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天瑜等:“封建”概念再认识笔谈(3)

辛亥革命网 2020-09-11 13:29 来源:《人文论丛》 作者:冯天瑜等 查看:

近大半个世纪以来,围绕中国古史分期有过几次热烈争论,然至今众说纷纭,难获共识,原因之一,是“封建”等核心概念的厘定问题并未解决。冯天瑜、陈启云、张国刚、郑大华四位先生就“封建”概会辨析入手,再探秦至清中国社会性质。

  四、秦至清并非“封建社会”

  陈启云:到底传统中国是属于“封建型” 抑或是“大一统”、“专制”、“极权”型呢?从“范畴理论”而言,这二者是绝不相容的;但从“历史事实”而言,这二者却常常是并存的——有时是先后轮转(如春秋—战国—秦汉—魏晋),常常更是同时并存(如西周、战国、秦汉、隋唐,辽金元)。这是哲学型的“范畴” 推断,和史学型的“事实”认知的不同。

  郑大华:由于把自秦汉至明清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称之为“封建社会”的泛化封建观,既与“封建”本义不符,也同英文feudalism含义相左,且有悖于马克思的原论,于是建立在这种泛化封建观基础之上的一部中国历史的宏大叙事,其科学性和权威性就必然要引起人们的质疑,由此而引发的对一些问题的讨论,如“中国历史分期”、“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分期”、“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中国资本主义萌芽”、“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等问题,都因“缺乏议论得以健康展开所必需的严密的概念坐标系”而众说纷纭,不能深入地进行下去,有的甚至就是假问题。比如,既然自秦汉至明清的两千多年社会本来就不是什么“封建社会”,那么,关于“中国封建社会何以长期延续”问题的讨论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就此而言,原来在泛化封建观的“范示”下所得出的一些结论可能被推翻,一部中国历史的宏大叙事或将重新书写。

  张国刚:不主张用“封建”这个概念来表征秦汉到明清的中国历史,至少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就已经是史学界许多学者的共识。一些重要的历史教科书已经在考虑换用富有中国历史特色的概念来代替。

  陈启云: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2月版)在理论和史实上取精用弘,应该是这问题盖棺定论之作了。

  张国刚:西方史学界不赞成将西欧中世纪模式作为普世型范套用其他地区,只是谨慎地把feudalism用之于具有可比性的异域,如日本中世及近世,中国的西周与魏晋。故脱离中国传统史论的泛化封建说,也远离了西方史学主流。日本与西欧的中古形态存在类同性,中国则另有特色,把秦汉至明清的“中古中国”说成与西欧中世纪同型的封建社会,其错置自见。按照中国历史的自身轨迹,如实归纳中国历史的分期,概括各阶段中国社会的性质,并慎选中义与西义彼此通约的名目加以表述,方为求得真解的正途。海外的学术界并不用“封建”的概念来讲述中国秦到清的历史,而代之以帝国时代(imperial China)。但这个词过于富有现代色彩,而且与现代的帝国主义含义相混。用“皇权时代”来表述秦到清的中国社会或许比较合适,1911年以后的历史则可以称为“共和时代”,秦以前的历史可以称为“封建和前封建时代”。这样,前封建时代、封建时代、皇权时代、共和时代这样一组概念就构成了中国历史发展的系列阶段。

  冯天瑜:秦汉以降两千余年间,诸王朝还在继续封爵建藩,但多为“虚封”,从主流言之,贵族政治被官僚政治取代,领主经济被地主经济取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结构并非早已成为偏师的“封建制”,而是一种由宗法制、地主制、专制帝制综合而成的社会形态。三者并非独立并列,而是互为表里、彼此补充的,它们相与共生、浑然一体,融汇成自足性机体,具有顽强的延传能力。直至近代,在工业文明焕发的内外因素作用下,宗法专制帝制才逐渐解体,历史沉重的册页终于翻过,然其余韵流风存之久远。综论之,以“五种社会形态”递进序列表述中国历史,确乎牵强。考之中国古史实际,经历漫长的“氏族社会”之后,殷商、西周形成“宗法封建社会”,东周进入由“宗法封建”向“专制帝制”的转换期。秦汉以降,中国长期延续的社会主流,不是已居次要的“封建制”,而是由宗法制、地主制、专制帝制综合而成的社会形态,可称之“宗法地主专制社会”。秦至清长达两千余年,社会诸层面多有起伏跌宕,应作阶段划分,起码以中唐为界,分为前后两期,姑且命名为“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一期、“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二期。如果说,中唐以前,还保有较多的领主经济、贵族政治遗迹;中唐以后地主—自耕农经济主体地位确立,门阀贵族淡出朝政,官僚政治定型,是更完备的“宗法地主专制社会”。中国历史分期是一个复杂而且久议未决的论题,也是在考论“封建”之后,必然引出的论题,这里只能试拟中国历史分期名目:氏族时代、 封建时代、皇权时代、共和时代。考虑到中国历史的长期性、繁复性,还可稍作细分:原始群时代、氏族共同体时代(先夏及夏代)、宗法封建时代(商代及西周)、宗法封建解体时代(春秋、战国)、皇权时代前期(秦至中唐)、皇权时代后期(中唐至清)、共和时代(民国、人民共和国)。

