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学东渐与中国现代社团的兴起
辛亥革命网 2011-05-10 00:00 来源:《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03期 作者:虞和平 查看:
一、西学东渐与现代社团理论的传播
在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前,中国有些传统社团虽然已开始向现代性社团转变,也出现了在华外人组建的现代性社团,但是由中国人自己组建的具有比较完整现代性质的社团,则是在1895年以后才开始逐渐兴起的。这与甲午战争之前的西学传播和甲午战争之后的政治变局有着密切的关系。
1895年之前外国传教士在中国纷纷设立西学传播社团,向中国介绍西方的科学知识,同时也有一些中国知识分子从事于西学介绍活动。在传入中国的西学当中,除了自然科学和政治学说之外,也有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知识,其中有关组建社团的理论颇受当时谋求社会变革的中国知识分子的关注,这就是他们所说的“群学”。
西方社会学知识的传入大约始于19世纪80年代前后,当时在由外人西学传播社团翻译出版的一些书籍,以及他们所办的《申报》、《万国公报》中,已有对达尔文、斯宾塞的进化论和社团学说的零星介绍。1895年,曾留学英国的严复在天津《国闻报》上发表了《原强》一文,接着又于同年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即《进化论与伦理学》),并于1896-1897年间译述了斯宾塞的《群学肄言》(即《社会学原理》)的第一章《砭愚》和第二章《倡言》,开始比较系统地介绍西方的社会学原理。《原强》用达尔文的进化论和斯宾塞的社会学理论阐释了国家强弱盛衰的道理,指出:斯宾塞“宗天衍之术,以大阐人伦治化之事,号其学曰群学,犹荀卿言人之贵于禽兽者,以其能群也,故曰群学,首次提出了群学的概念。在《天演论》中,介绍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优胜劣败”的进化论原理,并指出:“天演之事,将使能群者在,不群者灭:善群者存,不善群者灭”[1],强调了建立社团运用群体之力在人类生存竞争中的重要作用。
这些群学理论的传入逐渐为康有为、梁启超等先进知识分子所接受,并逐渐产生组建社团的思想。如康有为在西学书籍的影响下于1884年时就开始探讨“生物之源,人群之合的道理”:1885年时通过研习算学,用几何学原理写作《人类公理》一书,提出了“创地球公议院,合公士以谈合国之公理,养成公兵以去不会之国,以为合地球之计”的设想:1890年开始向学生宣传“孔子改制之议,仁道合群之原”[2]:1891年在长兴里讲学时专设“群学”一科[3]。1895年以后,随着康梁等维新派组建社团活动的开始和《天演论》译稿(1989年正式出版)的流传,维新派的群学理论渐趋完善,对组建社团重要性的认识日渐增强。总结各家的有关言论,维新派的群学理论主要包含了下述几方面的内容。
第一,明确了群(即群体,下同)与学的关系。维新派认为,要变法维新必须要开发新型人才,要开发新型人才就必须要传播和学习新的科学知识,而传播和学习科学知识的最好方式就是结群集会。康有为说:“思开风气,开知识,非合大群不可”[4],“一人独学,不如群人共学:群人共学,不如合什百亿兆人共学”[5]。因为“学业以讲求而成,人才以磨砺而出,合众人之才力,则图书易庀,合众人之心思,则闻见易通”[6]:合群而学还可以“得知识交换之功,而养国体亲爱之习”[7]。梁启超也认为,所以要合群而学,是因为“合众人之识见以为识见必智,反之则愚”[8]。
第二,明确了群与强的关系。他们通过学习西方的社会进化论懂得了合群能够增强生存和竞争能力的道理。康有为认为:“必合大群而后力厚也”[9],“考泰西所以富强之由,皆由学会讲求之力”[10]:“普鲁士有强国之会,遂报法仇:日本有尊攘之徒,用成维新”[11]。而中国则“自近世严禁结社,而士气大衰,国之日孱,病源在此”。梁启超说:“道莫善于群,莫不善于独。独故塞,塞故愚,愚故弱:群故通,通故智,智故强。”[12]还指出:世界上“有能群者,必有不能群者:有群之力甚大者,必有群之力甚轻者。则不能群者必为能群者所摧灭:力轻者必为力大者所兼并”。[13]“合众人之力量以为力量则必强,反之弱。故合群者,战胜之左券也”。[14]
第三,明确了群与治的关系。治即治理社会的方式,维新派认为用什么样的方式来治理社会与社会的富强或贫弱至关重要。梁启超指出,以专制的“独术”治群则群力弱,以民主的“群术”治群则群力强。欧美各国之所以富强,根本原因在于他们选择了“群术”。所以在进入近代社会之后,“发群术治群,群乃成:以独术治群,群乃败”。[15]
第四,明确了群与变的关系。变即变革,是维新派维新活动的核心,也是他们群学理论的核心。康有为曾把他的全部维新方法概括为“以群为体,以变为用”。[16]就是说群是变的载体,变是群的目的和结果,不仅结群而学是为了行变,而且结群图强、结群致治也只有通过变才能实行。但是要实行变,就要借助于群。其理由之一是群可以为变张本,认为社会进化的基本原理就是由人群之间的竞争而达到社会的发展变化,而结群则既以竞争为目的,又可以明确竞争的对象,增强竞争的力量。如吴汝纶认为严复翻译《天演论》的动机,是有感于“吾土之不竞,惧炎黄数千年之种族,遂将无以自存,而惕惕焉欲进之以人事也”l{,提醒中国人开展竞争,推动社会发展。章太炎说:“物苟有志强力以与天地竞,此古今万物之所以变。变至于人,遂止不变乎?人之相竞以器。”[17]不仅认为竞争是社会发展变化的动力,而且认为竞争将带动人与物的不断变化。唐才常指出:无论人还是群,都以竞争为生存之本和目的所在,“西儒达尔文曰:‘争自存’:而锡彭塞(斯宾塞)衍其旨曰:‘群与群争’:赫胥黎阐其微曰:‘人与人争’。⋯⋯凡所以孳孳皇皇求自存,人物交虎之争者,则靡不惟争之务”。[18]梁启超则不仅指出了竞争促进社会发展的作用,而且指出了结群以明确竞争对象的道理,他说:“夫竞争者,文明之母也,竞争一日停,则文明进步立止”[19]:以共同利益关系而结成的群体亦是如此,“凡群之成,必以对外,苟对于外而无竞争,则精神与形式皆无所着”:因此“凡集结一群者,必当先明其对之界说,即与吾群竞争之公敌何在也”。[20]其理由之二是群具有行变的功能,认为社会的各种变革事业都能由群来实行。对此,谭嗣同的认识最为典型,他在论述学会的性质和作用中指出:学会是团结全体民众,获得变法成功的最理想的组织“,黄种以之而灵,中国以之而存,孔教以之而明”:学会是一种决议机关“,官欲举某事,兴某学,先与学会议之,议定而后行,议不合,择其说多者从之”:学会应有立法和参政的权利,要废除旧法律、旧制度,由学会厘定各种新法,参与国家财政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学会有培养官吏的义务和罢免官吏的权力,并负责对官吏的考核,“岁时会众绅士而面课之,而公评之,其及格而才行为众绅士所称者,擢用之,否则置之”。[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