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籍买办与宁波籍买办特点之比较

辛亥革命网 2011-05-10 00:00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2010年第1期 作者:虞和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中国近代众多的买办中,香山籍买办和宁波籍买办是最大、最典型的两个群体,也最受研究者关注,但是对它们两者的不同特点尚少研究。综

  香山籍买办和宁波籍买办是近代中国买办中的两个最大、最典型的群体。现有的研究对这两个群体的各自状况已多有陈述,并显示了这两个群体产生时间的早晚不同和势力地位的前后交替,但尚少从比较的角度对这两个群体的不同特点进行分析[1]。本文将从生成条件、扩展方式和历史作用三个方面对这两个群体进行比较,从而既分析其产生时间不同和势力地位交替的原因所在,也进一步揭示其内在特点所在,以利于进一步认清香山籍买办和宁波籍买办的面貌。

  一、生成条件之区别

  买办是随着中外贸易和外商来华经商活动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虽有各种称谓,但总的来说是外商所雇用的业务管理和经营人员。买办的产生需要一个基本环境,即要有中外贸易的存在和发展;还要有三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外商的到来;二是要有中国的贸易人,特别是外贸商人的存在;三是要有外商和华商的结合。

  香山和宁波两地都有悠久的外贸历史,但在鸦片战争之前只有香山具有产生买办的条件。香山于南宋高宗绍兴年间开始设县,所辖地域主要包括今天的中山、澳门和珠海,是一个临海地区和移民社会,自古有一定的外贸传统,并经营盐渔、铁器之业,但至明朝嘉靖之前尚处于较低水平。从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萄牙人租居澳门开始,澳门的中外贸易和国际贸易逐渐发展起来,并形成为一个中外贸易和国际贸易中心;入住的外国商人也从无到有,逐渐增多。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的300年中,澳门的外贸虽受明、清两朝政府对华商外贸禁、放政策的变动而起伏,但始终延续不废,特别是在华商外贸受禁时期,显得格外兴盛。如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至雍正五年(1727年)禁止华商下南洋贸易期间,澳门成为中国对南洋和西洋贸易的独一之地,外贸有较大发展,经清朝驻澳门当局批准注册的葡商船只,从原来的9艘增至禁海当年的23艘,雍正三年(1725年)又增至25艘。与此同时,在澳门居住的葡萄牙人也快速增加,从原先的2000余人增至1724年的3567人,其中经商之人虽无确数,但当占一定比例[2]。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宣布广州为对英独口通商之地后,澳门在广州的影响下外贸进一步发展,直至鸦片战争前兴盛不衰。

  此外,毗邻于香山的广州具有更悠久的外贸历史和更发达的外贸商业,为香山籍买办的产生和发迹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外部环境和条件。广州在唐玄宗开元二年(714年)设立市舶使是中国历史上最早设立的外贸专管机构,并由此成为国际贸易的主要港口。到清朝时,广州的外贸虽因朝廷外贸政策的变化而有所波动,但一直处于逐步发展的状态。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废除禁海令,在粤、闽、浙、江(苏)设四大海关,允许民间与外国通商。其中,以粤海关所在的广州发展最快,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设立专营外贸的洋货行13家,史称“十三行”,征收税银9万余两[3];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洋货行增至26家,粤海关所征收的税银更大幅增加4.56倍,达50万余两[4]。特别是乾隆二十二年规定英国商船“只许在广州收泊交易,不得再赴宁波”,“不准入浙江海口”[5]的规定后,使广州成为对英独口贸易之地,对外贸易迅速发展起来。如在黄埔靠岸的外国船只,乾隆二十五至二十六年度(1760~1761年度)17艘[6]、乾隆三十六至三十七年度(1771~1772年度)30艘、乾隆四十二至四十三年度(1777~1778年度)33艘[7]。到18世纪末、19世纪初,每年在广州进口的外国商船迅速增至七八十艘、一百多艘,到第一次鸦片战争爆发前甚至超过200艘[8];粤海关所征收的税银又较乾隆十六年增加2.7倍,达185万余两[9]。

  广州外贸发展对澳门、香山商贸业发展来说,不仅提供更好的外围环境和条件,而且起到直接的增进和拉动作用。广州被定为中国对英独口通商之地后,因英商在广州居住受诸多限制,澳门便成为英商旅居和设行之地,进而成为许多中外贸易活动的直接发生地。与此相应,进入澳门与外商进行贸易的华商也大幅增加,既有十三行派人前往交易,更有其他华商入澳经商,使澳门华人数量在19世纪初达到1.8万左右,比18世纪末增加1倍多,出现由华商开办的福、潮八大行店和嘉应四大行店,使中外商人之间的接触更加广泛,更加频繁,更加密切[10]。

  澳门、广州两地的外贸发展和外商集居,使香山籍买办的产生具备了基本条件。澳门虽是葡萄牙人的租居之地,但作为香山的一个辖区,与香山有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广州则是香山的毗邻之地,且以香山为重要一翼,因此在该两地的对外贸易中无疑有不少香山商人的参与。康熙十八年时,就允许中外货物“在于香山、澳门旱路界口互相交易”[11]。在澳门入香山的隘口处设立外贸关闸,每月开放两次,洋货进之,“内货随之,得航出大黄、茶叶”[12];葡萄牙商人“随时可以进入关闸,与香山县的牙行贸易,不少中国商人也不时入澳,与他们洽谈买卖”[13]。在澳门和广州进行贸易的外国商船和商行,都需要雇佣中国商人采购货物和管理账务。如在澳门,“一切进口船只都在那里雇用引水和买办”[14];在广州十三行中亦聘有为洋船和洋行服务的买办。这些买办可谓是中国的第一代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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