式及社会地位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他说:“今之道德,大率从于职业而变。都计其业,则有十六种人:一曰农人,二曰工人,三曰裨贩,四曰坐贾,五曰学究,六曰艺士,七曰通人,八曰行伍,九曰胥徒,十曰幕客,十一曰职商,十二曰京朝官,十三曰方面官,十四曰军官,十五曰差除官,十六曰雇译人。其职业凡十六等,其道德之第次亦十六等。”在这十六种人中,农民于道德为最高,工人次之。“以此十六职业者第次道德,则自艺士下,率在道德之域,而通人以上,则多不道德者”。他并一一说明了这十六种人为什么因经济活动方式及社会地位不同而在道德上会有这些差异。他明确将社会不道德现象恣意泛滥的责任归之于社会上层或统治阶层。

  章太炎将道德建设提到如此高度,是他坚持必须以人道制约自然规则作用的逻辑结果。而认定人们的道德水准与他们的经济活动方式社会地位密切相关,则出于他切身感受。革命党人中,虽然也有农、工、裨贩、坐贾、学究、艺士之伦,而提倡者多在通人。章太炎认为,“通人者,所通多种,若朴学,若理学,若文学,若外学”,为一批中下层知识分子,“然以成事验之,通人率多无行。”这些领导者凭借这样的道德水准,必定不足以领导革命走向胜利。所以, 章太炎特别强调要加强革命党人、革命领导人的道德建设,切实做到“确固坚厉,重然诺、轻死生”。这进一步显示了他的道德论非常强烈的针对性和迫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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