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亥革命时期临时参议员的产生(2)
辛亥革命网 2016-03-30 09:02 来源:《历史档案》 作者:严泉 查看:
值得注意的是,不合理的选举方法或程序瑕疵,往往成为引发选举风波的导火索。这从皖赣两省选举风潮中不难看出。其实正如时人指出:“若仅由自署代表,或指派代表之少数人,把持武断,则谓之挟制可也,谓之拥立可也”,这样做实际上是一种“专制选举。”⒇
三、临时参议院议员产生的特点与评价
从南京临时参议员产生的方式来看,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临时参议员和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代表存在着一定的继承关系。具体表现是参议员除新选派的议员外,还有原联合会代表充任的,以及新派遣的议员未到任由原联合会代表代理的。后二类情况主要涉及到省份有云南、贵州、陕西、四川、奉天、直隶、河南等7省,共有议员12人。21二是一些议员兼任重要的行政职务。如山西省参议员景耀月,四川省参议员熊成基和参议院全院委员长李肇甫,前者兼任教育部次长,后两人则为总统府秘书处秘书。22三是从严格意义上讲,通过都督府指派方式产生议员的方式并不是一种选举,它仅仅是一种行政任命。
南京临时参议员基本上是由地方都督府指派的特点,虽然是当时特定的政治环境的产物。但它并不符合近代欧美民主国家立法机构产生的代议制原理。按照代议制原理,参议院作为代表地方的立法机构,议员必须是由地方议会选举或普选产生,否则便不具有代议制的性质,更无从谈起行使代表民意的立法权力。参议员的这种产生方式,在当时就遭到许多物议。如国民协会在上总统书中指出:“各省都督曾各派人员组织参事院,此盖行政上之代表,”该会极力主张“(参议院)宜由各省谘议局或府县会联合会公选三、四人为各省国民代表。”23《时报》的评论批评道:“南京参议院为各省都督府所派,本非人民公选,故诟病者至称之为都督府之差官,而所谓参议员者殊不足以副众望。”24
与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产生的方式不同,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选举的特色则是非常显著。第一,和《临时政府大纲》中的“派遣”规定相比,这次《临时约法》采用了“选派”的作法,包含了选举和指派双重涵义,这意味着参议员既可以经选举产生,也可以受官府指派。就“选举”而言,虽然最多只能是一种间接选举,但也不失为一种进步。第二,选举机构发生变化。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产生完全由地方都督府主持,现在主要是以临时省议会为选举机关,负责选举事务。第三,议员仍有“旧派”和“新选”之分。在全部选出的122名参议员中,原先指派的参议员22人,约占总数18%。新当选的参议员100人,约占总数的82%。“新选”参议员占总数的五分之四强。25第四,各地选举方式多样,竞争激烈。
辛亥革命时期的临时参议院议员的两次选举,总的来说是不成功的。代表各省区的临时参议员,虽说在当时的社会动荡激烈之际,不能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但是也必须采取间接选举的公开方式,方才具有代议性质。行政指派、自身非普选产生的地方议会的“互选”,都是根本违背选举原则的。在当时,实质上是间接选举制的“公举”,原本是一种最实用和最切实可行的方式,可惜并未得到大多数省份的重视与采用。由此观之,即使和清末谘议局复式选举相比,26辛亥革命时期临时参议院议员选举制度的局限性与不公正性,也是昭然若揭。
(发表于《历史档案》2013年第3期)
① 王世杰、钱端升,《比较宪法》,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522页。
② 《民立报》,辛亥年11月12日,转引自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1912-1913》,《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集刊》第13期,第88页,注13。
③ 《安庆孙都督电》,《公电》,《申报》1912年1月4日。不过,赵丹未到任,后改为常恒芳、凌毅。
④ 《福建都督电》,《公电》,《申报》1912年1月5日;《广东陈都督电》,《公电》,《申报》1912年1月6日。
⑤ 《广东都督电》,《公电》,《申报》1912年1月21日。
⑥ 据张玉法统计,南京临时参议员共有18省45人。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1912-1913》,第89页。
⑦ 张玉法:《清季的立宪团体》,《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第28期,第420页。
⑧ 《公电》,《时报》,1912年1月26日。
⑨ 《鄂议会通告不认参议院》,《顺天时报》1912年3月22日。
⑩ 《鄂议会又催选举国会议员》,《申报》1912年3月18日。
⑾ 孙曜编《中华民国史料》,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1966年版,第109、110页。
⑿ 安徽选举报道参见《顺天时报》1912年4月18日;湖北选举报道参见《时报》1912年4月20日;江苏选举报道参见《时报》1912年4月9日;河南选举报道参见《顺天时报》1912年4月20日。
⒀ 《参议员举定》,《本埠》,《大公报》1912年4月21日。
⒁ 《吉林选举参议员情形》,《申报》1912年4月10日。
⒂ 《间评一》,《大公报》1912年4月23日。
⒃ 林长民:《参议院一年史》,《庸言》一卷四号。
⒄ 《安徽各政党反对选举参议院议员》,《时报》1912年4月8日。
⒅ 吕芳上:《民国初年的江西省议会,1912-1924》,《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18期,第226页。
⒆ 《赣人对于临时国会议员之激争》,《顺天时报》1912年4月14日,第4版。
⒇ 《间评一》,《大公报》1912年4月23日。
21 钱端升:《民国政制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第4页。
22 邓寿林等编《民国职官年表》,中华书局1995年版,第3-4页。
23 《国民协会请设国民参政院》,《申报》1912年1月9日。
24 《议选举参议院》,《时评二》,《时报》,1912年4月8日。
25 关于北京临时参议员实际到会人数有多种说法,较有代表性的说法有120人(谢彬:《民国政党史》《民国丛国第二编》,上海书店影印本1990年版)、121人(张玉法:《民国初年的国会》)、130人(李学智:《北京临时参议院议员人数及变动情况考》,《近代史研究》1998年第4期)等。本文取122人,即除去1912年5月初辞职后未参加参议院立法活动的林森等7人,以及在参议院停会期间到任的张家镇(1913年3月到院)。各议员到院时间参见李学智文。
26 清末谘议局采用的是复式选举法,即议员经初选及复选而产生。初选为直接选举,由选民选出定额的选举人,再由选举人互选产生定额的正式议员。