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民初黄兴尚义思想探赜(2)
辛亥革命网 2017-02-13 14:38 来源:湖南省政府参事室 作者:赵炎才 查看:
而在公私关系上,黄兴论述较多的是突出重公轻私。论及“大汉魂”,黄曾指出:“夫惟军神与国为生死荣悴,献其身于国家而不私,其斯为大汉魂哉!”并声言“不自私自利乃可与言革命。”不仅如此,他还联系近代太平天国的悲喜剧强调同舟共济的重要性,反对私心私欲,互争权势,自相残杀,说“我决心革命之当时,就留意于此。”他强调我们革命党要“同生死,共患难,有福不享,有祸同当,不能有丝毫私意、私见、私利、私图。”在如何建设民国问题上,他指出:“今与诸公约:嗣后倘有假公名以遂私图者共摒弃之,勿使满清末造之积习再见于今日。”希望“诸君同舟共济,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勿争权夺利,勿侵人利己。”在他看来,国民应本良心之主张,“以谋国是,尽舍私见而谋国政”。如政党活动宜以国利民福为目的,所有党员当各尽其职,各摅其诚,以建忠于本党而建忠于民国。很显然,重公轻私已成为黄兴的首要价值诉求。
当然,在是非善恶问题上,黄兴揭橥民族民主大旗,并以此为衡量一切之准则。在黄之尚义思想中,夷夏之辨首当其冲。如1911年11月黄兴在致袁世凯书中指出:“以大义言之,夷虏与中华,原无君臣之分。”以利害言之,鄂省兴师,四方响应,满廷早已瓦解。以个人言之,“伪监国听政,以德为仇”。强调“起义断无先后之别”,希望袁世凯“以拿破仑、华盛顿之资格,出而建拿破仑,华盛顿之事功,直捣黄龙,灭此虏而朝食”。在南北议和期间,黄兴以推翻满清为最高目的,倾向于藉贪欲之袁与清室的矛盾,以民选总统鼓动他推翻清室,光复汉族。民国肇立后,黄兴则以是否忠于共和为标准。黄之所以支持袁世凯是因为后者曾表现出一定忠于共和之姿态。但当袁氏帝制自为后,黄则指出:“今袁逆谋叛民国,公然称帝,不忠不信,不仁不义,人民痛恨”,是“其自亡之日也”。不仅如此,黄兴还主张中国一定要用政治力量来尽量防止美国存在的种族歧视政策和资本主义的种种不合理现象,同时他勾画出中国新社会的理想蓝图。如此是非善恶观正是黄兴尚义思想的突出表征。
(二)在政治上“义”凸显为民族民主革命
在黄兴的尚义思想中,前述理论之“义”又往往以政治、经济、思想文化诸“义”具体外化于现实社会之中。事实上,黄之政治之“义”具体表现为实施民族民主革命。这又包括大汉民族道义、中华民族道义与近代政治道义三方面。就大汉民族道义而言,黄兴欲藉政治革命光复汉家天下,实现民主共和。1902年他赴日本留学,鉴于内忧外患,他认识到“吾国非痛加改革,创建共和,俾全国人民共负责任,无以立于世界竞争之场。因不度德量力,联合同志潜谋起义,以为挽救。”在闻知唐才常组织的湖北自立军起义失败后,他更是“益知专制恶毒,决非革命不可”。1906年秋冬间,他派刘道一等回国运动湘军,重整会党,强调“今之倡义,为国民革命,而非古代之英雄革命”。他后来追述其革命历程时说:“我革命的动机,是在少时阅读太平天国杂史而起。又眼见鞑虏政治腐败,纲纪不修,官可钱买,政以贿成”,而“瓜分之祸,追于眉睫,外人不以人类视我,益坚我革命的决心。”而黄兴与孙中山共同创建中华民国则是此一努力之结果。当认清袁世凯“权谋诡诈”之本性后,黄兴认为其谋叛作乱必归于亡。在他看来,“经此次义战,共和制度在中国亦证明为真理,而自世界观之,民主潮流日益普遍,君主制已成为过去之废物”,吾国今后“惟对于共和政治之前途为积极之建设”。
