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东渐与中国现代社团的兴起(4)

辛亥革命网 2011-05-10 00:00 来源:《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03期 作者:虞和平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本文以戊戌学会为对象,论述了西方社会学传入对近代中国现代性社团产生和发展的影响。甲午战争前后,随着西方社会学的不断传入,在一些

  在学术社团中,还有一些带有教育团体的性质,它们以促进教育事业发展为宗旨,或直接从事教育活动。如杭州蚕学会,在筹办之初以学会为名,正式创办时则称蚕学馆,完全属学堂性质。[67]中国女学会(又称上海女学会、女学会)不仅与中国女公学(又称中国女学堂、上海女学堂)是同一团体的两个不同名称,而且以女公学为实体,只是在对外发布有关公告时,为扩大社会影响起见而采用学会的名称,如“中国女学会大会中西女客启”、“中国女学会书塾章程”等,也未见女学会有另外单独的活动,只是到戊戌变法失败以后女学会才与女学堂相分离,有单独活动的出现。[68]还有不少学会或以学堂为基础而设立,或以学会筹设学堂,旨在促进教育事业之发展,当时就有人这样说:“学堂者,主也:学会者,辅也。始之创兴学会者,所以以学堂为基础也:继之扩充学会者,所以补学堂之不及也”[69]。在事实上,也有一些学术性社团后来改变为学堂,如郴州的舆算学会改变为经济学堂,江西的励志学会改变为吏治学堂,奋志学社改变为奋志学堂。

  第三种是移风易俗性社团,如不缠足会、女学会、戒烟公会、延年会等。这种社团以改革旧有的不良社会习俗,增强中国人的体质,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为宗旨。其中不缠足会、戒烟公会和延年会的类别属性,从其名称上就可以一目了然。女学会则尚需说明,从名称上看似乎是一种学术性社团,其实不然,因为它的主要目的和活动并非研讨女性学理,而是着眼于如何改变岐视妇女的传统观念,如何提倡女子学习科学文化,以反对缠足、开办女子学堂等活动改善妇女的身体和文化素质,最终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实现男女平等。梁启超明确指出兴女学的这种目的:“今中国之妇女,深居闺阁,足不出户,终身未尝见一通人,履一都会,独学无友,孤陋寡闻。⋯⋯不宁惟是,彼方毁人肢体,溃人血肉,一以人为废疾,一以人为刑寥,以快其一已耳目之玩好,而安知有学,而安能使人从事于学”。此种陋习“,历数百年,日盛一日,内违圣明之制,外遗异族之笑,显罹楚毒之苦,阴贻种族之伤”,必须改变。[70]

  四、戊戌学会的现代社团特征

  戊戌时期所出现的各种学会,从总体上来说已属于现代社团的范畴,它们程度不同地具有下述几点现代性特征。

  第一,以现代社团理论和社团意识为指导。大多数维新社团是在“群学”这一现代社团理论和社团意识的指导下而建立的,在上文论述维新派的群学理论和社团意识中已经可以看到一些大型社团的这种建社思想和意识,就是一些规模较小社团的建立也受到了这种社团理论和意识的影响。如武昌质学会在发起时已认识到:“济变者才,达才者学,非学无以成才,非讲无以成学”[71],于是联合同人,集会讲学。镇江学会的成立,旨在“鸠集同志,以朋友讲习⋯⋯群多士之智识,以互易聪明”[72]认为集会讲学能够互增知识。湖南郴州学会的发起是鉴于学会能够联士气、强国家之故,它的发起书中指出:西方各国由于学会众多,“学以此兴,士以此联,民以此固,国以此强”。中国“所以不及泰西各国者,学会不兴之故也”。所以要“联合士气,互相师法,庶几合天下为一群,合一群为振中国”。[73]湖南的龙南致用学会在其章程中首先强调了建会的“群学”原理,其文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群则强,不群则弱,此古今万国之通例,中国之已事可睹也。士苟欲群必资学会”。并指出商战以学会为后盾,“商苟无学,何以能战?学苟无会,何以教商?故今日之中国,以开学会为第一要义”。[74]

  第二,有较为健全的组织体系。绝大多数的维新社团都有比较详明的章程,明确规定其宗旨、活动内容、会员的入会条件、权利和义务、领导机构、会务管理制度等。规模较大的社团自不必说,就是小型社团也类皆如此,如只有几名成员的金陵测量会也“草定章程九条”[75]。

  第三,具有一定的民主制度。团体的领导成员大多实行会员选举的原则,团体的重大事务大多实行会员公决制度,尤其是一些规模较大的社团,这种原则更为明确。如上海强学会的章程规定:“所有局事,由开办诸人内公举四人为提调,二人坐办,二人会办:公举谙练公正者八人为董事,亦四人坐办,四人会办。创办定后,分年举人轮管。尚董友不洽,即因事辞退提调,董事集众公举,择众而从。”[76]保国会的章程也有类似的规定:“会中公选总理某人,值理某人,常议员某人,备议员某人,董事某人,以同会中人多推荐者为之”:“常议员公议会中事”:“总理以议员多寡决定事件推行”就是出席演讲之人,也要“由大众公举,或投阄密举”。[77]

  第四,实行入会自愿,出会自由的原则。维新社团几乎都是由维新志士们自愿自发组织起来的,其成员也都可以自愿加入,自由退出。无论什么人,只要本人自愿,并符合入会条件,承认宗旨,遵守章程,交纳会费,都可以入会。上海强学会的章程规定:“入会者不论名位学业,但有志讲求,概予延纳。”[78]保国会的章程中,除了有与上海强学会同样的规定之外,还规定了出会自由的原则:会员“如有意见不同,准其出会,惟不许假冒本会名滋事”[79]。就是规模较小的地方性社团也有这样的规定,如关西学会的章程规定:“它省魁儒杰士,愿入会者,不分畛域,一律延揽”。武昌质学会则规定:“本会之意,务存大公,苟务实学,来者听之。”

  第五,具有促进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功能。由于维新社团以推动维新变法为最终目的,且以引进和推广西方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废除封建习俗为主要途径,因而它们的活动或有利于政治制度的资本主义改革,或有利于农工商业发展,或有利于科学技术的普及,或有利于新型人材的培养,或有利于封建陋习的改良。这一切无疑都是资本主义现代化所必须的因素。

  但是,维新社团的大多数规模较小,组织设置不够健全,结构比较松散,存在时间不长,实际活动不多,功能发挥有限。因此,维新社团的现代性是有限的,只能说是初步现代化的社团。

  维新社团的现代性虽然是初步的,但是它的历史意义却是重大的,不仅开启了中国人自建现代社团的先河,而且为此后中国现代社团的发展打下了基础。维新派的组建社团活动及其所传播的社团理论和意识,冲破了封建势力对民众结社活动的禁锢,使中国民众的现代社团理论和意识由此萌生和发展起来,并朝着结社自由的方向努力。诚如康有为所言:“吾所以办此会(指强学会)者,非谓其必能成而大补于今时也,将以破数百年之网罗,而开后此之途径也”。维新社团的组织模式为后来的社团组织提供了借鉴,在清末的立宪社团、革命社团及其他社团,乃至民国时期的各类社团中,以“学会”形式组建的多有所见。如立宪社团中的“自治研究会”、“宪政研究社”、“贵州自治学社”:革命社团中的“爱国学社”、“文学社”:经济社团中的“商学会”、“经济学会”等。维新社团的地区分布和种类构成,则意味着中国现代性社团的全面启动,中国的现代性社团从此将逐渐全面地发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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