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起义首创民国警政(5)(2)
辛亥革命网 2010-10-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赵志飞 查看:
第三章
第十五条 会议事项如有应行辨别事理,不妨往离讨论,但须一人词毕,他人始行提议。
第十六条 会议事项只限于正题之中研究其事理之得失之一利弊,不得牵涉于正题之外。
第十七条 会议期间不得交谈私语。
第十八条 会议事项须按照编定坐位依次而座,不得互相推让,以致紊乱。
从以上数则“民主议警规则”来看,警察中的革命党人在推翻帝制后,已经在将他们的民主理念应用于警政制度的改革或曰改良上,这种民主议警规则的制定,对于民国后来的警政建设,无疑是具有革命意义的进步的。
开办警校
由于南北议和,武汉很快恢复了和平。鉴于警局兴办时十分紧急,所募之警员良莠不齐,且很多人未经任何训练即上岗,执法及勤务素质不高。现“武汉军事稍平”,高元藩马上准备着手整顿、补充、培充警察队伍。为了不断充实更新高素质警务人才,高元藩力倡“鄂垣高等警察学堂开办,即应招入校,练习警政,借广法律知识,以造成革命中有用人才”。“阴历十月初三日(1911年11月25日),奉批“开巡警教练所在即。刻因军事方急,筹款维艰,暂从缓办,着该处分饬各区,责成警员轮班教练,以为一时通融之计” 。
不久,高元藩因病体不适,奉调军政府财政司。新任巡警处总理、前东区警
长顾庆云到任后,立即秉前总办高元藩之志着手筹办正式警校。
顾给军政府的呈文如下:
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开办武昌巡警学校呈文
武昌临时警察筹办处总理顾庆云,为呈请开办武昌巡警学校,以资整顿,并拟订暂行章程,贲恳筹准示遵事:
窃维武昌警察当筹办之初,正值军书旁午,伪清原有巡士暨教练所学生,胆怯者均纷纷逃窜,奔命弗遑,有志之士大都投效军营,因成立在即。但期得人应募。布置就绪,并无暇衡文论品,苛以相绳。故各署警士,多半不甚合格,非严加淘汰,难去害焉而收实效。然警察之机关,无稍间断,社会之状态,迭幻波澜,因应失宜,撼摇必剧。如以警士不驯,辄尽数斥革而廓清之,旅进旅退,罔为根本之计,是犹农夫之乏肥料,而徒冀苗荣,工人之罕利品,而贪社物美。不种良因,安有善果乎?警察欲臻进步而靡一般,执行警察权之警士,亦欲北辄南辕,终无达点之日。此巡警学校之开办,诚宜汲汲也。
窃查巡警教练所,虽经前总理高元藩于外署改制禀内,汇请开办在案。阴历十月初三日,奉批“开巡警教练所在即。刻因军事方急,筹款维艰,暂从缓办,着该处分饬各区,责成警员轮班教练,以为一时通融之计”等因,仰见大部关心全局,于重轻缓急之间,权衡至当,莫名钦佩。敝处整顿警察之念虽殷,而事有不能胶柱鼓瑟者,正未可以操切躁进,不体时艰,是以赓续之请议而复辍。
现在武汉军事稍平,实行共和政体,讲求内治,警界之担负责任甚鸿;武昌为起义首都,附风攀龙,人材济济,辇毂之下,商民辐辏,军政骈麇,中外观瞻,所系秩序,贵维持而不紊;危害必御防子未然。以故,各暑警官,表面则昼夜梭巡,异常加紧,而内容之承宣计划,又极浩繁,洵属责有专归,日无暇晷,勤敏之员,随时摭取各项规则大义,口头诰语,因事鞭策之余,实再无间按时授课;加以警士单班服务,每日例定钟点;万难旷课;休息中赴差遣,或趋不宿之召集;一人之精神有限,瘁躬求学未堪遽信,即令勉强行之,亦属澼洸之举,大概出乎敷衍,更或疲茶颠跻、亦受影响于倦勤。
敝处有鉴于此,责无旁贷,拟迅设巡警学校,招选合格学生百名,择暂时职务上所必须者,分科教授,期限两年,毕业后派往外署,以补开除之额,仍于毕业未派之前续考二班,预备急需。总期款不虚糜,警皆知学,庶警政日有起色,闾阎渐泯刁风。校中所有职员,除管理员常川住校,籍资约束,书记员专司来往文牍暨一切缮写事宜,应另延聘,照章支给津贴、伙食外,其它如校长、教习、庶务、会计各员,均由筹办处办事员中遴其精干耐劳、警学素娴者,从长兼任,只领茶点洋拾元,不另支津,以示区别;若再学生膳资,夫役工食以及课本、纸笔、油腊、茶水一切经费,总计额支每月共需洋一百五十元.钱六百六十串文。以敝处收入人力车捐与房租;除开销马路工程外之盈余作抵,力求撙节,尚觉仅可支。
特此谨拟章程,请开武昌巡警学校之模略情形也,理合备文具由,呈请大部俯赐鉴核。如蒙批准示遵,即由总理分饬各员克期举办,早观厥成,实为公便,须至呈者。
很快,直接隶属湖北临时警察筹办处的武昌巡警学校经军政府批准宣告成立。“招选合格生百名”,学习课程有“警察要旨,临时警察暂行章程,司法警察章程,服务规则,法政浅义,侦探术,武昌地理,操法礼式”。“择暂时职务上所必须者,分科教授,期限两年,毕业后派往外署,以补开除之额,仍于毕业未派之前续考二,班,预备急需。总期款不虚糜,警皆知学,庶警政日有起色,闾阎渐泯刁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