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邮政主权思想与实践述论(2)

辛亥革命网 2021-08-11 09:47 来源:《邵阳学院学报(社科版)》 作者:邓江祁 查看:

清末民初,蔡锷坚决揭露和抨击法国帝国主义侵犯中国邮政主权的行径,努力谋求驱逐西南法国邮局的方法与途径,为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列强侵略,挽回国家邮政主权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在行政上,蔡锷指出:“行政机关之组织必期其完全,以达国家行政之目的。行政机关之行使,又必期敏捷以为政治作用之精神。然必求其完全敏捷之效用,在改良邮政”。“云南固有之邮局不过为区区通信之事业,其规模之狭隘,办理之荒疏,固不待吾人深咎。所可怪者,邮政局之虚设,一般官吏之心目中,本不视为重要之问题。所以下失人民之信用,无怪人民之弃我而就彼者,是为渊驱鱼,为丛驱爵者之有以致之。将来法邮局之势力膨胀,可以窃我之交通行政权而有之。而我行政上之需要必事事仰外人之鼻息。此其势最险而其情可悲”。

  在学术上,蔡锷指出:“一国之盛衰,即视一国之学术为断。学术之增进与否,即视交通之便利与否为断”。“云南虽与黔、粤、湘、蜀等省有唇齿相依之势,而究之点苍华岭,孤悬于彩云绝壁之间。政府既不注意,而举国之工商实力又不贯注于全滇。所望有一线之光明者,在吸取一切新思想、新学术为吾滇开新天地、建新事业之先机。而引导其思想学术,以波及我滇省人民者,在邮政之有进步而无止境。奈何滇吏检察邮局,不许输入新书。……推其心,是使全滇人之耳目而障塞之、心思而锢蔽之,并其才智聪明而蒙昧之”。他认为,“云南之邮政不为输入文明之导线,而反为阻滞文明之祸胎。不知人民思想之发达,非专横压制可以遏其潮流。况压制于吾人者,断不能举而压制于外人。如法邮局之输入物品,彼官吏不惟不敢干涉,且望望然而去之。彼之输入者明知不利于云南,竟箝口而不敢声言。我之输入者,明知有益于云南,竟忍心而为此障物。”

  蔡锷强调指出:“以上五者之成败,均与邮政有密切之关系,法人既明目张胆设邮局于云南,是明明以云南为属地,而直接行使其佛兰西之主权。不待游巴黎之市,入博览之场,而始知锦绣山河、庄严气象之云南已变而为悲惨万状、暗淡无色一属地之云南。”他大声呼吁:“法邮局一日不取消,即滇人民一日不安宁。”

  在充分揭露法邮对云南危害的基础上,蔡锷提出了撤销法邮、维护主权的办法。他认为,对于云南的法邮,“所以抵制、所以挽回者”不外两个方面:第一,“促政府向法使交涉,须撤去在滇之法邮政局,以保持国体而挽回利权”。第二,“滇省人民务须联络自治团体,力申禁例,无论何人不得与法邮政局交通”。蔡锷还强调,滇省人民要在抵制法邮方面取得成效,应当注意以下四点:(一)组织团体,须出以光明正大之行为,不得加以毫末之暴动,以自行破坏。(二)任外人怂恿,官吏压迫,必坚持不懈,镇静不摇,以达最后之目的。(三)须认明抵制外人,非反抗官吏。又系和平之方法,寓以强硬之手段。不惟不犯国家法纪,实取补助政府解释外交上困难之问题。(四)恐官吏为外人胁迫,不得不禁止人民抵制,以敷衍形式上之具文。倘稍有挫折,仍须锐意实行,不得中途解散。

  最后,对于撤销法邮、维护主权,蔡锷表示充满信心:“我滇人民素具坚忍诚朴勇敢进取之心,苟联合团体,坚持主见,何患佛兰克不退避三舍哉。”

  蔡锷对法国帝国主义侵犯中国邮政主权行径的揭露和抨击,使人们逐步看清了法邮的本质及其对云南的危害,为撤销云南法邮作了舆论上的准备。在蔡锷及云南有识之士的强烈呼吁和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清政府云南当局不得不与法越政府交涉,迫使法邮一度被裁,以中国邮局取而代之。但不久之后,法国又以方便在云南境内修筑滇越铁路的法越工程人员通信为由,复设由蒙自至省城的邮递、汇兑等业务,同时传递阿迷州、拉里黑、宜良、禄丰村等处往来书信,并承诺铁路竣工之后即行裁撤。这样,法邮在云南的扩张势头虽然得到遏制,但在一定范围内仍未绝迹。