而中华民族道义则体现为黄兴旗帜鲜明地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如清季得闻八国联军侵略中国,黄兴虽身处异国,但亟思挽救之策。后在拒俄运动中参与声讨沙俄侵华罪行,并成立拒俄义勇队,准备赴东北抗击沙俄。在维护国家独立和统一上,黄兴认为“外御其侮,诚今日之要务”。为此,他发起成立中华民国民族大同会,创办拓殖学校以开发边疆地区。民国成立后,黄兴反对举借丧权辱国的巨额外债并发起劝募国民捐活动以为抵制。在反对日本侵略上,黄兴明确反对孙中山寻求日政府援助反袁之意,认为此举“不易得到国人谅解”。后因欧战展开,日本乘机独霸远东,诱使袁世凯签订所谓二十一条,黄兴等人议决通电全国反对。为举国一致反对日本,他们即时停止反袁行动以维持国权。
至于近代政治道义则凸显为黄兴积极致力于改造传统政治,实现民主共和。黄一再声言起义旨在改造政治,指出:“政治不良,人民有改革之责任”。他认为武昌革命非仅为种族革命,而是在“推倒满清之后,建设一完全共和国家,以实施其平民之政治”。鉴于国家财政困难,黄兴号召募集国民捐以补助财政和纾外债之要挟。同时,他积极裁减军队“以救危亡。”在维护国家统一上,黄认为共和告成,南北统一,各地应取消独立。他称道南北同胞深明大义促成民国成立,希望警界军界共同努力,“使对内对外,划然不复相紊,民国前途庶有豸乎。”
(三)在经济上“义”体现为关注民生发展实业
而黄兴在经济上之“义”体现为关注民生发展实业。他认为:“民国成立,首重民生主义。而民生主义之发展,当借助各种实业。”又说:“今者共和成立,欲苏民困,厚国力,舍实业莫由”。在他看来,“盖实业扩充,则国富,国富则国强;国既富强,则足以雄视东亚,堪为伟大之民国。”而“余等所主张之实业,不取个人主义,且非仅为一地方谋利益,实为全国家谋利益,所以计画不可不审慎,而规模不可不宏远。”他认识到实业为国力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具体发展实业中,除工商业外,尤应发展路政。他说:“吾国欲收其利,当先从事于路政之改良。而路政之改良,实为吾人能力所及;且可容纳多数无业者,以与之生计。”当然,黄兴还注重发展金融业,主张“由各省自行集合人民资本,以组织国民银行,并由国民银行协力组织一国民银公司。”在这里,黄兴的经济之“义”以较具体的内涵展现出来。
(四)在思想文化上“义”为坚守爱国、民主、法律与道德等理念
黄兴在思想文化上的“义”更多体现为对爱国、民主、法律与道德等理念的坚守。就爱国而言,针对武昌起义后的军事格局,黄兴曾指出:“惟清帝尚未退位,袁内阁主张共和,为二三顽迷者所箝制,是以民军亟图北上,速定大局。”希望“共同联师北上,以彰大义。”他充分肯定孙中山的历史贡献,认为“中山先生首倡大义,克尽全功,民国奠定”。“现在五族一家,必思联合进行,使我五族同立于五色旗下,造成世界第一等国资格。”在党派关系上,黄主张各党“携手同行,共谋福利,彼此均以国家为前提”。至于“吾党自身,则当养成政党的智识道德,依政党政治之常轨,求达利国福民之目的”。它希望国民能“牺性私见,服从公理,服从多数人之政见”。这成为黄兴近代政治道德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国肇立后,究竟如何祛除专制维护民主,黄兴可谓旗帜鲜明。这包括反袁世凯独裁专制和反孙中山人治主义作风等方面。对前者,黄兴自觉坚守民主理念,积极宣传民权主义,鼓吹“平民政治”、“政党政治”和责任内阁。为捍卫《临时约法》和国会的尊严,他坚决反对袁世凯伪造约法、侵犯国会权力的行径。他说:“今日之役为吾民除暴”,“以正气讨昏暴,以公意诛独夫”。在他看来,国民今尚在知识幼稚时代,固知专制之害民,尚未知共和之福民;固知维持共和之必要,尚未知官僚政治之未除。“今中国已渐开攻击之旧,惟当舍私见而谋公众,官僚党固所必除,民亦当共图结合”。后来黄兴为讨袁护国再造共和尽了最大的努力。至于后者,黄兴和孙中山的分歧起源于旗式问题。宋教仁描述其情形道:孙中山“素日不能开诚布公,虚心坦怀以待人,作事近于专制跋扈,有令人难堪处故也。”而黄兴则坚守民主理念不动摇。他说:“惟兴素性迂拙,主义所在,不敢变换手段以苟同。虽以人之如何毁伤,亦不稍为之动。”故章士钊说:“孙黄之意见不同,形成表面化乃尔”。
