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地位和作用(3)

辛亥革命网 2014-10-08 15:50 来源:《南开学报:哲社版》1993年第5期 作者:李喜所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关于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表现,一些论著颇有微词。主要论点是“宋案”发生后,黄兴主张法律解决,延误了战机;反袁战役打响后,黄兴

  二、黄兴在“二次革命”中是有贡献的

  从总体上观察,黄兴对“二次革命”信心不足。作为身经百战的军事统帅,面对南北兵力悬殊和错综复杂的政治局势,他绝对会料到这场革命的结局是失败。因而,他的举动基本是知其不可而为之。非常理解黄兴的章士钊曾讲过:“上海计事。孙急而黄缓。然黄先生之缓,盖深悉其军力及错综之情状而为之,非得知孙先生迳情而直行也。计其时可用之兵,湘、粤均摧毁无余,已使两先生同为痛心,所剩者只区区南京第八师耳。此区区者,孙先生遽欲歆动其营、连长,戕杀师旅长,冒险以求一逞。夫未加遗一矢于敌人,先喋血于萧墙之内,此何等惊险前景!黄先生所为痛哭出师,谓身代先生以赴敌,留先生领大事者,其披肝沥血,万分情迫之言,可为知己道,而难求谅于后人者也。”(《辛亥革命回忆录》第2辑,第145—146页。)这段话真切、动人,道出了黄兴在“二次革命”中的苦衷,也极符合当时的历史真实。黄兴在明知不能取胜的情况下,“挥泪出师”,与袁世凯斗争,显示了大丈夫的伟人风范。如果不是以成败论英雄,则黄兴对“二次革命”的贡献是显而易见的。下面仅举三点:

  其一、利用合法手段,揭穿袁世凯暗杀宋教仁的阴谋,争得舆论上的主动权。

  宋教仁被杀后,袁世凯惧怕其阴谋败露,鼓动一批御用文人,把水搅混,甚至将暗杀宋的罪名栽脏于南方革命党人身上。许多不明真相的人不知其中底细,既不怀疑袁世凯的宣传,也不完全相信革命党人所说的袁是杀宋的主谋。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法律解决”还是“立即动武”,首要的任务是弄清“宋案”真相,用铁的事实去揭穿谎言,在舆论上占优势。为此,黄兴先和孙中山一起与江苏都督程德全联系,设法缉拿罪犯,搜寻证据。3月27日又致电总统府秘书长梁士治,探讨袁氏政府的动向。随后即千方百计推动程德全积极办理“宋案”。4月25日,以江苏都督程德全和民政长应德闳的名义公布了“宋案”的44件证据,充分证明袁世凯是谋杀宋教仁的元凶。第二天,黄兴即和孙中山联名通电,呼吁各省议会和地方社团“诸公有巩固民国,维持人道之责。想必能严究主名,同伸公愤也。”(《民主报》1913年4月27日。)与此同时,黄兴、陈其美等人又准备在上海组织特别法庭,审理“宋案”,并利用革命党人所掌握的报刊,有理有据地揭示“宋案”的经过,抨击袁世凯的罪行。这一着,打了袁世凯一闷棍,黄兴占了主动。袁先是有气无力地加以辩解,后又指使心腹公开反对成立特别法庭。黄兴寸步不让,立即致电袁世凯,指出中国还没有真正实行司法独立,“宋案”又关系甚大,必须组织特别法庭,并严正声明:“兴本不欲言,今为人道计,为大局计,万不敢默尔而息。宋案务请大总统独持英断,毋为所阻,以符勘电维大局而定人心之言,不胜迫切待命之至。”(《民主报》1913年4月27日,4月30日。)袁世凯见此电后,只能为赵秉钧等人辩护,毫无还手之力。4月29日,黄兴又致电袁世凯,指出宋教仁被杀,“铁案如山,万目共睹,非一手所掩饰。赵君为大总统左右侍近之人,是否与宋案有关,终当诉之法官之判断”。在此前后,黄兴等人不顾袁世凯的阻挠,让上海地方检察厅审理“宋案”,并票传赵秉钧到庭听审。袁世凯怕阴谋败露,阻止赵出庭。为混淆视听,袁世凯一伙又搞伪证,诬称黄兴与“宋案”有关,请上海检察厅票传黄兴。黄兴大义懔然,直赴检察厅,使袁党无言可对。至此,袁世凯彻底输理,黄兴等革命党人争得了舆论支持。

  为了扭转在舆论上的这种被动局面,袁世凯在加紧扩军备战的同时,大造谣言围攻南方革命党人,尤其将攻击的矛头指向黄兴。他们造谣黄兴一是要破坏国家统一和社会安定,密谋起兵造反;二是要取代袁世凯,夺取大总统的权位。北京的《国报》曾连发几篇文章,其中有《黄兴造反》、《黄兴造反再志》等,称黄兴在武汉等地策运武装,密谋“反叛”,口号为“二十一由八,即黄字也”(《国报》1913年4月8日、9日。)。还讲黄兴正在组织“二次革命”和“三次革命”。北京出现所谓暗杀袁世凯的“血光党”事件后,袁诬黄兴为后台,竟然让北京检察厅票传黄兴。《神州日报》4月30日和5月6日连刊消息,讲黄兴正在上海等地调兵遣将,“南京政府成立,举兵北伐,以李烈钧为北伐总司令官”;“要求袁世凯总统解任,让黄兴代理临时大总统。”(《神州日报》1913年4月30日,5月6日。)还称黄兴已向法国借款,扩充军备;已在湖南加强招兵训练;黄兴等人已“拥兵十余万”。这些谣言表明,袁世凯已无法在“宋案”问题上作文章,其在黄兴等南方革命党人的舆论压力下只有招架之功,而无还手之力;同时也可以看出袁世凯是将“破坏安定”的罪名加在孙中山、黄兴头上,马上要起兵讨伐了。由此也从反面透露出,黄兴利用合法手段的斗争是成功的。

  其二,在合法斗争的同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条件,努力作好武装反袁的准备。

  “宋案”发生后,黄兴虽然不同意孙中山立刻起兵讨袁,但他十分尊重孙中山,从来没有放弃武装斗争的准备。在组织四都督(广东、湖南、江西、安徽)联盟的努力受挫后,即等待时机,进行新的军事动员。6月里,随着袁世凯谋杀宋教仁的罪名大白于天下,以及李烈钧、胡汉民、柏文蔚三都督的被免职,许多革命党人都认识到袁世凯肯定要动武,如不武力反抗,只有死路一条。李烈钧等人无论从个人利益还是从革命党的利益考虑,只能对袁冒死一击。黄兴抓住这一时机,随即在上海、江苏作军事布置,并派谭人风往湖南运动军队,令宁调元等赴湖北发动起义,同时协调广东、江西、安徽等地革命党的关系,团结起来,奋力讨袁。黄兴当时的战略方针是,以江苏的南京为中心,联合上海、徐州、江西、安徽、两湖、广东、旁及福建等地,以南抗北,抵御袁世凯的军事进攻。但是,促成这样的武装反袁格局是很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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