  二

  1911年10月30日,时任云南新军第三十七协统的蔡锷领导和发动了昆明“重九起义”,一举推翻了清政府在云南的封建统治,建立大汉国云南军都督府,并被推举为军都督。随后,以蔡锷为首的云南军都督府照会英、法两国驻滇领事,约法七章曰:一、贵国官吏人民严守中立。二、贵国火车不得代清政府输送军队,并代运军用品物。三、贵国官吏人民生命财产,本都督府承认确实保护,但如违第二条,则此条取消。四、贵国向与清政府所订条约认有继续效力。五、贵国此后有关于中国旧云南省一切交涉事件,须直接于本都督府方为有效。六、贵领事应咨回本国承认云南独立。七、本政府对于贵国有未尽事宜,再随时照会办理。

  但法越总督却阳奉阴违,暗中致电法国驻蒙自代理领事播威,指令其利用云南各地光复之机,在云南设立法国独立邮务,以便运送由越南至蒙自及昆明之书信等业务。

  据此,法越邮务局决定开设和扩大由越南往来云南之间的邮务,并于1912年4月10日开始办理经越南老街发往蒙自和昆明的信件和邮包业务。其由越南发往蒙自的邮件,以法越邮丁乘滇越铁路列车押送至黑龙潭车站,交由蒙自某商人担保的中国运输人负责,运往蒙自;其由越南发往昆明的邮件,以法越邮丁乘滇越铁路列车押送至阿迷州后,暂置铁路公司所租屋内,次日再搭乘开往昆明的列车运至省城。

  临安开广道督办铁路巡警何国钧发现法越邮务局的上述异动后,立即将法邮局密设邮差十名,过境递送邮件,其二号邮局已于(四月)十一日进口等情况报告蔡锷。对此,熟悉法国侵犯云南邮政主权历史的蔡锷高度重视,认为这是法越政府侵犯中国邮政主权的严重事件,立即作出一系列相关反应,坚决维护国家邮政主权。

  一是立即与法国驻滇机构严重交涉。蔡锷在得到何国钧报告后的第一时间内照会法国驻云南交涉委员,严正谴责法越政府侵犯中国邮政主权的行径,强烈要求其通知法越总督将此项邮务取销。同时,蔡锷还指示何国钧照会法国驻蒙自代理领事播威,不承认法越在云南所新设之邮务,并以中国邮政已完全组织,法国邮局无复存在之余地为理由,要求法越立即撤退原有在滇邮局。法委照复称:“法邮局决不致与中国邮局起竞争举动,而众人之所以请法邮局转者,必系该局所办之事,为中国未入邮政公会以前未能办到之故,已将来照抄转驻北京公使核办,得复再达。”播威则辩称,法越在蒙自和昆明并未新设邮务,只是履行1900年阿睹瓦合约中“承认法国邮务有自行运送之权”之条款,恢复该二城之邮件独立运送事业。法越在该二城的邮局并非因建设铁路而设,其重要理由是中国邮政不能办理印度支那及他国的汇兑等事宜,并称由老街至蒙自和昆明的邮务非有法驻华公使之命令不得撤销。对于法方的回复,蔡锷“颇觉强词夺理”,再次与法国驻云南交涉委员辩论,但仍未有结果。5月13日,四名由越南押运邮件来滇的法越邮丁,身着法越邮员之制服、佩戴法越邮员之标章,持其同事的护照在阿迷州城内游玩时,被云南警方发现并逮捕。蔡锷得知此情后立即指令何国钧照会法国驻蒙自代理领事播威,严禁法越邮丁身着制服在云南境内游行。

  二是主动争取中央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与法国驻滇领事交涉的同时,蔡锷又于4月13日致电大总统袁世凯及交通部,报告法越在滇密设邮差、过境递送邮件的情况,指出:“查由云南至蒙自,法国设立邮局,前清光绪三十年(1904),经前税务司函知法国钦使,以法邮局传递邮件,实碍中国邮权,且与中法互寄章程实有不符,曾由邮政总办行蒙自邮政司,商令法邮局一律辙退在案。盖中国既有自设之邮局,无论何国,断无有外人准在内地设立邮局,收转信件之理。从前由蒙至省之所以暂行设局者,系因修建铁路,便利工程人员递送信件起见,本属通融办理,铁路一成,即须停止。其一切邮包,仍由中国邮局代为转送,向来即无法邮局自设邮差,自为输送之理。曾经前蒙自雷领事照会声明,铁路告竣,即行停止在案。今铁路早已竣工,而中国邮局又已遍设,按照章程成案,理应将法邮局撤退。乃该邮局尤复变本加厉,竟自设邮差,自送邮件,实与中国邮权大有妨碍。”并请求交通部“照会法使行知越督,务将在滇法邮局一律撤退,以固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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