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领袖陈嘉庚与孙中山先生(9)

辛亥革命网 2012-05-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在孙中山先生从事推翻满清王朝、建立民主共和的革命历程中,曾受到海外侨胞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孙中山先生曾高度评价:“华侨是革命之母”,这

  1898年,母亲病逝,闻听噩耗的陈嘉庚立即回乡葬母。出发之前,他将自己经管的账务移交给他的族叔。当时他父亲各项经营都很顺利,拥有资产约35万元。可是当守完3年母丧的陈嘉庚回到新加坡时,却发现曾经兴隆的米店已经门庭冷落,负债已达30多万元。原来是父亲的妾生子趁陈嘉庚不在,尽情挥霍导致负债累累,面临破产的边缘。

  按照新加坡法律,儿子不必偿还父亲债务,况且陈嘉庚身无分文,如何偿还,但深受儒家教育的他面对父亲的凄凉,还是毅然承担了债务,继承了这个烂摊子,当时他还不到31岁。从此这个杰出的企业家开始了自己独立的商业之旅。

  2、菠萝“苏丹”、橡胶大王

  独自创业的路程是极其艰难的。陈嘉庚手里的资金只有一点,用来投资什么才能成功呢?经过详细的考察,陈嘉庚发现,菠萝罐头销路旺盛,且周期短、需要的资金不是很多,非常符合自己的情况。于是他决定建立一个菠萝罐头厂。

  资金不够,陈嘉庚借了7000元,在距新加坡城区10英里的淡水港山地,着手建造一所菠萝罐头厂。一切省了再省,省了再省,借来的7000元用在建厂总算勉强够了。制作菠萝罐头所需的白铁、糖枋,都可向别的商人赊取。开工终于没有问题。等到4月份菠萝一上市,陈嘉庚的“新利川”工厂就开始生产了,为了在竞争中取胜,陈嘉庚给自己的菠萝罐头的商标定名为“苏丹”,意思就是菠萝罐头之王。

  在陈嘉庚的精心经营之下,罐头厂运作良好,销售看涨,月底核算结果,获净利9000余元。不仅收回全部建厂投资,而且还有盈余,经济效益之大,确实惊人。

  从绝境中拼杀出来的陈嘉庚初战获胜,就以“新利川”为立足点,兼营父亲企业与人合伙的月新菠萝厂,接着又开设了谦益米号,米店也兼做罐头厂的营业机关。

  随着菠萝罐头生意越做越大,对菠萝的原料需求也在不断增长,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陈嘉庚在“新利川”附近购买了一块空地,用来种植菠萝,取名为“福山园”,事实上,这块种植地也确实是一块福地,后来成为了当地最大的菠萝种植园。

  创业道路并非是一帆风顺,就在菠萝生意顺利发展的同时,1906年夏季,菠萝罐头行市大跌,陈嘉庚只能勉强保住了1万元的赢利,这次打击使他意识到,商场如战场,仅仅靠一种产品经营是不能适应市场的瞬息多变,他要寻找新的项目。

  一次偶然的机会,陈嘉庚了解到一个橡胶商人高价卖掉了自己的橡胶园,他立即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于是赶忙联系这个商人,从他那里购进18万粒橡胶种子。而当时因为菠萝生意的不景气,很多人纷纷脱手自己的菠萝园,陈嘉庚趁此机会购买了大片土地,这些成了他以后的橡胶种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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