  五、厘清历史术语“封建”的学术意义

  郑大华:中国传统文化不甚注重概念的辨析。因为概念不明确,许多学术研究、学术讨论往往部了了之。“封建”作为近现代概念史上的重要案例和历史分期的关键环节,释义纷纭,展现了思想文化领域错综复杂的演绎状况,涉及概念与“所指”的确切性,直接关系到历史分期及社会形态把握等历史宏大述事问题,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发展密切相关。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泛化“封建”成为“日用而不辨”的史学术语,在新旧名更替之际陷入了概念误植,造成中国历史述事的紊乱。钱穆称之为“削足适履”,侯外庐将“封建”的误译严厉批评为“语乱天下”。近代以来对中国古史分期的看法之所以观点各异、聚讼未决,“封建”等核心概念没有厘定清楚是主要原因之一。

  陈启云:就史学研究的意义和性能而言,史学研究基本上是类比型的。史学的观念语汇,大都是集类求同的。正如《荀子·正名篇》所说,都是“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的,更是“凡同类同情者……比方之疑似而通,是所以共其约名,以相期也” 的。历史学家常用的名词如 “人群”、“民族”、“社会”、“经济”、“政府”、“文化”、“思想”、“道德”,以及比较特殊的词语:如统一帝国、君主专制、封建制度等,都是这种“同类同情”、“约定俗成” 的共名通称。因此,史学研究和文化比较都必须把基本上个别零散的事实集类提升到“名词、名理” 观念层次上进行。集类提升的层次愈高,其可比性愈大。

  张国刚:“封建”概念的辨析不仅是一个关键的历史问题的探讨,而且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郑大华:准确界定古史分期,有助于认识何以春秋战国诸子繁盛,而汉以后世经学独大。封建时代政治多元,使各类人才得有生存空间,诸种学术得有拓展天地。诚如清人袁枚所说,孔子、孟子不可能在大一统的郡县制、科举制条件下生发、抒展。其学说的光大弘扬,得益于晚周列国并立的封建格局。其他先秦诸子,也都只可能在封建制提供的多元、宽松的社会条件下滋生发皇,而舆论一律的秦汉、实行文字狱的明清,断无绚烂多姿的百家之学的生成环境。对“封建”与“皇权”两种社会形态的区分与厘清,有助于思想史、哲学史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冯天瑜:术语厘定,是学科形成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对于任何学科而言,必须拥有一批义项单一、内涵精准、外延明确的术语,尤其是核心术语(或曰关键词)。如果“生产”、“生产力”、“生产关系”、“商品”、“价值”、“市场”等术语的含义紊乱,经济学只能是一派昏话。有了“细胞”、“根”、“茎”、“叶”、“花”、“果实”等术语的确立,植物学方可能成为一门学科。术语厘定是观念进步的集结点,“每一领域内的现代化进程都是用该学科的术语加以界说的”,史学术语(尤其是涵盖广大的史学术语)的厘定,直接关系着史学(并旁及诸多学科领域)的“现代化进程”,我们应当为此尽心用力。一些朋友认为,泛化“封建”已经约定俗成,难以更改,只得将错就错。其实,置之历史长河观察,本义及引申义的“封建”沿用了两千多年,居然可以被扭曲成与本义相背反的“封建”,那么,滥用仅大半个世纪的泛化“封建”为什么不能使其归入正轨呢?以汉字文化的丰富与准确,以今人的智慧与能力,完全可以为秦至清的社会形态给定一个精准的名目,从而为中国中古史、近古史的再认识,开辟一个新生面。

  张国刚:这需要一个从学术研讨向公共知识的转化过程。

  冯天瑜:这个过程可能不短,但我们乐观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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