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农民问题”补论(4)

辛亥革命网 2011-05-19 00:00 来源:中山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 作者:邱捷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文章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早年贫苦农民子弟的经历对孙中山日后的影响”、“太平天国农民起义对孙中山的影响”、“辛亥革命时期孙中

  要分析革命党人获得政权之后与农民的关系,广东军政府是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对象,因为这个政权基本上由一批最接近孙中山的革命党人掌握,同盟会员在各级政权、军队、警察、省议会中都始终占绝对优势。广东的同盟会政权曾实行过限制、打击士绅的政策。例如,1912年,民国初年,朱执信根据都督命令裁撤顺德士绅把持的东海护沙局,禁止抽收各种沙费,反映了他们“共和时代,一切平等,故不能以绅富专制农佃”的理念。但是,广东军政府在解散民军、清乡、大量发行缺乏准备金的纸币、恢复清朝的苛捐杂税等问题上,又严重损害了农民的利益。他们没有取得农民的支持,不得不向士绅寻求合作,于是,基本只能够沿用清朝的办法施政。[21]

  在辛亥革命时期,革命党人并没有把农民作为特殊对象的政策,也没有针对不同阶级或社会群体的政策。革命党人无论从哪个阶级或阶层中都找不到自己真正的支持者。今天我们可以讨论孙中山和他的同志政策的各种失误,但革命之所以失败,农民政策的失误并不是主要的原因。

  三、关于孙中山晚年与农民的关系的一些问题

  关于孙中山晚年与农民的关系以及他的农民—土地政策,更是学术界几十年来非常关注的课题,有很多高水平的成果。但一些具体问题,似乎还可以进一步讨论。

  众所周知,孙中山晚年思想、政策的变化与“以俄为师”有关,主要受苏俄影响。苏俄革命成功的经验之一,是动员工农参加革命,这对孙中山有极大吸引力。在农民—土地问题上,孙中山和国民党在几个月内发布了一系列命令、章程,孙中山本人也为此有多次演讲和谈话。

  在改组之前,国民党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农村政策。1923年11月中国国民党为筹备改组颁布的党纲草案,讲到民生主义时,只是用“掌母财者,田连阡陌,事生产者,贫无立锥”这种在古代典籍都可以找到的语言带过乡村的土地问题。[22]不过,这个党纲并没有提交后来举行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代表大会。当年11月28日,共产国际执委会通过“关于中国民族解放运动和国民党问题的决议”,讲到民生主义时说到:“必须向缺乏土地的广大农民群众说明,应当把土地直接分给在这块土地耕种的劳动者,消灭不从事耕作的大土地占有者和许多中小土地占有者的制度”。[23](P82~83)研究孙中山的学者都知道,这个决议便是“中国国民党一大宣言”的蓝本,而宣言最后其实是孙中山本人、国民党中一些重要人物(如胡汉民、汪精卫)、共产国际、苏俄顾问(鲍罗廷)、一些中共党员(如瞿秋白)等意见的综合、妥协的产物。最后形成的宣言,虽有发动工农参加国民革命运动的内容,谈到土地问题时则没有采用共产国际关于没收土地分给农民的政策,只是承诺革命成功后对缺乏土地的佃农“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以及“改良农村组织、增进农人生活”等,但对国家如何获得土地再分给缺地农民则没有提及。在差不多同时形成的、孙中山同样重视而且更反映孙中山本人观点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对土地问题的方针只是孙中山以往“平均地权”理论的重申,完全没有提及解决农民的土地要求以及发动农民的问题。[24](P126~129)

  此后几个月,国民革命运动发展迅速,国民党推行“扶助农工”政策,以政府力量支持组织农民协会、农民自卫军,开办农民讲习所以培养农民运动干部,尤其是1924年5月以后,政府同广州商界关系日渐紧张,8月,商团事件发生,革命政府面临严重的危机,在争取工农支持的问题上持更为激进的态度。现在看到孙中山关于发动农民的言论,多数是在商团事件期间发表的。7月28日,孙中山亲自对农民发表演说,对农民的境遇公开表示同情,号召农民“结成团体”、“练农团军”,承诺政府予以帮助,“以极低的价卖枪”给农团军,并鼓励农民组织起来反抗田主、商人。[25](P460~466)8月21日,孙中山又在一次演说中专门讲“耕者有其田”的问题,但他又强调不会在没有预备的情况下“就仿效俄国的急进办法,把所有的田地马上拿来充公,分给农民”,希望农民和政府合作,“慢慢商量来解决农民同地主的办法,让农民可以得利益,地主不受损失,这种办法可以说是和平解决”。[25](P554~558)在稍早的“民生主义”第二讲(8月10日),孙中山主要还是讲“定地价税、照价纳税、涨价归公”;[24](P381~391)第三讲(8月17日)讲到“耕者有其田”,但所讲的办法是“用政治和法律来解决”。[24](P399~400)与此同时,孙中山在一次私下的谈话中肯定农民在中国革命中的重要作用,承认国民党“不能与农民成功地接触”;表示日后要“把迄今在地主手中的所有土地转交给农民”,但农民必须首先组织和武装起来,以后“才能对土地问题实行急进的解决办法”。[26](P515~517)

  如前所述,孙中山在辛亥革命前已讨论过农民—土地问题,“必能耕者而后授之田”、“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土”等言论,其涵义与“耕者有其田”差不多。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只是私下讨论,到晚年则公开以“耕者有其田”向农民号召;不过,私下的态度还是比公开的言论激进些。孙中山之目标,既在发动农民以使革命取得成功,同时也在通过革命从根本上改善农民的境遇。但他又一再表示不接受俄国夺取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办法。[26](P451)对此,也是可以做些补充分析的。

  在农民问题上,孙中山借鉴苏俄的经验,主要是通过苏俄顾问(特别是鲍罗廷)进行。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际上,孙中山又有自己的想法和立场。

  当然,首先是因为孙中山并不接受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论主张阶级合作和阶级调和他主要是把苏俄的经验当作一种革命技术来看待的。苏俄顾问一些脱离中国国情的建议和言论,更会使曾有农村生活经历的孙中山觉得自己的理论和方法才合符实际。在讲民生主义时,孙一再称不能从学理出发,要从事实出发,大概与此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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