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乡村建设思想与黄展云模范农村实践

辛亥革命网 2015-09-22 09:37 来源:黄展云研究 作者:陈熙 查看:

“营前模范农村”是孙中山先生的秘书、时任福建省农工厅厅长黄展云在1928年到1933年之间发起、推动的农村改革与建设试验项目。

  孙中山乡村建设思想具有先驱性和开创性,对国共两党乡村建设思想的形成、发展以及其他派别的乡村建设实验都产生了重要影响。孙中山的乡村建设思想脉络是:以“耕者有其田”作为解决乡村问题的前提条件,以农业与工商各业协调发展、城乡相互促进作为农民富裕和国家富强的主要途径;以实行县域自治、发展合作经济、重视农业科技、乡村文化教育和社会建设作为解决民生问题和改造社会的根本道路(1)。早在1912年孙中山就表示,农业是他“思欲振兴而改良之,蓄志已久”(2)。“耕者有其田”是孙中山乡村建设思想的重要思想,是作为解决乡村问题的前提条件,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土地,为人生最要之事,无土地都(既)无立足之所”(3) 。

  1924年国共合作时期孙中山召开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孙中山认为“中国以农立国,而全国各阶级所受痛苦,以农民为尤甚”。并主张“民生主义,其最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一曰节制资本” (4)。强调指出“建设之首要在民生”(5)。“至于民生主义,有四大纲”包括:“资本”“土地”“实业”“教育”(6)。“民生主义如果能够实行,人民才能够享幸福,才能真正以民为主” (7)。

  孙中山在《在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第一屇毕业礼的演说》中指出“我们解决农民的痛苦,归结是要耕者有其田”“到各乡村去联络农民,这是我们国民党做农民运动办的第一件事”“农民是我们中国人民之中的最大多数,如果农民不来参加革命,就是我们革命没有基础” (8)。要求主动到各乡村开展宣传,联络农民,“耕者有其田,才算是彻底的革命”(9)。

  1927年,辛亥革命先驱、原任孙中山秘书、时任福建省政府委员、福建省农工厅厅长黄展云在福建营前地区创办了“营前模范农村”(1927年—1933年)。黄展云认为:“向乡村去直接和民众接近这工作我认是国民革命的大路”“展云添为革命党一份子,负有完成革命之责,不敢自弃,思竭我微能,效忠于万一,爰于前年农工厅成立之时,向省政府请划营前分县全境为模范村,冀于此区域范围之内,推行本党对于农民一切政纲,使国民革命,得一部分成就”“有伟大的理想,没有接受的民众,到底是失败的。我们中国的社会好象一大块淖泥,要在这淖泥上建筑巨厦,必先把泥泞变成硬地。有坐写字楼的工程师,没有荷插挖土的工人,到底白纸上绘的图,只是一张纸这教练工人的工作我想或许比工程师还重要”(10)。黄展云进一步指出:“中华民国的创造就像建一百阶的高楼,我们模范村是在这高楼的基地上下一根樁,这一根樁能殻端端正正到坚实的地底,一百阶的高楼不日便湧现出来”(11)。

  李在全在其《民国福建乡村建设运动研究》硕士论文中指出:“黄展云的乡村建设思想来源有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中国传统文化。黄展云早年接受了较为系统的传统教育,深受传统文化影响。民本思想是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民”的主体即农民,这一思想对黄展云影响甚大。其次,西方资本主义思想。黄展云较早的接触到西学,维新变法时期也曾向往西方文明,留学日本是较为系统地了解了西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思想,这一思想或多或少地影响了他后来乡村建设思想和实践。再次,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这一思想对黄展云影响最大,黄展云是孙中山的忠实信徒与追随者,从其早年革命活动和晚年的社会活动均可看出这一思想的深刻影响”。早在1922年9月4日黄展云做为福建代表参加孙中山在上海召开的“改建国民党计划会议” (12),国民党“一大”后,新“三民主义”中的“扶助农工”政策,是黄展云创办营前模范农村思想直接来源。

  随后黄展云在“营前模范农村”采取革除差役整顿警政、设立民团肃清土劣、清理丁粮改革赋税、破除迷信倡导文明等一系列有效措施进行乡村改革和建设,是全国首个遵照孙中山乡村建设思想,并由地方政府直接领导的乡村建设运动,对全国乡村建设运动产生了一定的示范和推动作用。

  (一)营前模范农村是通过发展农业生产以建设乡村社会

  在《农功》一文中,孙中山说:“以农为经,以商为纬,本末备具,巨细毕赅,是即强兵富国之先声,治国平天下之枢纽也”(13)。这即是说,农业是国家富强的基础,在农业发展的基础上,以商业调剂来交流货物,便可使国家富强起来,社会也将趋于稳定。在孙中山看来,农业是国计民生的关键,如果农业发展不起来,农民就将陷入饥饿悲惨的境地,社会也就难有稳定可言。为了促进农业的发展,孙中山极力主张在农业中采用机器进行生产,把农业机械化看作农业增产的根本途径。与此同时,孙中山积极倡导科学种田,认为农业的生机在于科学,必须把农业生产置于科学指导之下,才能充分挖掘农业潜力,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量,从而解决我国人多地少的矛盾。为倡导科学种田,孙中山主张测量农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并提出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以提高土壤肥力,预防和消除农业生产中的病虫害。(14) “清查户口,整理耕地,调正粮食之产销,以谋民食之均足” (15)。农业的发展,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与法律保障。孙中山设想通过立法,鼓励农民进行粮食生产,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这些措施对于农业的发展是有助益,对于农村社会的改造则能起到奠基作用。

  在建设“营前模范村”中黄展云忠实执行了孙中山先生的乡村建设思想,大力发展农村经济。村政府成立之初,首先从清查人口、丈量土地开始,着手对田赋进行清理和改革,把隐瞒土地的地主大户人家查出来,减免一般农户的田税,做到“有田有税、田多税多”,合理负担。清理田赋之后,还成立了“营前模范村农民协会”,领导农民从事生产劳动,必要时调解佃农与地主的关系。同时无偿地发给农民优良种子,并派农业技术人员下田指导,实行科学种田。聘请林业技术人员,建立公共苗圃,召集附近乡民学习科学种树,推广乡村绿化,改善农村环境。1930年春,“模范村”举办“营前模范农村农产品兢胜会”,展出农业技术员引进的麦子、土豆良种,以及家禽、海产品的优良品种,并进行评比。

  “模范村”还组织渔业资源调查,让渔民上岸居住,发展养殖和捕捞。开运河,灌溉大片农田;建立渔业基地,官民合办小型发电厂和碾米厂,整修公路街道,修筑车船码头。“飞鸿”号小汽轮每日两班来往于营前——福州之间,被称为“模范村差船”。

  黄展云还在营前模范农村设立农事咨询处,补助农民知识以增加农作物之生产,“以备农民咨询惟咨询之事项,专限于农事范围以内,如农作物种子之选择,害蟲害菌之杀除,土壤之改良,水泉之调节,施肥之注意,各种农作物所适之气候及土质,牲畜蠶桑之研究,新式农器之采用,农产艺术品之制造等农民可逕向或逕函咨询处切实咨询”(16)。

  黄展云还亲自制定了《模范农村办理大纲》、《营前模范农村暂行章程》《营前模范农村禁烟条例》、《营前模范农村去毒社章程》、《营前模范农村办事处办理验契规则》、《营前模范农村办事处验契办法》、《营前模范村清查田亩规则》、《营前模范农村土地测量规则》,通过立法的方式促进乡村发展,保护农民的正当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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