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皆革命党——从“新革命史”谈起(4)
辛亥革命网 2021-05-11 09:27 来源:《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作者:彭剑 查看:
内官制改革告一段落之后,随即进行外官制改革。1907年公布的《各省官制通则》规定,各省城要改按察使为提法使负责司法行政、成立高等审判厅负责司法审判,各府厅州县要成立地方审判厅和初级审判厅,负责司法审判,并要在各府厅州县设立议事会、董事会,推行地方自治。依此推行,则外官体制也将偏离原有模式,朝宪政体制转变。
1908年8月27日,清廷又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虽然以“巩固君权”为主旨,但也确实如学者所论,体现了君主立宪制的精神。与《宪法大纲》同时颁布的,还有九年筹备清单,这是清廷对宪政改革的一份完整规划,分年列举了从1908到1916年间应该完成的工作。这一清单中混杂了很多与宪政建设无关的事务,但在宪政建设方面,则完全是按照三权分立的方案设计的。立法系统方面,中央要在1910年成立资政院,各省要在1909年成立谘议局,城镇乡议事会要在1913年建设完毕,州县的议事会要在1914年建设完毕,这是一个包含了从最基层的乡议事会到国家层面的国会的议会系统。在司法方面,各省要在1915年完成从高级审判厅、地方审判厅到初级审判厅的建设,加上中央的大理院,将构成四级三审的审判体制。伴随着新的内外官制的颁布与实施,行政系统也将重新调整,其中最为重要的,是设立责任内阁。待这些工作和其他一些事务都完成,就颁布宪法,召开国会,完成宪政建设。
如果这一规划完全实现,则中国的治理模式将“幡然有以异于昔日”,建立三权分立的君主立宪体制。
在《释革》中,梁启超曾经说明日本的明治维新是一场革命:
日本以皇统绵绵万世一系自夸耀,稍读东史者之所能知也;其天皇今安富尊荣神圣不可侵犯,又曾游东土者之所共闻也。曾亦知其所以有今日者,实食一度Revolution之赐乎?日人今语及庆应、明治之交,无不指为革命时代;语及尊王讨幕、废藩置县诸举动,无不指为革命事业;语及藤田东湖、吉田松阴、西乡南洲诸先辈,无不指为革命人物。此非吾之谰言也,旅其邦、读其书、接其人者,所皆能征也。如必以中国之汤武、泰西之克林威尔、华盛顿者而始谓之革命,则日本何以称焉?而乌知其明治以前为一天地,明治以后为一天地,彼其现象之前后相反,与十七世纪末之英、十八世纪末之法无以异。此乃真能举Revolution之实者,而岂视乎万夫以上之一人也!
如众所知,清廷的宪政改革完全是以明治维新为取法对象的。日本的明治维新是一场革命,则中国的预备立宪也是一场革命。只是由于九年筹备清单的目标未能实现,因此预备立宪是一场失败的革命,而明治维新则是一场成功的革命。
讲到明治维新是一场革命,不惟梁启超有此认识,孙中山也有类似说法。1924年3月24日,当他对驻扎在广州的滇军发表演讲时,说过如下的话:
中国革命没有成功,外国革命有许多是成功的。离我们最近的就有日本。日本维新,大家都知道是成功的。维新事业和革命事业是相同的。维新成功就是革命成功。
维新事业跟革命事业相同,则清廷模仿日本维新的预备立宪,当然也是革命事业。这不禁让人想起前引陈独秀1923年发表的论述晚清以来的革命与反革命的那段话中,有“康梁一派人在戊戌变政时代是属革命性质的”一句。康梁在“戊戌变政时代”所做的,就是一场维新事业。
看来,从20世纪初到20年代,人们在界定革命的时候,并没有将其限定在暴力革命的范围之内,而是将一切带有根本性变革的事务,均视为革命。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在那之后也一直延续。比如毛泽东,虽然在1920年代说过“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但是,在1939年成文的《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中,他说过如下的话,表明在他的意识里,革命是有和平革命与武装革命之分的:“中国革命的主要方法,中国革命的主要形式,不能是和平的,而必须是武装的。”到了1950年代,他则说过这样的话:“各种突变、飞跃都是一种革命。”而在1980年代,主持改革开放的邓小平则说了如下的话:“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若依各种突变、飞跃都是革命之说,则预备立宪不必说,就是梁启超觉得意义不大的科举改废问题恐怕也可纳入革命的范畴。若依改革也是革命之说,则1860年代以降的自强运动,以及甲午以后的各种革新,也都可以视为革命。
值得一提的是,关于清廷的革命事业,学界已有关注。如1990年代出版的郭世佑著《晚清政治革命新论》,虽以探讨辛亥革命为主,但在作者眼中,“无论是民主立宪制,还是君主立宪制,相对于君主专制来说,两者都属近代政治革命的范畴”。在他笔下,清廷主导的预备立宪虽然只是“蕴藏”了“政治革命的萌芽”,但还是承认了其具有革命意义。至于同时期出版的美国学者任达(Douglas R. Reynolds)的著作《新政革命与日本——中国,18981912》,则赋予了清季新政以“革命”的意义,如下一句较好地表达了其核心观点:“粉碎了经历2100年中国帝制政府模式及其哲学基础的,不是以孙中山(18661925)及其同伴为中心的1911年政治革命,相反地却是1901—1910年以晚清政府新政为中心的思想和体制的革命。”他的这一认识,就有点类似于改革也是一场革命了。
既然在革命年代,人们对革命的理解并未局限于暴力革命,既然在“传统革命史”还比较盛行的时候,就已经有学者指出清廷所主持的革新事务的革命意义,那么,今日的“新革命史”是不是也可以考虑接纳清廷的革命呢?
