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回忆(续)(2)
辛亥革命网 2010-08-01 00:00 来源:人民日报(1961.10.07) 作者:何香凝 查看:
辛亥革命,辛亥革命网,辛亥革命百年纪念,1921年桂系军阀残余陆荣廷等盘据广西反对革命,很多广东军队都出发广西,征讨桂系军阀。孙夫人和我集合广东妇女界组织“出征军人慰劳会”
“女勿悲,儿勿啼,阿爹去矣不言归。欲要阿爹喜,阿女、阿儿惜身体!欲要阿爹乐,阿女、阿儿勤苦学。阿爹苦乐与前同,只欠从前一躯壳,躯壳本是臭皮囊,百岁会当委沟壑。人生最重是精神,精神日新德日新。尚有一言须记取:留汝哀思事母亲。”
我这次去看他,有五个卫兵看住,不许我近前与他谈话,并用枪拦住我。我与仲恺相隔一两丈,但见他示意有一张纸要递给我,我要去拿,被卫兵用枪拦住。我气极要用手去抢那支枪,并且大声说:“你们放枪吧!放枪吧!我是不怕的。”他们被我吓住了,就松了手。我马上赶紧去伸手把诗接过来,卫兵也许是看到我那个样子,有点良心发现,也说不定。所以我说兵是好的。
也就在这个我为孙先生和仲恺到处奔跑的时候,一天夜里,一个陈炯明手下颇为得力的师长洪兆麟来对我说:“现在永丰舰天天向我们打炮。我们知道你几次来往永丰舰都没有事,是否你肯再去永丰舰一次,我们派两三个人跟你去,叫孙先生今晚不要打炮。如果你都能做得到,我们明天就放廖仲恺。”本来放仲恺是好的,但派两三个人跟我去永丰舰,假如他们加害孙先生,又怎么办呢?我不能为了仲恺而加害孙先生。我就对他说:“你们叫我这样,我会对不住人民,对不住孙先生的。我是不会离开广州的,你们想什么时候派人来抓我,我也不怕。”我明白那时我已经是半俘虏了。但我看陈炯明也不敢真的来抓我。如果他真的抓我,我大不了拚却一死,他反而成全了我的志愿;而他自己叛徒的臭名,却一定传扬得更远,所以我是不怕的。洪兆麟很扫兴地走了。
当时,据说陈璧君、伍梯云、古勷勤等人在香港,预备筹措收买绿林人物去劫狱。起初,托人带密信来给我,我不赞成。因我去探视仲恺三次,见警卫森严,重重把守,足有一营兵力,仲恺个子矮小,眉毛有痣,人家很容易认出来,藏在哪里呢?他们叫朱执信夫人来和我谈,我也照样向她解释,拒绝了。
后来陈璧君自动从香港回到广州,住在广州市沙面维多利亚酒店(解放后改名为胜利大厦)。她叫朱执信夫人来告诉我:“我们已经决定今晚劫狱,不管你赞成不赞成,我们也决定这样做。现在留在广州的只有你一个人,事成之后,怕陈炯明再危害于你,所以盼你今日到旅馆来谈谈,商量一切。”我就去了。我还是坚持我的主张,极力反对劫狱。
当天我就留在这个旅馆。这是一间专门租给外国人居住的旅馆。我们住进去都是很秘密的。来往维多利亚旅馆的人多是海员,海员对我和仲恺都很好。在旅馆我看到报纸登载以前邓仲元部下的梁鸿楷第一师发生兵变,有一部分人加进了陈炯明派。我看了报,叹气说:“糟糕,北伐军要失败了。”我本来是希望北伐军胜利,孙先生就可以得救的。但陈璧君却说:“北伐军一定不会失败。”我说:“现在会失败的。”她跳起来说:“你想北伐军失败,仲恺可以出来罢了。”我说:“我怎样亏心,也不会希望孙先生死而仲恺能够出来呀。”我真气极了,一巴掌打到她脸上。陈璧君胆小,但是为人奸狡。她也不气,也不吵,却连声陪不是。过了两三个钟头,她就跑回香港去了。我也不留她。我早知道她靠不住的。我想不如回家吧,但又怕陈璧君把我的踪迹说与外人知道,当晚就先不敢外出,仍然留在旅馆里。
当天晚上,叩门声响了。我警惕地去开门,一看进门的是一个日本人,我竟一下子认不出是谁,心里十分诧异。只听见那个人开口说:“我就是日本山田良政之弟山田纯三郎,我是化了装来见你的。你现在也很危急,如果你想离开广州,我们日本朋友有船就在这里珠江附近,我可以帮助你找船去香港。”我答他:“现在孙先生还在永丰军舰,仲恺又被囚禁,我除非等到他们都安全脱险之后,我是不离开广州的。我一个人留在这里,还可以替孙先生送信送衣物,我现在其实已经是个半俘虏了。在孙先生和仲恺还是生死未定的时候,我是决心不离开广州的。”谈到孙先生和仲恺的情形,我伤心流泪,山田纯三郎也流下泪来。日本朋友在危难当中对我们这样真诚相助,对比军阀陈炯明对孙先生忘恩负义、以怨报德的行为,真使我感慨万分。
所谓劫狱也是假的,这已经在我意料之中了。第二天,我就回家去。
对待在危难中的孙先生和仲恺,三种人有三种不同的态度。生活常常就在这样的关键问题上严峻地考验了每一个人。
在军舰上被困五十多天之后,孙先生因为北伐军南下的计划由于梁鸿楷所属部队投降陈炯明而归于失败,永丰舰孤立作战已无意义,所以他就回到上海去了。
8月里,有一个以前在日本留学的龙荣轩来看我。他从小在日本认识我们,他在日本学军事,当过武官。他说:“明天陈炯明总司令在白云山开会,我要去参加,廖先生现在怎么样呀!”我说:“我只听说要枪毙,也不知道到底是怎么样。”他说:“我明天见陈炯明,去给他说说吧!”我说:“说也无效,不如你去之时,我坐你的汽车一起去吧!”这本来是犯法的,但他也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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