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则徐和陶澍在江苏(3)

辛亥革命网 2011-05-09 00:00 来源:江海学刊 作者:萧致治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林则徐与陶澍,是清代道光时期(1821~1850)在江苏做官最久而且卓有成就的高官。两人有大致相似的人生经历,都关注民生,恤民爱民。他俩在

  陶、林合作共事,在江苏办的第二件好事是千方百计筹集资金,兴修水利。江苏连年遭受水灾,陶澍和林则徐都认识到与水利失修有密切关系。而且江苏是财赋重地,每年北运京都的400万石漕粮,其中一半仰赖江苏。因此,水利失修,不仅严重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而且直接危及清朝的统治。有鉴于此,两人对兴修水利特别重视。道光帝也认为兴水利、除水患,是“莫大之善政”【24】。早在1824年,林则徐署理苏州布政使期间,为了根除水患,就向江浙督抚提出疏浚三江(黄浦江、吴淞江、刘河)水道的建议。江浙大吏均很赞同,筹议两省联合兴修,并联合奏请林则徐总司其事。后因林遭母丧,综理乏人,事遂终止。贺长龄继任苏州布政使期间,曾将黄浦江作了疏浚。1825年八月,陶澍刚接任江苏巡抚,即筹议兴修全省水利,并奏准拆除有害无利的吴淞江口石闸。在陶的主持下,1827年以海运余款20余万两治理了吴淞江;1829年筹资治理了练湖及相关工程;1831年治理了武进境内的得胜、澡港二河。1832年六月八日,林则徐接任江苏巡抚。两人通力合作,在兴修水利方面更谱写了新的篇章。

  三江之一的刘河,绵长七八十里。由于淤塞多年“几成平陆,旱涝俱无从灌泄,田畴即渐就荒芜,钱漕亦愈难征比”【25】。原已屡经奏明,为必应办理之工。因为工巨费繁,一直拖着未办。林则徐任巡抚后,经与陶澍反复筹商,联衔奏请借拨缓漕米价、现在水利经费专款等分阶段兴挑,于1834年三月八日动工,四月底完竣。前后历经十年的三江兴修工程,至此全部完竣。

  三江之北的白茆河,自为一支,与三江相表里,久已淤塞,原也奏明分年办理。由于需费繁多,迟迟未能动工。在修刘河同时,陶林等决定发动官绅捐款,以工代赈。他俩带头各捐一千两以为之倡,计共集捐银十一万多两,于1834年七月施工,至十二月底完工。由于以工代赈,民夫得资口食“水利以兴,穷黎以济,洵为一举两得”【26】。

  武进境内的孟渎河,原已奏请与得胜、澡港两河同时兴修。由于工长淤甚,又值江潮异涨,直至1831年冬天,积水仍未消去,不得不推迟施工。林则徐接任苏抚,即督同司道府县将各河未挑工段复勘,并与陶澍会同检查督办。1833年四月,三河挑浚工程全部完工。

  长江以南的徒阳运河,北起丹徒境内的江口,南到丹阳境内的吕城,全长140多里。因缺水源,全赖江潮灌注。由于潮沙淤垫河床,必须年年挑浚才能通航,成为漕运一大障碍。陶澍经过踏勘,认为治理丹阳运河的关键在于引练湖水济运,所以于1829年修建了黄金闸和黄泥闸,拦湖蓄水。1832年八月,林则徐又赴练湖运河一带履勘。1834年四月,陶澍阅兵路过这里,再做了复勘。两人反复函商,相度机宜,认为修建练湖堤坝圩埂“不特济运有资,即农民亦咸沾其利”【27】。于是又在练湖修建了张官渡、吕城闸、减水石坝等一系列工程,使漕运和当地农民种植两沾其利。

  在陶澍、林则徐共事的几年中,除了上述几个大工程外,还在苏南、苏北修浚了大量小型的水利工程。举其要者有:(1)道光十二年冬借司库银修筑六合县被冲决堤埂40多丈;(2)道光十三年借司库芦课正项银修筑江都运河堤埂401丈;(3)道光十三年动用司库芦课款兴挑丰县护城河、砀山减水河道等;(4)道光十四年借司库节年地丁正项银兴挑砀山县利民、永定两河沙土、淤土20多万方;(5)道光十四年动用地丁银挑修睢宁县护城堤河两千多丈;(6)道光十四年借地丁银挑建桃源县河道草闸;(7)道光十四年借拨灾借、驿站用剩款挑修萧县减黄河堰,借河库银挑修铜山天然等闸;(8)道光十五年动员官绅富民捐修宝山华亭被冲海塘5200丈、石塘190余丈;(9)道光十五年、十六年以修刘河节省银挑修七浦河、宝带桥、杨林河等;(10)道光十五、十六年动员官绅捐资挑修苏、松、太等地15州厅的水利工程167万多方;(11)道光十五年劝谕通州绅董捐挑姚港、白蒲镇等处河道,使之加深加固;(12)道光十六年,垫借芦课、杂税等修筑盐城皮大河、丰县顺水堤河。

  以上水利工程的兴修,都是利国利民的善政,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陶、林合作共事做的第三件大事是体恤民情,奏请缓征新赋。1833年夏秋之间,长江大水,沿江州县十之七八被洪水淹没。江苏全省受灾县达63个、卫所8个。为此,林则徐已将秋禾被灾情形查明,请将新旧钱粮蠲缓。可是,祸不单行。十月以后,大雨仍然滂沱不止,致使晚稻完全失收,木棉收成只一二分。林则徐在立冬前后,“亲坐小舟密往各处察看,见其一穗所结多属空稃,半熟之禾变成焦黑,实为先前所不及料”【28】。按照常例秋灾不出九月,九月以后的灾情不许奏请换征。违背常例奏报,不但无奏准之望,还会受到申斥。可是,由于灾情确确实实,而且特别严重,又不容不报。特别是正在缮折陈奏之际,连接道光帝上谕,指责“近年来江苏等省几于无岁不缓,无年不赈,国家经费有常,岂容以展缓旷典,年复一年,视为相沿成例!”还说“该督抚等不肯为国任怨,不以国计为亟,是国家徒有加惠之名,而百姓无受惠之实,无非不堪下吏私充囊橐,大吏只知博取声誉”【29】。皇言如纶,在这样严词谴责之下,一般人是再也不敢奏请缓征的。但是,林则徐体恤到民间疾苦,而且认识到国计与民生的密切关系“朝,廷之度支积贮无一不出于民,故下恤民生,正所以上筹国计”“多宽一分追呼,即多培一分元气”。所以还是冒着极大的风险,恳切陈述实情“今冬,情形,不但无垫米之银,更恐无可买之米”“小民,口食无资,而欲强其完纳,即追呼敲扑,法令亦有时而穷”【30】。恳请将今年新赋,待到来年带征,于国库收入并未减少。考虑到风险太大,同时估计道光会批示陶澍复核实情,因而单衔上奏。

  果然,道光收到林奏后,即密谕两江总督陶澍复查,特意追问常州府属一律普缓并免于造册一事。陶澍接到谕旨后,即将情况透露给林则徐。林则徐于十二月二十五日、二十九日两次致信陶澍,说明原委,并相应作了一些解释。陶澍在复奏中陈明林则徐所奏均属实情,请求照准。道光接到陶奏,只得允林所请,同意缓征。据说,林则徐这份冒死为民请命、扣人心弦的奏折传出后“争,相传抄,远迩为之纸贵。小民闻之,皆嗟叹聚泣,庆更生”【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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