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国家对社会的扶植、限制及其影响(5)

辛亥革命网 2011-05-07 00:00 来源:《天津社会科学》 作者:朱英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在各方面都具有不可忽略的重要影响, 而且与以往的情况相比较, 在清末和民国初期这一历史时段, 国家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发生

        与此紧密相关的另外一个明显特点,是国家能力下降,未能建立起强有力的集权统治时,社会往往能够获得发展。而当国家能力增强,政府的统治比较稳固时,社会的发展反而受到削弱,不仅对国家的制衡作用更为有限,而且其独立性也难以继续维持。商会作为近代中国市民社会中最具影响的团体之一,其命运即是如此。正如章开沅教授在为虞和平著《商会与中国早期现代化》一书撰写的序言中所说:“中国商会稍能奋发有为并体现独立品格的岁月,多半是在中央政府衰微或统一的政治中心已不复存在的时期,及至相对稳定与统一的中央政府建立以后,它反而堕为附庸,湮没独立品格,很难有大的作为。前者如清末立宪运动时期、北洋军阀混战时期,商会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中,均曾扮演过相当积极的角色,后者如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曾经对辛亥革命、肇建民国乃至所谓国民革命有所贡献的商会,反而只能仰承政府的鼻息,甚至连仅仅具有象征意义的商团武装也被解除了。这是由于中央集权乃是中国的传统政治体制,统治者着意加强归于一统的各级政府,却无意(甚至害怕)扶植各种社会团体的独立、健康发展。”

        清末之际商会得以诞生和发展,正是由于清朝政府在统治权威急剧下降,控制能力日趋丧失的危机时刻,试图以推行新政改革扭转这种不利的局面。而新政的实施,需要社会的认同与支持,因此清朝政府在很大程度上采取了扶植社会发展的政策。此外,当时的清朝中央政府已明显处于江河日下的衰败困境,无力对社会进行直接而有效的控制。民国初期,袁世凯虽然组建了中央政府,在表面上实现了全国的统一,但实际上仍面临着比较强大的对立面,即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在许多方面的制约,其统治地位也并不十分稳固。因而,袁世凯政府一方面无力顾及全面控制市民社会团体的发展,只是试图通过颁布新的《商会法》对商会的发展作一些限制,但却未能奏效。另一方面,袁世凯在与资产阶级革命派较量时,也需要一定程度地借用市民社会团体的特殊影响。在镇压“二次革命”的过程中,狡猾的袁世凯即利用商会、商团等市民社会团体,在经济上和政治上对革命派施加种种压力,使“二次革命”很快归于失败。所以,民国初期市民社会的雏形仍在清末的基础上获得了一定发展。1916年袁世凯死后,中国陷于军阀混战时期,连统一的中央政府也难以建立,也就谈不上对市民社会进行全面的控驭。虽然这一时期市民社会的雏形在某些地区也遭到军阀一定程度的摧残,但整个说来仍显得比较活跃,并且出现了由市民社会团体召开“国是会议”和组建民治委员会等前所未有的非凡之举。但是,当1927年蒋介石上台,建立了统一的南京国民政府,实行国民党一党专制也即蒋介石个人的独裁统治之后,原本并不很强大的市民社会雏形,即开始遭受厄运。

        国民党政权建立后,首先是取消地方自治,强令解散各种民间自治团体,苏州数十个作为商办基层自治团体的市民公社,即是在1928年3月被撤销的;旋即又采取种种措施加强对民间社会团体的监督和控制,力图使民间团体丧失原有的独立性与自主权,成为其御用的工具。当时,国民党政府率先试图控制的是市民社会团体中最具影响的商会,而在商会中又是首先对准了素有近代中国“第一商会”之誉称,在全国林林总总的商会中具有领袖群伦地位的上海总商会。当然,近代中国的市民社会雏形,特别是其中最具影响的商会这一团体,从清末开始酝酿萌生直至发展到20世纪30年代,尽管还称不上具有非常强大的实力,但却颇具规模,影响不可小视,也不会心甘情愿或是轻而易举地接受国民党政府的控驭。对于国民党政府的控制,上海总商会曾进行了数年的抗争,但由于市民社会自身具有的各种局限, 无力抵御国家的侵蚀,最终仍未能摆脱失去原有独立性而被国民党政府控制的结局。

        在国民党政府建立之前,上海总商会自身的内部帮派矛盾趋于公开化,1926年换届改选后由与直系军阀孙传芳关系密切的中国通商银行经理、招商局董事傅筱庵(宗耀)担任会长。是年7月,正当国民革命军挥师北伐节节取胜,攻入孙传芳控制的江西境内之际,刚刚登上总商会会长宝座的傅筱庵先是调集招商局的轮船为孙传芳提供军运,支持军阀抗拒国民革命军,后又以上海总商会的名义发布通电,表面上呼吁“和平”,实则要求国民革命军撤回广东。这一事件造成了两方面的后果,其一是加剧了上海总商会的分化,使得原属上海总商会的许多工商团体,经虞洽卿、王一亭等人的倡导,在1927年初另行成立上海商业联合会,导致上海总商会在工商界的威望与影响急剧下降。其二是使上海总商会背上了支持军阀、反对革命的不光彩名声,为国民党政府随后整顿上海总商会提供了口实。

        1927年4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上海临时分会即下令通缉傅筱庵,同时还发布第1号训令,宣告“上海总商会现任职员非法产生,不亟彻底澄清,无以副商界期望”,着令该会全体职员一并解职。另指派财政部次长钱新之、国民党中央政治部上海办事处主任潘宜之、外交部长郭泰祺以及虞洽卿、冯少山、王一亭等上海工商界的代表联合组成上海总商会接收委员会,办理上海总商会重新改选事宜。

        国民党政府此次对上海总商会的整顿,尚未使其完全丧失原有独立性。因为总商会并非真正由国民党政府直接接收,只是将原正副会长和会董解职,在改选之前仍由35名商董组成总商会的临时委员会管理会务。临时委员会则依然按照以往的惯例领导总商会从事各项活动,甚至继续干预政治事务,因而引起国民党当局对上海总商会乃至全国各商会的忌恨,意欲将商会全部撤除。1927年11月,国民党上海特别市党部转发国民党中央商人部通告,向上海总商会发出威胁说:“旧有商会组织不良吗,失却领导商人之地位,本部拟于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时提出议案,请求撤销全国旧商会,以商民协会为领导之机关”。这不仅关系到上海总商会的命运,且直接涉及全国商会的存废,因此上海总商会向全国各地的总商会发出通电,提出于当年12月15日在上海召开各省商会联合大会,专门讨论商会存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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