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后陕西革命政权社会发展政策研究

辛亥革命网 2021-12-06 14:10 来源:参考网 作者:马建华等 查看:

1911年10月西安新军起义后,陕西革命党人建立的革命政权经历了秦陇复汉军政府、中华民国秦省军政府和中华民国陕西都督府(1914年7月前)三个阶段。

  1911年辛亥革命开启了20世纪中国第一次历史性巨变,其历史影响一直持续至今。迄今史学界有关辛亥革命的研究成果颇丰,但主要集中在两湖和江浙地区。作为响应武昌起义最早的陕西辛亥革命时至今日在辛亥革命史研究中却一直处于边缘地位,这固然与现存相关资料的单薄有关,但根本原因与陕西史学界的集体失语不无关系。本文无意于对陕西辛亥革命的历史地位进行申论,仅拟从辛亥革命后陕西革命政权对近代陕西社会的发展影响这一视角出发,检讨辛亥革命给近代陕西带来的新变化,希望能够多少增进人们对辛亥革命若干面向及近代陕西社会发展的认识。

  辛亥革命后的陕西革命政权从1911年10月陕西辛亥革命爆发到1914年7月北洋军阀陆建章入陕先后经历了秦陇复汉军政府、中华民国秦省军政府和中华民国陕西都督府三个阶段。1911年10月22日西安新军起义后不久,陕西革命党人成立了“秦陇复汉军政府”,推举张凤翙为大统领。一个月后,秦陇复汉军政府接到武昌中华民国军政府颁发的“中华民国军政府秦省都督印”,秦陇复汉军政府遂改为中华民国秦省军政府,大统领改称都督,兼理陕西省行政。次年3月,袁世凯组成北京临时政府。7月,北京临时政府任命张凤翙为陕西都督,并兼任省民政长职。1914年7月,袁借张围剿白朗义军失利,以“纵寇殃民”“坐误事机”为由,解除其陕西都督职。同时,袁世凯派其心腹陆建章入陕,陕西革命政权蜕变为北洋军阀专制政府。陕西革命政权在其存在的不到3年时间内,以三民主义为精神宗旨,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除旧布新促进社会发展的积极政策,为陕西近代社会的发展打下一定的基础。

  一、民主政治的推行

  1912年元旦,南京临时政府成立,1月28日,临时参议院在南京正式成立。3月11日,南京临时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成为近代中国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根本大法。《临时约法》确认了“主权在民”的政治原则,确立了三权分立的政权组织原则,规定了人民享有的基本权利,成为中国民主政治的一面旗帜。此后,《临时约法》所体现的自由、民主、共和精神在近代中国社会迅速传播,人们的政治参与意识加强,政治参与人数日益广泛。作为响应武昌起义最早的省份之一,陕西革命党人在革命后积极推行民主政治,使得民初陕西出现了民主政治的新气象。

  早在革命爆发之后,陕西革命党人即本着民主共和精神建立了革命政权。1911年10月22日西安起义几天后,起义新军与哥老会各首领公推张凤翙为秦陇复汉军政府大统领。秦省军政府建立后,军政府内各机关和各县官吏不管是公推还是委派的,都从实质上体现了武昌军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鄂州约法》规定的“都督由人民公举”的精神,带有合议性质,军政府内部的重大事务一般由政府官吏集体研究决定,带有合议性质。北京政府的建立后,秦省军政府秉承北京政府命令成立都督府,但在袁世凯称帝前,北京政府基本上与南京临时政府一样建立在共和制度之上,故北京政府初期的陕西都督府仍是一个革命政权。

  其次,随着南京临时政府的建立和《临时约法》的颁布,陕西革命政权积极开放舆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新闻自由成为民初陕西社会的一个新景象。《三秦公报》、《国民新闻》、《紧要新闻》、《昆仑日报》、《秦镜日报》、《秦风日报》、《三秦公学》、《民贵日报》等一批报刊在民初陕西应时而生。这些报刊,既有陕省都督府的公报,又有民办和其他政团的报纸;报刊反映的政治倾向,既有拥护北京政府、反对南方革命党的,也有批判袁世凯、为革命党讲话的。这些报刊讨论国家及地方时政和社会问题,让人民畅所欲言,在一定程度上开创了尊重公民权利、实行言论自由、公民参政的新风气。

  再次,陕西地方政党政团在民初蓬勃兴起,陕西的官绅商学在政治参与上日益广泛。民初陕省主要有三大党,一是1912年8月井勿幕领导的国民党陕西支部;二是张凤翙发起成立的共和党支部;三是进步党支部。以上三党均鼓励人民参政,主张设立各级议会,制定宪法;并注重实业教育和社会秩序的安定。在政团方面 1912年3月,张玉昆、黄桂森等人筹组“政治研究会”,3月15日,召开“政治研究会”成立大会,宋伯鲁被推举为会长,该会主张促进人民参政,设立各级议会,制订宪法。1912年4月20日,姚树陔等成立了觉社,该社旨在唤醒人民热爱祖国,提高文化科学,复兴国家。

