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对政党体制的选择(4)
辛亥革命网 2011-05-12 00:00 来源:《历史档案》2004年第3期 作者:王业兴 查看:
1913年8月国民党成立时,也明确主张“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立,不宜小群分立。”[29]甲党执政,乙党在野,轮流互易,发挥政党“提携国民以求进步”的作用,“以达巩固中华民国图谋民生幸福之目的”。[30]
民国初年各种政治派别对于在中国实行两党制的共识,以及民初组党热潮中,各党派相互渗透,相互影响,频繁的分化组合,使众多的政党深化成进步党、国民党两大对峙的局面(见民初政党变化示意图),[31]都对孙中山选择两党制的思想主张产生着影响, 孙中山得出这样的结论:“政府之进步,在两党之切磋,一党之专制,与君主之专制,其弊正复相等。”[32]因此,孙中山把选择两党制看作是巩固民主共和政体的必然。
孙中山选择两党制的思想主张,与两党制所具有的特点也有关联。两党制的特点,首先是两党轮流执政。一个党在竞选中获胜,成为执政党后,通过政府的工作来实现政党的纲领和政策;另一个党在竞选中失败后作为在野党和反对党监督政府的各项工作,挑剔政府工作的缺陷与错误。这样执政党在执政过程中不仅要推行本党的纲领,还要考虑各方面的意见顾及各方面的利益,这就决定了两党制的民主程度要比一党制显著得多。孙中山坚信只有两党“互相更迭,互相监督,而后政治始有进步。”[33]其次是两党竞争中,一党获胜后就能掌握一切行政权,并向选民负责,兑现当初竞选时向选民作出的承诺。这样,执政党就能在行政机构中推行本党所制定的方针政策,使政府有效地体现本党的意向。从中也显现出两党制在行政效率等方面要优于多党制,而不会出现“从前之党与党,所持宗旨背道而驰,故相视若仇雠”[34]的局面。再次是两党体制下的一党竞选获胜后的单独执政,政府比较稳定,政策上的正确与错误,成功与失败,责任分明。在野党“若见在位之政党行为不合,可以指明出来,使人民咸知孰善孰恶,凭公理公意,彼此更换,使多数人所主张之一党组织内阁。”执政党为减少阻力,“逐日改革,则无积滞,无积滞即无变乱之祸患。”[35]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积极选择两党制的思想主张,反映出这位世纪伟人试图通过良好的政党体制,以三民主义为指导,使中华民国“可以巩固于千年万年,可保一致而不乱[36]”的良苦用心,反映出他追求“中华民国之政治可以立见发达,中华民国之基础可以日益巩固,中华民国之国势亦可以蒸蒸日上,凌欧驾美而上”[37]的强烈愿望。
然而,孙中山及其革命党人有关政党体制的构想,与当权袁世凯的政治主张南辕北辙。这样,令众人大声喝采的两党制和轰轰烈烈的议会政治,尚在摇篮中就被扼杀。宋教仁的被刺、国会的解体、张勋的复辟、段祺瑞对约法的破坏等等,政治舞台上所发生的这一桩桩事件说明“从前革命党推翻满清,不过推倒了清朝的大皇帝。但大皇帝推倒之后,便生出了无数小皇帝,这些小皇帝仍旧专制,比较从前的大皇帝还要暴虐无道。故中国现在还不能像英国、美国以党治国。”[38]这是孙中山重新审视中国国情后得出的结论。如同伟大的思想家革命家鲁迅所讲的:“说起民元的事来,那时确是光明得多,当时我也在南京教育部,觉得中国将来很有希望,”但在经过民国成立的一段欢欣鼓舞之后,“是共和,是什么什么,招牌虽换,货色照旧,全不行的,”[39]“现在的中华民国也还是五代,是宋末,是明季。”[40]中国的国民性需要改造,中国的内部机制缺乏驱动力,缺少变革的因素。
当英、美模式的政党政治遇到强大的阻力而遭扼杀之后,孙中山不得不从失败中寻找新的范式。俄国革命的成功使孙中山看到了新的希望。1921年孙中山首次与马林会晤时表示“赞成专政的思想,重视党的作用。”继后,代表孙中山与马林进行会谈的张继更明确表示“赞成中国实行一党专政。”[41]1921年3月6日孙中山在中国国民党本部特设驻粤办事处的演说中,对香港一家报纸所宣传“党人治粤”的说法予以肯定,并筹划看“将来广东全省为本党实行党义底试验场,民治主义底发源地。由广东推行到全国,长江、黄河都要为本党底主义所浸润。”[42]1923年10月10日在广州国民党党务会议上,孙中山分析了民国成立“十年来党务不能尽量发展”的原因,感慨“俄国革命六年,其成绩既如此伟大; 吾国革命十二年,成绩无甚可述,”明确主张“此后欲以党治国,应效法俄人。”[43]以党治国,效法俄人,就是列宁讲的“我们所依靠的就是一党专政,而且我们决不能离开这个基地。”[44]人们对一党制作过这样的解释:在一个国家中,存在着一个政党,或者虽然存在多个政党,但只有一党能够掌握政权。一党制有三种亚类型:一党独裁制、一党权威制、一党多元制。[45]一党制的突出特点是集权。
三、从倾慕两党竞争到赞成一党专政的原因
由倾慕两党竞争到赞成一党专政,表明孙中山在政党体制选择上的思想转变。由两党制到一党制的选择,不是孙中山个人主观意志所产生的结果,而是当时国内外政治局势发展所使然。
首先,宋案的发生是孙中山反思两党制的实践基础。当1913年2月国民党在多个政党参加的竞选中大获全胜(见主要政党竞选得票情况表)[46]后,国民党的领导人为此而兴奋不已。孙中山此时对两党制还信心十足,“本党今既得占优胜地位,第一应研究者, 即为政党内阁问题。 ……本党将来担任政治事业, 实行本党之党纲,其他之在野党,则处于监督地位。”[47]宋教仁更是踌躇满志,活动频繁,力图组成一个理想的政党内阁。然而, 1913年3月20日宋案发生后,孙中山等许多具有远见卓识的志士仁人所梦寐以求的两党竞争。蓦然间滑出了正常的轨道,而走上了畸形的发展之路。
主要政党竞选得票情况:
|
总席位 |
国民党 |
共和党、 民主党、 统一党 | |||||
得票 |
% |
共和 |
民主 |
统一 |
总数 |
% | ||
众议院 |
596 |
269 |
45,2 |
120 |
16 |
18 |
154 |
25.8 |
参议院 |
274 |
123 |
44.8 |
55 |
8 |
6 |
69 |
25.2 |
合计 |
870 |
392 |
45 |
175 |
24 |
24 |
223 |
2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