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首创民国警政(5)
辛亥革命网 2010-10-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赵志飞 查看:
民主议警
在武昌起义后的民国警政建设中,有一个很重要的警政制度改革,就是改革传统警察制度,将科学、民主的理念引入警务管理,创立了民主议警制度。
在浩如烟海的辛亥革命史料中,我们发现了一篇重要文献,生动记载了民国警察创办者在民主议警上的制度设计。全文如下:
鄂军政府警务处与各区会议规则
第一章
第一条 本会为研究鄂省内外各处民情、习惯,及关于警政应行整顿、改良之方法为宗旨。
第二条 凡一切机密紧要事件,未便行文或施行新章,须互相审酌之事。
第二章 总则
第三条 会议以总理为监督,科长为议长,各区长、警官为议员。
第四条 会议分特别、经常两种。
第五条 特别会议临时召集;经常会议每月两次,以初二、十六为期,届时则先期传知。
第六条 会议时间,每次以两句钟为限,如有要事不能议毕者,可延长其时间。
第七条 开会、散会均以振铃为号。
第八条 会议事项,由议长依次提议,但议员亦有提议之权。
第九条 议员如有提议事项,须由会期前五日呈报本处,以便审度交议。
第十条 会议事项,彼此意见不同者,从多数取决。
第十一条 会议事项彼此均巳认可,仍须取决于议长。倘议长是日因有要公不能到会,得由第一科长代决之;但属重大者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会议期间,适别有要公不能开会者,应由本处电知或传知各处,暂行停止。
第十三条 凡议会之时,关于记录各事项,须由本处四科精选书记一员,主任缮写。
第十四条 本规则如有未尽事宜,或窒碍难行之处,得随时改良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