  民初陕西民主政治的推行在议会政治上表现最为突出。1912年2月初,陕西李陋吾等人发起组织临时省议会,公选议员作为人民代表,负立法机关的责任,决定行政的方针,凡对于官制、财政、军政、教育、实业及一切善后事宜,均须由省议会讨论通过施行,等将来国会定出省议会选举法后,临时省议会即行解散。4月初,陕西临时省议会正式成立,议员中绝大多数是同盟会员,这确保革命党人掌握省议会。临时省议会成立后,首先讨论通过了裁编军队案,把革命期间陕军三十几个旅、十几个独立营改编为两个师、三个独立旅。其次,讨论通过了新订各府厅州县行政条例。晚清时的陕西吏治腐败,贿赂公行,贪官污吏狼狈为奸,以陕民为鱼肉之资,以衙署为盘踞之地,官吏巧立名目,予取予求,肆无忌惮,甚至把米薪之馈,视为正供,车马所需,亦出科派,种种恶习,成为政治痼疾。西安光复之后,随着国体更新,民主政治成为革命党人趋之若鹜的目标,然当时中央官制尚未宣布,陕省都督府于是自行拟定了暂时通行的新定行政条例,然后送交临时省参议会逐条研究修正,参议会最后议决通过,通令各府厅州县遵守实行。议员窦瑞卿还参考各省章则拟订了陕省府、厅、州、县临时议会章程26条及选举法10条,提经议会讨论修正通过。其中规定:各属议会若认为地方官有不正当行为时,得要求更正,若事体重大得本会议员三分之二以上指明确实为不信任之决议,弹劾于都督府。临时议会开会期间,议员们大胆发言,争辩是非,有时争得面红耳热;对政府出席的代表,质问责备,毫不客气。各种议案公布施行后,全省各县官权低落,民权伸张,跪诉取消,刑讯停止,男女平等,教民气焰降低。受革命的鼓舞,陕民的民主意识提高,1912年,洋县绅民苏长庚就曾援引《临时约法》要求公举邑宰。商南县议会针对县知事杨彦采反对共和、奴隶人民、纵容差役、养匪殃民、浮支害公、勒收陋规、嗜好鸦片等劣行对其进行弹劾,并敦促张凤翙大都督将其撤职,后得到执行。针对陕西军政府将陕烟膏归官专卖,省议会毫不客气,提出4条质问:(1)本会前于严禁鸦片案内,推本矢人函人之意声明将官膏局划归民政司管理,时几两月,未准咨覆前来请问理由;(2)据外间言,称省垣官膏局营私舞弊种种情状万口一词,政府曾否查明虚实情形究系若何;(3)军人干预政治曾经大总统一再申明严禁烟膏专卖,系财政性质,闻各属官膏局尽为军人豪富割据,是否违背法律,于前途有无障碍;(4)省垣官膏局自开办以来,业经数月,究竟公家有无利益,暨获利确系若干,此外所有规定办理章程,并请详细咨覆,以便查核讨论[1]。

  1912年12月,陕省进行第一届国会选举。当时许多革命党人认为选举是一种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若公民不尽这种义务,政治就要被少数人把持操纵。当时在外的一些陕人为参加选举自掏腰包、不远万里地回陕西参加投票。如张奚若和李仪祉分别从上海和南京赶回来参加投票。对于那次选举,张奚若认为它“可以说是中华民国成立以来所有的选举中最清白的一次,大家根本不懂贿赂,连请客的事也没有,完全是靠情面拉票子,真有点古风”[2]28。

  尽管后来北洋军阀复辟,然民主政治的余韵犹存,对于军阀的不法行为,省议会仍可发出不同的声音。1924年刘镇华督陕期间,曾预征田赋至1927年,省议会对此提出弹劾案,案文指出:“查预征田赋,本系违法……岂军队横暴,刘督军无法约束,知事虐民,省长亦无法止耶?盖明禁之而阴从之也。十三年预征,十四年预征,十五年又预征,今复预征大荔等县十六年田赋矣。虽省署咨复禁止,而据确实调查,各县预征仍复积极进行,毫无顾忌。如此辗转不止,恐后十六年田赋亦将提前预征。以陕西人民血肉为财库,日月朘削,百方诛求,犹以为未足,今复预征远隔四年之田赋,势不至殄绝秦人生命不止云云”[3]578。