结语:革命方案的竞争与更迭
1907年,蒋智由在政闻社机关报《政论》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曰《人人皆革命党,人人非革命党》。“人人皆革命党”,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提法。在“传统革命史”那里,太平天国将士、义和团民、以孙中山为代表的革命派、共产党都是革命者。“新革命史”初起时只关注中共革命,可知其意中的革命者基本与共产党同义;李金铮新近提出国民党的历史也属“新革命史”的范畴,可以推知国共两党将来都会成为“新革命史”关注的革命者。而当我们进一步扩大视野,转换思维,发现被国共合作推翻的“北洋军阀”以及被国民党和“北洋军阀”的前身们合作推翻的清廷也都是革命者,则几乎等于说“人人皆革命党”了。“人人皆革命党”,可以说是近代中国革命的一个显著特征。近代中国的各大政治势力,不存在谁革命谁不革命的问题,而只有革命方案的不同。方案不同,就难免竞争,竞争的结果之一,便是革命方案的更替。不同革命方案之间的竞争与更替,可以说是近代中国革命的另一个显著特征。
在经历了西方列强的炮火洗礼之后,清廷中的有识之士“师夷长技以制夷”,试图通过在军事、交通、企业等方面借鉴西方、大办洋务而实现“自强”,摆脱沦为殖民地的命运。这确实带有民族革命的意味。但是,这一方案不久就受到了质疑,如第一任驻英公使郭嵩焘,在自强运动方兴未艾的1870年代就尖锐地批评,李鸿章所主持的洋务,“皆末也,无当于本计”,因为据其观察,英国立国的根本,并不在坚船利炮,而在于议院和市长制。到了1880年代,两广总督张树声在其临终遗折中也说,舍弃议会政治不学,而停留在学习轮船、大炮、洋枪、水雷、铁道的阶段,只是“遗其体而求其用”,建议清廷“采西人之体以行其用”。
议院是立宪政治的精华,当人们将关注点渐渐集中于此,其攻击点就不再是中国的“技”,而是中国的“政”。中国的“政”,也就是前引梁启超所说的自秦汉以来历朝历代无甚差异的那一个政治体制,也就是谭嗣同在《仁学》中所说的延续了两千年的“秦政”。长期以来,我们都说近代中国的革命主题是反帝反封。这里所反的“封”,并不是先秦时代的“封建”,而是从秦始皇时代开始确立的君主专制体制,也就是“秦政”。当朝野的有识之士将矛头指向“秦政”,试图通过建立以议院为核心的宪政体制来实现自强、避免亡国之祸的时候,其中既有“反帝”的一面,也有“反封”的一面。从这一角度来看,在1860年代萌蘗,到1900年代终于启动的宪政改革,确实是近代中国反帝反封革命的一部分。这一改革的鼓吹者和主持者,确实是反帝反封的革命者。
不过,当君主立宪这一革命方案还在酝酿阶段,尚未取代“师夷长技”方案的时候,另一种革命方案便出现了,那就是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所提出的民主立宪方案。
君主立宪方案与民主立宪方案之间的较量构成辛亥革命的主体。当清廷被推翻、民国被建立,人们确实有耳目一新之感。但大家很快发现,新建的民国离理想中的“新中国”距离太远。因此,国民党继续高举革命的大旗,新文化诸人则掀起了一场思想革命。其后,共产党成立,国共合作,将矛头对准了辛亥革命的重要参与者北洋政府。在“北洋军阀”还没有被完全推翻的时候,国共两党就起了纷争,随后数十年,双方都坚称自己革命、对方反革命,两种革命方案之间的竞争异常激烈。
简言之,或者是由于革命者内部的分歧,或者是由于外部的刺激与压力,造成了近代革命史上诸多革命方案的竞争与更迭。在此过程中,革命风生水起,波谲云诡,前面的革命者因在后来者眼中不够革命而被贴上反革命的标签甚至被革命;被称为反革命的,因不甘于退出舞台而一面继续自己的革命路线、一面大革竞争对手的命。诚如鲁迅在一则杂感中所写的:“革命,革革命,革革革命,革革……”这其中有太多的权谋与无数的悲欢,值得深入探究。因此,可以预见,近代中国的革命,不论是否用“新革命史”的名义,都将继续吸引无数学者去探微索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