不仅如此,黄兴认为遵守宪法乃国民当然之义务。他说:“约法为吾国共和政体之根本法。此次流血半天下,所争者只此。”黄希望将有关学者的宪法成果“通电全国,使人人皆明公义,不敢自私”。至于国会与袁世凯的斗争,他认为这体现了议员对法律的尊重。他说:“癸丑之时,凡官僚派人,动以‘捣乱’二字讥弹国会,国民不察,亦往往附和之,此至可慨叹者也。”在他看来,“夫国会对于国家负有重大之责任,当此袁氏行政屡违法,国会之据法相争,正所以尽其职守。”“故求国会之能尽其职任,不患其为正当之捣乱,而患其与暴力政府之捣乱噤若寒蝉耳。”
在思想文化中,注重道德之价值则为黄兴尚义思想的重要内涵之一。如他对中外礼法的核心思想颇为推崇,如言“孝弟忠信、礼义廉耻为立国之要素”,说“泰西各国,礼治法治虽不相侔,而大本大原终未有背弃者。”他强调国民应有道德心,因为“能崇尚道德,则能自中[立]于法律之中,断不至溢出法律之外。”对于私德,黄认同章太炎所论“革命家不可无道德”的思想,反复强调“见义而不谋利,明道而不计功。”他称道那些“烈士之死义”精神是“以纯粹的义务心,牺牲生命,而无一毫的权利思想存于胸中。”如此公德理应弘扬。他强调国民应“本前次奋斗之精神,引国家于轨道,不为利动,不为威劫。”为此,黄认为“革命须先改革心理,屏除自利心,唤起公德心。”在他看来,“此次革命,系改革政治,兄弟谓人民心理亦宜改革一番。”黄兴还提倡缅怀死义之烈士,努力继承他们反对专制,“以生命殉之,前仆后继,矢志不移”之精神。而民国政府应表彰他们“以顺舆情而慰忠魂”,肯定他们“革命覆满清而建民国”之功。他说:“七十二烈士虽死,其价值亦无量矣。”他们的品格高尚,行谊磊落,爱国血诚,殉难慷慨,足为后人景仰。
为更好地建设民国,黄兴十分注重党德建设。他说:“民国成立以来,其维持现状,巩固民国,惟政党之作用是赖。”而各党均应“以国利民福为前提,持政见不持党见”。至于“本党所抱持之国家社会主义,实于国民今日现状最为适当。盖其精神纯为全体国民谋完全之幸福”,“望我党员抱定此决心,扩充此主义,使达完全圆满之目的”。这需要“党员人人负完全责任。”因此,“党员当以道德学问相结合,不当以势力权利相结合。”如果“权利心重,义务心即消亡于不觉。我辈今日当提倡人人除权利心,以国家为前提。”“人人均以此责任为天职,而又保守道德,则破坏与大建设之目的以达,能享真正共和之幸福。”
在论述道德过程中,团结合作被黄兴视为其中的重要内涵。他认为正义派团结一致,可以“为国内势力之中坚,不致使非正义派仍有恢复旧势力之一日,则吾国前途其庶几矣。”他希望“诸君此后不树形式上之党别,而为精神上之结合”。即使在美国,为共同打倒叛国之袁世凯,黄兴强调不论各党派政见如何不同,只要他们现在反对帝制,肯出力打倒袁世凯,都要与他们合作。在实际政治运作过程中,他主张超越党派界限,指出:“改革以后,建设甚难。”具体进行,“以化除党见、统一精神为第一要义。”尤其是“民党处今日情势,当互相亲爱,决不可彼离此贰。”黄兴强调道:“今日谋政治之进行,固不可以党为界限”。1916年6月他在复谭人凤电中曰:“袁逆谋叛,凡属国民,均宜联合一致,同事挞伐。”对消除党界门户之见,在复孙中山电中,黄积极赞同其“息纷争、事建设”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