  此外,陕西革命政权积极提倡地方自治。1912年9月,陕省临时议会讨论通过了《乡职要略》,主张依靠各地乡绅维持地方秩序。郭希仁认为,设立乡职“可除旧日官民不通之弊,尚可联络乡村种种感情,将来做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的地步。”[4]由于地方乡绅在陕西全省光复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故《乡职要略》在民主政治的实践中由一定的可行性。

  二、经济的复苏和发展

  全省光复之后,陕西都督府积极贯彻中央政府发展工商实业的号召,采取整顿厘务、裁汰书斗、恢复生产、兴办实业、统一币制、设立银行等各种除旧布新的措施,图谋陕西经济的发展。

  首先,革除阻碍经济发展的前清陋规旧习。如财政司重新拟定厘金章程,对阻碍工商业发展的厘务进行大力整顿,又命令各府厅州县会同财政士绅悉心调查厘务,并令各厘局将前清陋规一律豁免,将所有验船、酒费及房、书、票钱折铁钱等陋规一律革除,厘金数目暂照前清统捐数目百货皆以七成减收,从而减轻商累;并按时将收厘花单张贴局外,使众周知。

  前清时代,陕西各属征收本色粮石除户兵两房而外,又设仓粮两房,其经书及斗级人等,多用钱充买,若干不法地方官往往藉饱私橐,往往造成一个地方虽收粮不多,但所用书斗多达六七十名甚或七八十名者的情形。民国建立后,省财政司认为应将此弊一概革除,所有随同正粮浮收斗面样粮以及单票钱文均要化私为公,此项人等应亟行裁汰。根据大都督通布的行政条件,将赋税、科粮、房事一律归并办理,所有斗级名数须按照粮石多寡分别规定,以供役使而节糜费。

  辛亥革命之后,陕西都督府财政司在货币方面就当时民间重现银而轻纸币,以致金融机关不能灵通的局面,在10月底发布命令—《各属各厘卡嗣后收入地丁厘税各款概用龙票钞票文》,命令指出:“市面塞滞,良由民间。若不设法维持,势必公私机关交受其困,兹拟定办法,嗣后公家收入各款,无论地丁、厘税一概不收现银,纯收龙票钞票,以畅纸币而便流通”。[5]就当时“圜法混杂”,都督府推行新币,指出所有从前外省输入的旧铜元,亟应一律禁用,以免产生参差混淆之弊,而收币制统一的良效。

  对于革命期间停顿的一些企业,都督府派人进行整顿恢复。如延长油矿和韩城铁厂在革命时由于会匪骚扰,损失颇巨。1912年,省军政府派张允曜携龙票七千两到延长油矿恢复工作,改局为厂。在1916到1917年之交,第1井出油特旺,年产达40万斤,第2井月亦可出300斤,是时为延长官厂产油最旺之期[6]658。为发展实业,实业司命令各府、厅、州、县种桑养蚕;还派出康寄遥等人赴外地和日本考察,计划在陕创建纺纱厂、面粉厂、染织厂及电力公司等。1912年3月,于右任等在西安成立西北实业协会,并设陕西、河南、山西分会。该会成立后,将陆军制革厂更名为陕西制革厂,主要生产皮革兼制军用皮件。5月,张深如、康寄遥等发起创办精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农业方面,省城建立农业促进会,并命令各属建立支会,联合推行。

  在金融业方面,省军政府1912年先后成立了秦丰银行与富秦钱局。秦丰银行是陕西省建立的第一个正式的地方银行,行使地方银行职能,其时为维持军政府的军政费用,支援东西两线战争中起了很大作用。1917年秦丰银行改组为富秦钱局。此后,省政府先后设立中国银行西安分行、秦丰银行、富秦银行、西北银行陕西分行、陕西省银行、陕西地方实业银行。秦丰银行还在汉中、凤翔、兴安、同州等地设立分行。上述银行的设立为民初陕西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在资金上提供了奥援。

  经过革命党人的努力,民初陕西地方工业无论是采煤业、造纸业、制革业、酿酒业等都出现过一个短暂的复苏。从1912年到1913年间,仅一年多的时间,全陕西手工业工厂(不含家庭手工业)由1912年的364家,到1913年就激增到630家,增长率达74%。其中制油、制蜡业由83家增加到102家。酿酒业由52家发展到67家,制烟业由1家发展到6家,制糖业由6家增加到9家,木竹藤柳业到1913年已恢复到11家。其它如糕点业、香烛业、火药、制漆业等,均有一定程度的复兴和发展[7]281283。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合作支持 | 网站地图 | 网站律师 | 隐私条款 | 感谢表彰 |
2008-2021 武汉升华天下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鄂ICP备19017968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85020040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