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领袖陈嘉庚与孙中山先生(6)
辛亥革命网 2012-05-11 00:00 来源:辛亥革命网 作者:王桂云 查看:
1938年10月,广州、武汉相继失守后,我国对外交通濒于瘫痪。新修建的滇缅公路成为最主要的军运大动脑。不但需要大批军运汽车,而且急需大批熟练的司机和汽车修理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西南进出口物资运输总经理处商请陈嘉庚先生在南洋代招募司机和修理工(通称“南侨机工”或“华侨机工”)。陈嘉庚领导的南侨总会遂于1939年2月迅速发出《征募汽车修机、驶机人员回国服务》的第六号通告。陈嘉庚一方面号召华侨捐款捐物,购买大量汽车和军需物品,另一方面还亲自到南洋各埠演说动员,广大华侨青年热烈响应、纷纷报名参加。白清泉等在新加坡首先报名,当即批准30名;廖国雄、赖玉光等在巴株、巴峇带头报名,当即批准50名。同年2月18日,首批南侨机工回国服务团成员80名在新加坡集中出发,南侨总会举行盛大欢送会。陈嘉庚勉励大家:“你们是代表千万华侨回国服务的,一定要坚持到底”。新加坡报纸出版欢送专刊,把首批回国机工赞颂为“八十先锋队”。
反对卖国
陈嘉庚坚持抗日到底,针对汪精卫等人的妥协方案,在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提出“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的著名提案。电文提案经5次删改,原意被歪曲,锋芒被砍掉,尽管如此,仍产生日益广泛的影响,振奋了全国人民和广大海外侨胞的人心,对于当时重庆的主战派亦起着很大的鼓舞作用。
按:上述“敌未出国土前,言和即汉奸”是盛传的十一字之提案,和事实有出入。提案原文不止11字,而是三条、100多字。汪精卫一伙删去其第二、三条提案,对第一条则几经修改,想模糊提案的针对性,删改为“公务员不得谈和平案”。后经大会成员激烈讨论,认为9个字的修改案含糊不清,不伦不类,形同儿戏,表示反对。最终定下的则是19个字,即“在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公务员不得言和案”,成为国民参政会正式文献记录在案,在1938年11月2日重庆《中央日报》上公诸于众。由于这是陈嘉庚提出的震动中外的坚决反对汉奸国贼、妥协分子投降卖国的著名提案,因此特摘录原文如下:
陈嘉庚反对汪精卫投降卖国的著名提案
议长、秘书(长)公鉴:
东电悉。庚因事未能赴会,甚歉。
兹有提案二宗,乞代征求参政员足数同意并提请公决。
一、日寇未退出我国土之前,凡公务员对任何人谈和平条件,概以汉奸国贼论。
二、大中学校、在抗战期间,禁放暑假。
三、长衣马褂限期废除,以振我民族雄武精神。
陈嘉庚 叩首(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