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绅商”词义及其内涵的几点讨论(4)

辛亥革命网 2014-09-26 10:49 来源:历史研究 作者:马敏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对“绅商”词义的辨析和对其社会内涵的讨论,实则关系到近代史研究中如何通过梳理文献和关键词,进入中国史学自身的“话语系统”并形成

  词义多歧的“绅商”,因言说主体的主观取向不同、心态感受不同,其强调的面相也有所区别。这就需要我们格外注意语词所联系的语境,“语词离开了它们所起作用的语境来考虑时,就会有多种含义……字词的多义性要求,在确定某一特定信息中字词的当下意义时,要有语境的选择作用作为补充。”(注:〔法〕保罗·利科尔:《解释学与人文科学》,河北人民出版社,1987年,43页。)换言之,对研究者而言,更为重要的是要回到研究对象所处的特殊“语境”(即特定的时代氛围和社会环境)之中,体察其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谢放教授文中讨论的天津商会王贤宾、宁世福、卞煜光、么联元等人自称为“绅”或被一般商人尊称为“绅”的例子,不过代表他们在当时语境下(即绅之地位一般仍高于商)的一种心态和自我定位,并不能成为否定他们亦绅亦商双重身份的证据。因为在官府眼中,他们主要仍然是“商”的代表,是具有特殊社会地位的“商界领袖”,故仍称之为“绅商”、“职商”。对各地选举商会总理、协理和会董时表现出的重身份地位,不太重视经商业绩的倾向,官方认为是不妥的,农工商部曾重申:“迩来各该商会于公举总协理会董各员时,间有泛言才品,未经照章将各该员究属有何商业及经理何项行号详晰声叙……”(注:《苏州商会档案丛编1905-1911》1辑,59页。)对历史上这些极为复杂的情形和细微难辨之处,必须结合具体历史环境和当事人的主观心态,做多方面的考察,方能不失其真,不为词语的“陷阱”所误。

  绅商词义的辨析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但诚如谢放教授所论,从语义学的角度看,“绅商”词汇的演变与内涵,又不单纯是一个孤立的语言现象,而实为社会转型与文化变迁所留下的“符号”,其中包涵着极其丰富的社会内容和文化意蕴。因此,对绅商内涵的理解,不应仅仅停留在表相的词义辨析阶段,而应从社会史的角度深入探讨这一词汇背后所涉及的广泛和深刻的社会变动,从更深层次的社会关系结构性变动中把握“绅商”一词所积淀的社会内涵,反过来也才能够更准确地理解“绅商”在历史文本中的“真意”。

  自社会史的角度观察,“绅商”词语的演变实涉及近代中国社会关系中最基本、最复杂、同时也最持久的社会关系大变动,亦即官、绅、商、学关系的调整与重构,以及经此重构与调整所引发的国家与社会关系重建(注:有关近代官、绅、商、学关系的演变,请参见章开沅、马敏、朱英主编《中国近代史上的官绅商学》,湖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从古代的“士农工商”演变到明清时期的“绅士商民”,再随之化约到晚清的“绅商”,其间所贯穿和反映的,正是一种近世历史变动的大趋势:士与商、绅与商的不断趋近和结合,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传统“四民”社会的式微。绅与商的相互趋近反映到语言词汇本身的变迁上,便是“绅商”词汇的逐渐形成和流行。

  绅士与商人从传统社会的上下两端走到比肩而行,共同受到社会的重视,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绅与商的合流始于明清之际,盛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年。在“西潮”的荡激下,明清之际在江南地区比较突出的“士商相混”现象,迅速放大,成为影响遍及全国的社会潮流。这一潮流下涌动着两股暗流,即由商而绅的流动和由绅而商的流动(注:关于晚清绅商对流的情形及相关史料,可参见拙著《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此不赘言。)。尤其1905年科举制的废除,更使读书—升官—发财三者之间失去了天经地义的必然联系,士人再无法抱有“侥幸得第之心”。同时,也使各省数百万童生、数十万生员和数万举贡“生计顿蹙”,不得不抛弃功名,另谋出路,重新确定自己的社会角色。在大批举贡生员涌向新式学堂谋求教职,一变而为半新半旧的“学绅”的同时,部分士人硬着头皮闯进一向被他们视为贱业的商场,孜孜牟利,开始了向近代工商资本家的艰难蜕变。“近来身列仕途者,不可不兼明经商之道也。”(注:《论居官经商》,《申报》1883年1月25日。)总之,1905年废科举之举是强制传统绅士阶层发生大分化,促使绅商合流趋势空前增强的一大关键,对近代社会阶级关系的调整和重组有着深远的影响。

  随着士人地位相对下降,商人社会地位则相应提高。在与官方打交道时,他们已敢于从过去的贱称“蚁等”一变而为“商等”、“职等”,说话已硬气得多。当时的一部社会小说《侠客谈》中,主人公议论道:“余入商界四年,余所得实不鲜。商之勤勉胜士,商之活动胜士,商之言行相近胜士,商之取财胜士,余所去士而投身商者为此也。”(注:《经商要言》,引自张附图、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1卷下册,三联书店,1960年,890页。)说商已优于士、胜过士,这是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贱商心理的逆转和轻商风气的变易,使商人多少开始变得自重和自尊,逐渐具有了某种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自豪感:“我们经商的人,生活在这西历一千九百余年,叫什么二十世纪实业竞争的时代,也真尊贵得很了……天下最有活泼的精神,最有发达的能力,能够做人类的总机关,除了商,别的再也没有这种价值。”(注:《新新小说》1号,转引自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虽然商人言词中流露出的“惟商独尊”的意识太过超前,但商人社会地位的提高却是不争的事实。

  绅、商在近代进一步互渗、合流的结果,便是所谓“绅商”阶层的形成。这一新兴社会阶层既享有由功名职衔所体现的社会政治地位,又拥有相当的财力,逐渐取代传统绅士阶层,成为大、中城市乃至部分乡镇中最有权势的在野社会阶层。诚如已故史学名家陈旭麓先生所言:“绅商(由商而绅,由绅而商)和乡绅是官与民的中介,前者多在市,后者多在乡;前者与工商结缘,后者与宗法、地租联姻;从他们身上可以捕捉到中国近代社会的脉络。”(注:《陈旭麓文集》4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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