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礼”与“法”之间——黄兴社会治理思想述评(3)

辛亥革命网 2017-02-17 09:37 来源: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 作者:胡波 查看:

黄兴的社会治理思想,主要体现在礼和法两个层面。先礼后法,礼法并重,法治取代人治,在宪政框架下实行政党政治,是黄兴社会治理思想的中心内容。

  由此可见,在黄兴的思想观念里,自由与法律是对立统一的,不能错误地理解二者各自的内涵,更不能无端地割裂自由与法律之间的内在联系。对于民初中国社会来说,黄兴关于人治与法治的辨析,以及对自由与法律的思考,显然具有引导和启发的作用。

  三、 政党与政治:社会治理之要

  中国的政党萌芽于清末立宪运动。辛亥革命后,南京临时政府制定的《临时约法》,以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人民结社组党、参与政治活动的合法性,为政党政治的形成提供了宪法上的依据和保障。各派政治力量为了发展实力,争夺权利,扩大影响,纷纷组建政党,“集体结社,犹如疯狂,而政党之名,如青草怒生,为数几至近百”,(46)形成了民国初年政党的高潮。

  如果说礼和法在黄兴看来是社会治理的两个重要法宝,那么政党在黄兴这里则是实现民主共和与社会治理的重要力量。黄兴本人虽然不是政党政治的最早的倡导者和推动者,但在言行上他的确是政党政治鼓吹者的同路人。宋教仁是政党政治和政党内阁的积极倡导者和推动者。他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体、是主人翁,是临时约法所表述的“主权在民”的对象。他说:“夫国家有政治之主体,有政治之作用,国民为国家政治之主体,运用政治之作用,此共和之真谛也。故国民既为国家之主体,则宜整理政治上之作用,天赋人权,无可避也。”(47)“国民为国家之主人翁,固不得不起而负此维持国家之责,间接以维持国民自身之安宁幸福也”。(48)但事实上,不可能每个人都参与政治,因此要由代议机关和政府代表国民,由政党领导国民,在共和立宪国,政党实在是政治的主体,“亦可谓为实际左右其统治权利之机关。”政党进可以组织政府,实施自己的政见;退而他党执政,已党则处于监督地位,“是故政党虽非政治之极则,而在国民主权之国,则未有不赖之为唯一之常规者。”对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黄兴大加赞扬。“一国政党之兴,只宜二大对峙,不宜小群分立”,黄兴赞同宋教仁组织国民党,也是为了实行这个原则,“藉以引起一国只宜二大对峙之观念,俾其见诸实行。”(49)

  与政党相联系的是责任内阁制。宋教仁一直主张法国式的内阁制,并且由议会中的多数党组成责任内阁,即政党内阁。黄兴对宋教仁的政党内阁主张同样持赞成态度;希望在即将来临的选举之后,由国民党组织真正的政党内阁。(50)在欢迎国务总理赵秉钧和多数阁员加入国民党时,黄兴表示:“此次各国务员加入本党,实为维持民国前途起见,深望诸同志此后同心协力,共济时艰,俾成强有力之政府,各国早日承认,民国之福,亦本党之幸。”(51)在有人认为政党内阁是对袁世凯的不信任和有意设防,要求取消政党内阁时,黄兴立即出面公开解释:“国民党主张此制,纯为救国起见。”而且“政党内阁制度创始于英、法,各共和国均采用之”,“盖欲使内阁得一大政党之扶助,与国会议员成一统系,其平日所持政见大略相同,一旦发表,国会乃容易通过,不至迭起纷争,动摇内阁,陷国家于危险。故对于内阁可分负完全责任,对于总统可永远维持尊荣,而大致之计划始能贯彻。”(52)可见,黄兴对政党内阁的主张取坚决支持的态度。

  但黄兴并没有停留在政党内阁制这一层面,而是寄希望政党建设和国民党之发展壮大。在黄兴看来,真正的共和政治,有待于政党对于政治问题的专门研究,欲组织强有力的政府,就必须建设强有力的政党。美、法、日等国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即本于政党之力。他说:“欲追踪法、美以收共和之美果,不可不造成伟大政党,俾对于国家政治力加研究,以及稳健之主张,发表于国民之前,使全国人心有所趋向,而后得多数国民同情,政治进行可免障碍,国家之发达亦于此基之矣。”一言以蔽之,“民国成立之要素,端赖政党”。(53)因此,黄兴将国家建设和社会治理寄托在国民党的大力扩展之上。早在国民党正式成立前,同盟会与统一共和党、国民共进党、国民公党等协商合并时,就共同议定了国民党党纲五条,即保持政治统一、发展地方自治,励行种族同化,采用民生政策,保持国际和平。对此,黄兴亦“深为赞成”。(54)

