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港英政府政治制度演变的性质和特点

辛亥革命网 2011-05-19 00:00 来源:广东社会科学 作者:刘曼容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港英政府政治制度从1841年建立到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时,大致经历了建立期——形成期——发展期——巩固期这四个时期的演变过程

  港英政府政治制度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从1841年建立到1985年《中英联合声明》签署生效时,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演变的漫长过程。具有特定的时空烙印。那么,港英政府政治制度的演变具有怎样的性质和特点呢?本文试就这一问题作些初步的探讨。

  一、演变始终未从根本上改变殖民专制统治的量变性质

  港英政府政治制度经历了建立、形成、发展和巩固四个时期:

  建立时期:从1841年2月义律临时执政到1843年6月璞鼎查正式成立港英政府。

  这一时期,确立了英国对香港的直辖式殖民地政制的基本模式,即以总督为香港首脑,下设立法、行政两局为辅助,两局议员全为委任的政制模式。这一时期,英国在香港的财团势力还未形成,政治制度的权力体全部为英国殖民官僚所垄断和封闭,形成为香港的殖民统治阶级。初期的政治制度连形式上的三权分立也没有,这些殖民官僚们大都是军人出身,集军事、行政、立法、司法等职权于一身。例如,第一任港督璞鼎查身兼驻华公使、商务总监、军事统帅等数职。又如英国驻军第26步兵团上尉威廉·坚吾出任香港首席裁判司,同时又是行政局、立法局议员。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统治形式表现为半军事的军警暴力统治。1842年10月港英政府颁布宵禁令,规定华人晚上11时以后禁止夜行。次年进一步规定:华人在入夜后至晚上10时的一段时间内,夜行要带油灯或灯笼一个,以资识别:晚上超过10时,华人一律不准夜行。宵禁以鸣炮为号,指示宵禁的开始和结束时间,可见戒备之森严。

  形成时期:从1843年璞鼎查正式立港英政府至1898年新界被纳入港英政府的管辖范围。

  这一时期,港英政府政治制度系统内的各个子项制度基本定型到位,各司其责。例如,港督职位从1859年第5任港督罗便臣起,不再兼任英国驻华商务总监和全权公使的职务,而是全权专责管治香港。早期,正按察司出任立法局、行政局议员,从1889年起明令停止正按察司出任立法局议员,司法相对独立。这一时期,随着香港英商财团势力的不断壮大,他们要求参政的愿望愈来愈强烈,对全部为殖民官僚垄断和封闭的政治制度深表不满,相继于1849年、1855年和1894年三次要求政制改革,成立由英籍居民选举产生的香港地方自治政府,但均遭到英国政府的拒绝。尽管政治改革的要求遭到失败,但是它表明了全部由殖民官僚垄断、封闭的政治制度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必须向香港英商财团势力开放。于是,从1850年起,立法局始有非官守议员的设立,任命香港英商大卫·渣甸和埃德加2人为立法局非官守议员;从1896年起,行政局始有非官守议员的设立,任命怡和洋行总经理艾温和大地产商遮打2人出任行政局非官守议员。两局非官守议员的设立,标志着殖民官僚与香港英商财团共治局面的形成。

  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统治形式表现为专制暴力统治。除了军队、警察之外,港英政府充分发挥立法、司法、行政等专制机器的强制性功能。对港人滥施酷刑,如烙刑、笞刑、戴枷示众、立木笼等。直到1877年才废止公开笞刑。自1842年实行的宵禁令持续了55年之久,直到1897年才由立法局通过法案予以废除。至此,华人夜行才不受限制。

  发展时期:从1898年至1941年香港被日本占领。

  这一时期,随着中国民族民主革命的空前高涨,香港华人社会势力的不断壮大,特别是辛亥革命、省港大罢工浪潮的冲击,港英政府政治制度权力体被迫由殖民官僚和香港英资财团垄断封闭的局面演化为向香港华人上层社会有限的开放。立法局华人非官守议员由1896年的1人增加到1929年时的3人。行政局也于1926年首次设立了华人非官守议席。新界村民组织的“新界农工商业研究总会”也于1926年得到港英政府官方承认,易名为新界乡议局,成为港英政府在新界施政时的一个咨询团体。1936年成立的市政局,也有华人议员席位的设立。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统治形式表现为专制之中辅以怀柔的成分。但是,殖民统治形成的种族歧视仍然没有停止,华洋学校、华洋居住区依然楚河汉界,严格分开。

  巩固时期:从1945年8月日军投降、英国重占香港起至1985年5月《中英联合声明》互换批准书正式生效。

  第二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由盛到衰的转折点,昔日“日不落帝国”的世界霸主地位随风而逝。而此时,中国的大国地位得到承认,特别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人民遭受世界列强欺侮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加之战后世界殖民体系分崩离析,民族独立运动风起云涌。在这种世界潮流的冲击下,尤其是“67事件”的爆发,以及六、七十年代香港经济的发展导致社会结构的变迁和中间阶层的崛起,港英政府政治制度权力体被迫由殖民官僚、英资财团垄断封闭的局面,演化为向香港华资财团和香港华人社会中间阶层的有限开放。立法、行政两局非官守议员中律师、教育家、医生、工程师、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的比例不断增加。这一时期,政治制度的统治形式表现为既专制又辅以开明措施,并扩大社会服务性功能。例如,有较发达的咨询制度、民意申诉制度等开明政治措施;有致力于市政公共事业、文康环卫设施、社会福利等社会服务性职能部门。

  综上所述,港英政府政治制度的演变发展可以表述为:建立期———形成期———发展期———巩固期这四个时期。与此相联系,发生了港英政府政治制度权力的成份层面不断扩大的演变,即:殖民官僚垄断———殖民官僚和英资财团共治———殖民官僚、英资财团为主体核心,吸纳华资财团———殖民官僚、英资财团为主体核心,吸纳华资财团,进而吸纳香港中间阶层。与此相联系,还发生了统治表现形式的演变,即:半军事的军警暴力统治———专制暴力统治———专制之中辅以怀柔成分———既专制又辅以开明措施并扩大社会服务性功能。但是,港英政府政治制度不管如何演变,其殖民统治的根本性质没有变,其统治权力体以殖民官僚和英资财团为主体核心的实质没有变,其统治表现形式中的专制绝对权威没有减弱。因此,港英政府政治制度的演变,始终未从根本上改变殖民专制统治的性质。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在线投稿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