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曾国藩治军思想(3)

辛亥革命网 2011-06-02 00:00 来源:求索 作者:李育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曾国藩曾从倭仁、唐鉴讲习程朱理学,是理学经世派的代表。在他看来,“军旅战争食货凌杂,皆礼家所应讨论之事”(《曾文正公全集·书札》

  如何做到“不扰民”呢?主要从两方面着手:一是宣传教育,把“不扰民”作为精神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从大道理到小事情,巨细悉举。如他编的《爱民歌》,略云:

  三军个个仔细听:行军先要爱百姓。第一扎营不贪懒,莫走人家取门板;

  莫拆民家搬砖石;莫踹禾苗坏田产;莫打民间鸭和鸡;莫借民间锅和碗;……

  第二行路要端详,夜夜总要支帐房。莫进城市占铺店,莫向乡间借村庄。……

  无钱莫扯道边菜,无钱莫吃便宜茶。更有一句紧要书,切莫掳人当长夫。……

  第三号令要严明,兵勇不许乱出营。走出营来就学坏,总是百姓来受害:

  或走大家为钱文,或走小家调妇人。爱民之军处处喜,扰民之军处处嫌。……

  军士与民如一家,千记不可欺负他。日日熟唱爱民歌,天和地和又人和。二是严格纪律。当遇到扰民案件事,强调“总宜伸民气而抑兵勇”(《曾文正公全集·书札》。),“剖决曲直,毫不假惜”,对扰民者“严加惩治”(《曾国藩家书》。)。必须指出,曾国藩严禁湘勇扰民是有限度的,对转向太平军的民众,他“禽斩以千万计”,丝毫不“以仁存心”。不少地区在湘军“光复”后,被杀害的民众不计其数,甚至有的一县幸存者还不到二十人。可见,他的“不扰民”具有很大的欺骗性。

  再看“应宽者”,曾国藩说得很清楚,“名也,利也。”曾国藩“以忠诚为天下倡”,但真正忠心耿耿,不计较个人得失的人微乎其微,绝大多数投军者都系“以投营为名利两全之场”《曾文正公全集·奏稿》。)。开始曾国藩并不很懂得这点,咸丰八年给曾国荃的信中还说,“余昔在军营,不妄保举,不乱用钱,是以人心不附”(《曾国藩家书》。)。实际经验告诉他,不能仅仅用空洞的“忠义之气”鼓动士气,还必须诱之以“名”,笼之以“利”,使将卒得到实惠。

  在“利”方面,主要是实行厚饷与重赏,初定湘军饷章时,曾国藩就考虑到这一点,他说其所以“稍示优裕,原冀月有赢余,以养将领之廉,而作军士之气”《曾文正公全集·奏稿》。)。湘军的饷银比绿营高得多,士兵所得,除自用外还可赡养家室。将官饷银不仅更高,还可“沾润公费”。他还明确制定赏银规格,用重赏来“鼓好胜之心”。此外,对于战争中的抢劫行为,他“概置不问”,采取宽容态度。湘军攻下南京后,城中财物抢劫一空,竟无一银交与朝廷。曾国荃主张“按民勒缴”,曾国藩不同意,认为这样会“徒损政体而失士心”,主张各得所获,“以怜其贫而奖其功”《曾文正公全集·奏稿》。)。

  在“名”方面,主要是实行保举制度,即按战功保举一定员额的将士为国家武职官员。这种制度成为湘军将士为清王朝卖命的极大动因,曾国藩鼓动部将放手保举说:“鄙人前衔奏补实缺,最足新耳目而鼓士气,不可畏干部诘而预自缩手也。”(《曾文正公全集·书札》。)这样,被保举的人是越来越多,十多年里,各营保举的武职共达十几万人,其中三品以上的不下数万人。

  由于曾国藩仅任军职,无权补缺,所保人员“徒有保举名,永无履任之实”。同时,劝捐筹饷也往往受到地方官的阻隔。为此,曾国藩向清帝上了一个奏折,直言不讳地要求督抚大权,并以“在籍终制”相挟。清廷在军事吃紧的情况下不得不满足他的要求,从而为此后军权与地方行政权的结合开了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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