  不过,黄兴在对政党政治保持高度热情的同时,还告诫全体国民党党员,要将国民党建设成为一大政党,必须在党德和党风的建设上下大力气,甚至认为党风党德是政党政治的基础和保障。他说,国民党作为中国的民权党,要巩固共和民国,不仅应有“特别之党纲”,而且“更要有宏大之党德”。(55)在他看来,这种“宏大之党德”包含两方面内容,即对内严格要求,对外宽宏大量。他认为只有“以改造为精神,以促进为目的,以爱国为前提”,才能使党的道德水准不断提高。因此他强调“本党对于国家,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只有义务心,绝无权利心。现在为本党尽义务之日,而一切义务又须实心做到。”(56)并告诫国民党人:“凡他党之所主张,不可为无意识之反对,只当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平心静气,为稳健之批评,以待民国之抉择。”(57)“对于国民无论如何反对,本党皆宜引为已咎,归罪于自己感化力之不强。凡与他党交接,皆宜同兄弟一样,彼此互相携手,以救国家。”(58)而对于他党捏造谣言,诬蔑谩骂的行为,也应“大度处之”,“断不可尤而效之,”相信只有宽宏大度,互相提携,交换意见,“俾克砥砺观摩,收他山之助。”(59)黄兴还主张“以一特别党风造成一种党德,”指出“欲宏党风,须有包含一切之宏量。他党之攻吾也,虽含种种疾忌,而不好之点,吾人亦当引以为戒,认彼反对者为好友,不必反报,含养大度,培植党德,成一个最大政党,于攻击风潮中特立不移。”(60)

  总之,在黄兴看来,中国实行政党政治是国家兴旺发达和民主幸福和谐的可取之途。而政党政治之实施,有赖于政党自身的建设与强大。政党的强大,则必须着力于党纲、党德、党风之建设。因为党纲“表示将来政治进入之方针”,(61)是衡量一个政党政治水平的标志,“党之人立于政纲之下,即犹一国之人同立于一旗之下,不可各有政见,互相攻击,宜绝对守其党纲。”(62)党德反映的是一个政党的道德水平,是政党的灵魂。党风体现一个政党的精神风貌,党风好坏关系到这个政党的存亡兴衰。他坚信,只要行其党纲,培其党德,宏其党风,必能成为一个极其伟大的党,必能造成真正的共和政治,实现国家富强、社会文明进步。

  注释:

  (1)薛君度:《黄兴与中国革命》,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5年版,第176页。

  (2)刘泱泱《黄兴思想及活动评述》,邵德门《论黄兴及其政治思想》,赵宗颇《试论黄兴的爱国主义思想》,以上均见薛君度、萧致治合编《黄兴新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韦杰廷《论民初黄兴的社会主义思想》,萧致治《论黄兴的实业建设思想》,郭汉民《黄兴的“平民政治”思想》,芩生平《论黄兴的民主思想》,彭平一、黄林《黄兴教育思想刍议》,王兴国《黄兴伦理思想述评》等,均见林增平、杨慎之主编《黄兴研究》,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

  (3)中国传统儒家“四书”中的《大学》,将社会治理分为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八个层次,而且这八个层次是环环相扣的一个系统。如果说格物、致知两层次大致是哲学思想研究的重点,那么,修身、齐家两层次就是社会思想研究的所在。《大学》又说:“自天下以至于庶人,一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未治者否矣。”可见,“八条目”中,修身是根本。(陆学艺、王处辉主编:《中国社会思想史资料选辑》民国卷上,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总序,第9-10页。)

  (4)薛君度等、杨慎之译:《黄兴与中国革命》,三联书店香港分店,1985年第2版,第1页。

  (5)萧致治:《黄兴评传》,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1-21页。

  (6)萧致治:《黄兴评传》,第21页。

  (7)李云汉:《黄克强先生年谱》,第18页,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3年版。

  (8)陈维纶:《黄克强先生传记》,第23-24页。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3年版。

  (9)杜元载主编:《黄克强先生纪念集》,第122页,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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